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和注意事項
和家長篇一樣,我最後要寫的,是身為一個靈修幹部在態度和本身的一些注意事
項。
從一開始我就不停的提醒,設靈修幹部的作用是要帶領全社的人達到靈修的目的
。所以如果光是將以上事務性的工作做完,那事實上是不夠的。這些事情任何人只要
受過訓練都可以完成。帶領靈修和福傳是類似的,身體力行勝過千言萬語。承諾接下
靈修的那一剎那,你接下的不只是要完成這些外在的工作,更是一種更願意親近天主
的心,和培養一種在生活中實踐靈修的態度。身為一個基督徒,本來就對信仰負有實
踐和傳報的責任和義務,身為一個靈修幹部更是要在這一方面加緊努力。多作神業功
課,勤領聖事,相信天主一定會給你足夠的恩寵,除了幫助你在自己的信仰上成長,
也會幫助你去影響身邊其他的人的。
我在靈修篇的一開始有提到,在基督教的團體裡,也沒有所謂靈修這樣的職務。
別的團體因為沒有宗教成份,沒有靈修很正常。但基督教的夥伴呢?很有趣,他們所
持的理由是:靈修?這本來就該是每個人最重要的事啊!為什麼要特別為靈修設一個
幹部呢?若身為一個靈修幹部而能以此境界作為自己努力的目標,那我想,你真的就
已經成功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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