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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網路拍賣"有版權的遊戲應該沒犯法吧! 因為我常常看到yahoo或ebay都有很多 若是犯法的話不可能那麼明目張膽吧? 但是"保護版權"的理由 不是為了防止有人將資料盜拷、或是分享給別人 以確保有多少的人玩遊戲、公司就能賺多少錢嗎? 但是透過"網路拍賣"的方式 公司也沒有賺到錢阿? 所以說... "網路拍賣"和"免費分享給其他人", 除了中間多了一層無關版權者利益的交易以外 根本也沒啥差別? 為何"網路拍賣"是合法的? 而在其他地方像是論壇或討論版上分享 卻要因為害怕觸法而低調呢?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85.31
nawussica:網拍是使用權轉移 所有人的物權在交易結束後 03/26 21:12
nawussica:即宣告轉移 但是"分享"卻是多人共享物權 03/26 21:13
nawussica:差別很大吧 03/26 21:14
Luciferous:一個是買賣正版,一個是散播盜版。 03/26 21:13
nawussica:論原PO是遊戲公司職員的可能性60% XD 03/26 21:14
nawussica:4F一針見血 03/26 21:15
doasinfinity:但暗黑破壞神在版權頁那邊寫了 購買的人不具有買賣此 03/26 21:27
doasinfinity:遊戲的權力呢. 剛看到下一篇有提到了 03/26 21:28
darkemissary:所以買個一個暗黑破壞神不能再買第二個了 orz 03/26 21:31
darkemissary: 了 03/26 21:31
Fnd:買賣應該是汎指對該軟體作用之一切商業行為...所以只有不是那 03/26 21:37
Fnd:套軟體,你再買1000套也是沒關係的@__@ 03/26 21:38
darkemissary:購買的人不具有"買"賣此遊戲的權力 我是看到這 = =" 03/26 21:41
Fnd:lol...那就是用詞的矛盾啦,還有,以前某些老遊戲是沒有聲名的:p 03/26 21:44
Fnd: 聲明 03/26 21:46
KarasuTW:其實真要講的話平行輸入、二手買賣之類都有侵權問題 03/27 00:02
KarasuTW:許多軟體的 EULA 上甚至說你只能無償的轉移軟體使用權 03/27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