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mato (認真生活) 看板: Pray
標題: Re: 為咱們的教會祈禱吧!!!!
時間: Tue Apr 9 07:10:51 2002
呵呵,許多人在神職人員的身份上常常搞混呢
其實,修女和修士一樣,都是屬於修道團體(俗稱修會)的成員
也就是修道人、出家人...算是僧侶吧
不是神職人員唷
比方聖母瑪莉亞不是修女,因為當時並沒有什麼修會組織
當然更不是神職人員
在今天也依然有許多基督徒願意過獨身與奉獻的生活,且不屬於任何修會
在天主教中,神職人員在基督徒團體中象徵耶穌的臨在
既然是象徵就最好接近一些
因為耶穌是男子,所以神職人員都是男姓
社會習慣尊稱他們Father,中文翻譯為神父
(修女是sister而非mother)
由於天主教是個十億人的大組織
在身份的認定上需要有個公定的標準
所以神父是由各教區的主教覆手按立
有的神父兼具修會成員的身份(修會神父)
有的則如一般教友一般屬於個教區(教區神父)
神職人員固然有象徵與服務的作用,但並非取代
所以教會一再教導「對你們,我是主教,在你們中間,我是基督徒」
所以我們可以將教友依職務分為神職與平信徒
平信徒有獨身生活與婚姻生活兩種傳統選擇
(當然是以意願為主,想結婚還沒結不叫做選擇獨身生活ꄊ獨身的教友可能屬於修道團體(修士、修女),也可能不是^
神職人員也有獨身生活與婚姻生活兩種傳統選擇
但由於歷史上的一些需要,近代教會關閉了婚姻神職的門戶
這樣的作法不屬於教義層面,而是組織運作上的一項規定
至於現在要不要恢復神職結婚的傳統
是一個討論的議題
但是這並不影響選擇成為僧侶(修會成員)或是獨身奉獻生活的人
而是對屬於教區的教友與神職帶來另外的思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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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願用滿天繁星鋪在妳的腳底下
但是我太窮,除了夢之外,一無所有
因此,我將我的夢鋪在妳的腳底下
腳步請放輕,因為妳踩的是我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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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為咱們的教會祈禱吧!!!!
時間: Wed Apr 10 17:24:00 2002
作者: wenliang (Always in Mission) 看板: Pray
標題: Re: 為咱們的教會祈禱吧!!!!
時間: Wed Apr 10 10:09:24 2002
根據台灣翻譯的教會法典
覆手按立的稱為"聖職人員"而不是"神"職人員
印象裡面王愈榮主教常常在開會的時候提醒
與會人員"必也正名乎".
同時聖職人員指的也就只有執事, 神父主教
修士修女都還不算...
所以後來大家在名詞使用上有點把"神職人員"
用於統稱神父修女等修道人, 除非有必要
才會把名詞定義搞清楚以聖職人員來區隔
well...變成名詞解釋的樣子
會不會大家開始頭昏了--如果會, 恭喜你, 這很正常
表示我們的信仰建立在耶穌基督身上所以還沒時間
搞太多組織問題,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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