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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我在某次和基督教夥伴討論時所寫的,   有關大公會議,   大家參考參考. ※ 引述《*** (也許明年七月.......)》之銘言: : :   終於在某次的大公會議裡,作出了瑪利亞沒有原罪的決議, : ^^^^^^^^^^^^^^^^^^^^^^^^^^^ : 人的決定高於聖經的記載? : 既然是人,都有罪的,難道我們是神, : 可以以神的可能傾向來斷定瑪利亞無原罪?   嗯,我想我得要先解釋一下所謂的大公會議.   在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裡有提到,   當宗徒們開始傳教不久,就發生了梅瑟(摩西)割損的法律是否仍有效的爭議.   因此伯多祿就召集了宗徒會議共同來解決這樣一個問題.   這是傳統天主教會認為的大公會議的前身.   所以每當教會遇到重大難題時,   最主要是一些聖經裡沒有紀載的教理爭議,   當時的教宗就會召集全體主教,修會代表,平信徒代表,以及許許多多的神學家們,   共同來研究討論這些爭議.   那至於如何作成決議以及這樣的決議到底有沒有效,符不符合神的旨意,   那這又回到另一個基本的問題.   我們如何知道我們的所言所行是否遵循著神的旨意?   聖經裡神並沒有明確指出當碰到每一件事情的時候我們該怎麼做,   (我指的是該做些什麼確切的事)   但神卻告訴了我們思考的方向,藉由祂的教導給了我們一個行事的依規.   於是在禱告中分辦,以及和屬靈的朋友牧者請教就成了非常重要的過程.   之後再用聖神(聖靈)的果實來檢驗.(迦拉達書五22~25/加拉太書五22~25)   而大公會議也是一樣的,   在天主教會裡我們相信這樣的會議是由聖神(聖靈)所推動,並由祂親自帶領,   在整個討論中藉由了解各方的意見和彼此的交談,並在禱告中分辦,   得出一個符合天主聖意的共識.   所以至少在天主教會裡,   我們相信這樣的決議是符合天主旨意,而且也是我們所應該相信的.:) : :   解決了這樣一個難題, : 人的決定解決了聖經爭議?有待商榷! : 試問,有何根據能證明呢?   事實上這樣的爭議並不記載在聖經上,   期初的教會並沒有這樣的困擾.   但隨著福音的傳播和教會的敬禮,由平信徒們首先提出了包括這在內的許多問題,   於是也才有了之後的二十一次大公會議.   類似這樣的事,在天主教會內我們認為是一種記號,   是一個天主與我們同在的記號,   時代在改變,教會也跟著進步,天主會藉由著時代的事件顯示給我們祂的旨意.   而基本上我所謂的解決,指的是在天主教會內達成了共識.   而這樣的共識,我們相信是由天主所啟示的.僅此而已. :) : :   並由當任的教宗公佈,作為天主教所相信的信理.   我雖然有一些在團契裡的朋友們,但畢竟我對基督教也還是了解不多,   所以我也只能就我們天主教對這件事的立場表達一些意見.   而目的,不是要說服,   就像我上一封所說的,只是為了能增進彼此的了解. :)   所以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繼續討論哦!     天主保佑,平安喜樂. :) --         將光榮和讚美歸於天主,              靜靜享受服侍的喜悅.                      ~共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