※ 引述《neubishop (大主教)》之銘言:
: 上星期六,終於給我在家裡附近的一家漫畫店裡找到武神.....
: 好...先租一到十五集(港漫1~60回).....
: 店家說:這漫畫台灣還沒出,一集出租要NT.30........
嗯.....
4回30元似乎貴了一些
: 我說:好,無所謂。
: 接著我就拿書回家了......
: 結果星期二店裡打電話來,說已經過期兩天,加金共3xx(零頭多少忘了)
: 結果15本武神的代價是超過700塊看三天.......真是武神級的消耗....:P
: 1~60回都已經是古董了.....居然還限一天內要看完.....當時也沒說.....
: 真是夠狠的.....現在因為在外地補習所以要週末才回家.....回去再跟他吵...:P
嗯......
基本上在租書時店家有義務要告訴顧客
租書的閱讀期限是多久才是
不過在我家附近的店
港漫外界也都只有一天的期限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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