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202 明報
中國政府昨日首次公布外國記者在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的採訪規定。新規定有別於以往慣
例,外國記者在華採訪不必再由官方單位陪同;外國記者赴地方省份採訪,亦毋須向外事
部門申請,只要徵得受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即可。新規定亦對外國記者的簽證辦理、器材
出入境等採取較以往寬鬆的規定。
北京的駐華外國記者協會昨日發表聲明,歡迎中國政府公布的新採訪規定,期望有關規定
可以「永久實施」,而且適用於與奧運會無關的政治、經濟及文化範疇。
港澳台料參照新規
另外,外交部新聞司長劉建超昨日在中外記者會上表示,有關港澳台記者採訪北京奧運的
規定目前仍在制訂中。而據北京消息,港澳台記者奧運期間的採訪規定基本參照昨日公布
的外國記者採訪規定,鑑於港澳台記者使用的證件及相關對口單位與外國記者不同,因此
有關規定將另行公布。
明年起至08年10月
中國政府對北京奧運期間的輿論控制,是緊是鬆,備受國際關注。國務院昨日首次發布《
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對外國記者到中國採訪的簽證辦理、
攜帶器材入出境、採訪許可等事項作出規定。新規定共有9項,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0月17日北京奧運結束約一個半月後自行廢止。
中國政府目前是根據1990年國務院頒布的《外國記者和外國常駐新聞機構管理條例》來規
管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與1990年的條例比較,新的採訪規定主要有3處不同﹕外國記者採
訪毋須事先徵得省、區、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同意,只要徵得受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持
有奧林匹克身分註冊卡的外國記者,在註冊卡的有效期內可多次進出中國國境,毋須申請
及辦理簽證;外國記者可以在獲得批准後,臨時設置、使用以往不准使用的無線電通訊設
備。此外,外國記者可以通過外事服務單位聘用內地人協助採訪報道的工作。
劉建超昨日指出,1990年頒布的條例依然有效,該條例與新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新規定為
準,而新規定未涉及的內容則仍按原有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他強調,外交部新聞司將與
有關部門、地方外事辦保持密切溝通,為外國記者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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