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某次和基督教夥伴討論時所寫的,
有關大公會議,
大家參考參考.
※ 引述《*** (也許明年七月.......)》之銘言:
: : 終於在某次的大公會議裡,作出了瑪利亞沒有原罪的決議,
: ^^^^^^^^^^^^^^^^^^^^^^^^^^^
: 人的決定高於聖經的記載?
: 既然是人,都有罪的,難道我們是神,
: 可以以神的可能傾向來斷定瑪利亞無原罪?
嗯,我想我得要先解釋一下所謂的大公會議.
在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裡有提到,
當宗徒們開始傳教不久,就發生了梅瑟(摩西)割損的法律是否仍有效的爭議.
因此伯多祿就召集了宗徒會議共同來解決這樣一個問題.
這是傳統天主教會認為的大公會議的前身.
所以每當教會遇到重大難題時,
最主要是一些聖經裡沒有紀載的教理爭議,
當時的教宗就會召集全體主教,修會代表,平信徒代表,以及許許多多的神學家們,
共同來研究討論這些爭議.
那至於如何作成決議以及這樣的決議到底有沒有效,符不符合神的旨意,
那這又回到另一個基本的問題.
我們如何知道我們的所言所行是否遵循著神的旨意?
聖經裡神並沒有明確指出當碰到每一件事情的時候我們該怎麼做,
(我指的是該做些什麼確切的事)
但神卻告訴了我們思考的方向,藉由祂的教導給了我們一個行事的依規.
於是在禱告中分辦,以及和屬靈的朋友牧者請教就成了非常重要的過程.
之後再用聖神(聖靈)的果實來檢驗.(迦拉達書五22~25/加拉太書五22~25)
而大公會議也是一樣的,
在天主教會裡我們相信這樣的會議是由聖神(聖靈)所推動,並由祂親自帶領,
在整個討論中藉由了解各方的意見和彼此的交談,並在禱告中分辦,
得出一個符合天主聖意的共識.
所以至少在天主教會裡,
我們相信這樣的決議是符合天主旨意,而且也是我們所應該相信的.:)
: : 解決了這樣一個難題,
: 人的決定解決了聖經爭議?有待商榷!
: 試問,有何根據能證明呢?
事實上這樣的爭議並不記載在聖經上,
期初的教會並沒有這樣的困擾.
但隨著福音的傳播和教會的敬禮,由平信徒們首先提出了包括這在內的許多問題,
於是也才有了之後的二十一次大公會議.
類似這樣的事,在天主教會內我們認為是一種記號,
是一個天主與我們同在的記號,
時代在改變,教會也跟著進步,天主會藉由著時代的事件顯示給我們祂的旨意.
而基本上我所謂的解決,指的是在天主教會內達成了共識.
而這樣的共識,我們相信是由天主所啟示的.僅此而已. :)
: : 並由當任的教宗公佈,作為天主教所相信的信理.
我雖然有一些在團契裡的朋友們,但畢竟我對基督教也還是了解不多,
所以我也只能就我們天主教對這件事的立場表達一些意見.
而目的,不是要說服,
就像我上一封所說的,只是為了能增進彼此的了解. :)
所以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繼續討論哦!
天主保佑,平安喜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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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光榮和讚美歸於天主,
靜靜享受服侍的喜悅.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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