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這裡是天主教專板,
我想要回答的話,至少引用一些比較官方的文獻,或是有點根據的東西比較好一點,
盡量不要在那邊自己用想的說文解字比較好。
以下引用《天主教教理》,
因為這本書暫時不在手邊,先引用網路的版本,
如果條目不對,等拿到書之後再做訂正。
天主教教理 卷三 在基督內的生活
第二部分
第一章 「你當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第一條
第一誡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
奉 (出20:2-5)。
經上記載:「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唯獨事奉祂」(瑪4:10)。
一、(略)
二、(略)
三、「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其他的神」
拜偶像
112.
第一誡譴責多神論。它要求人除了天主以外,不要相信別的神道,除了唯一的神以外,
不崇拜別的神明。聖經不斷地提醒人拋棄「人手鑄造的金的,或銀的偶像」,它們「有
口而不能言,有眼而不能看……」這些虛妄的偶像使人陷於虛妄:「鑄造偶像的人將與
偶像同亡;凡信賴偶像的人,也將是一樣」(詠 115:4-5,8)。天主,則相反,是「生活
的天主」(蘇3:10; 詠42:3等)祂給人生命,並介入歷史中。
113.
拜偶像不僅指其他宗教的虛假崇拜。它對信仰常是一個恆常的誘惑。拜偶像是把原非天
主的一切,予以神化。拜偶像開始存在,就在當人把一個受造物當作天主來尊敬的時候
。崇拜的受造物能夠是邪神或魔鬼(譬如崇拜魔王),也能夠是權勢、娛樂、種族、祖先
、國家、錢財等。耶穌說:「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瑪6:24)。許多殉道者
捨生受死只是為了不朝拜「獸像」,甚至拒絕偽裝的朝拜。拜偶像否認天主唯一的主權
;因而與天主的共融是不能相容的。
114.
人的生活在對獨一無二者崇拜中獲得整合。崇拜唯一真主的誡命使人單純化,使他免於
無盡的紛亂。拜偶像是人與生俱來的宗教意識的敗壞。崇拜偶像者「拒絕把不可摧毀的
天主觀念歸於天主,反而加於其他任何事物上」。
四、「不要雕塑偶像…」
129.
天主的命令包括禁止人手為天主製造的任何畫像。申命紀解釋說:「因為上主你們的天
主,在曷勒布由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天,你們既然沒有見到甚麼形狀,那麼,你們切不
要墮落,為自己製造任何形狀的神像……」(申 4:15-16)。把自己顯示給以色列的天主
絕對超越一切。「祂是萬有」,但同時「祂超越祂的一切化工」(德43:27-28)。祂自身
就是「一切受造之美的源由」(智13:3)。
130.
但是,從舊約開始,天主曾命令或允許採用形象,以象徵的方式導向降生成人的聖言所
給的救恩:例如銅蛇,結約之櫃和革魯賓。
131.
教會史中第七屆大公會議,即尼西亞大公會議 (787年),以聖言降生成人的奧跡為基礎
,針對反對敬禮聖相者,斷定恭敬聖相為正確。這些聖相包括:基督的相、以及天主之
母的相、天使和諸聖的相。天主聖子,藉著降生成人,對敬禮聖相開啟了一個新的「秩
序」。
132.
基督徒對聖像的敬禮並不違反禁止崇拜偶像的第一條誡命。因為「對一個形象的尊敬應
歸屬於原始的典型」,又「任何人敬禮一個形象,旨在敬禮形象所描繪的人物」。對聖
像的尊敬是一個「尊重的敬意」,並不是一種崇拜,只有天主配得崇拜。
宗教的敬禮並不指向形象自身,視之為實體,而是在形象所表達的角度下,
引導我們,歸向降生成人的天主。因為,指向形象的動向,就其形象而言,
並不停留在形象那裡,而是通過形象,趨向形象所表達的實體。
※ 引述《micyang (拙口笨舌)》之銘言:
: 中文和合本
: 出埃及記
: 20:23 你們不可做甚麼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
: 思高版
: 出谷紀
: 為此,你們決不可製造金銀神像,同我放在一起;你們萬不可作。
: 小弟愚昧
: 為何天主堂當中放置聖母像
: 其用意為何?
: 是不是也違反聖經教導
: 請板上大大詳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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