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lmwalker (夢想起飛的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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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專題] 4大影展獲獎國片 獎勵最高1億元
時間Tue Aug 23 18:44:49 2005
2005.08.23 中國時報 4大影展獲獎國片 獎勵最高1億元
張士達/台北報導
國片將來參加4大國際影展,若獲得最佳影片與導演獎,最高有可能獲得總值1億元的
獎勵!「行政院振興影視協調會報」昨日召開成立後第1次會議,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
影視產業,會中初步決議,對國內創作者提高4大影展首獎得主之獎勵,並對外國來台
投資拍片給予補貼。
昨日的「振興影視資源協調會報」由行政院長謝長廷親自主持,除了各部會代表之外,
產業界代表導演侯孝賢、福斯電影總經理涂銘與東風電視台董事長葛福鴻等都應邀與會。
根據協調會報會後裁示,國片若於坎城、威尼斯、柏林與奧斯卡等4大國際影展,獲得
最佳影片與導演2大首獎,製片與導演可各獲1000萬元獎勵,該組人員若於2年內再度
合作開拍新片,還可各獲4000萬元補助,因此最高可能共獲總金額1億元。但若影片
只獲最佳導演獎,獎勵金額則減半為500萬元,未來拍片補助也減半為2000萬元。
奧斯卡獎則因最佳影片獎需為英語片,而改以最佳外語片獎項來認定。
新聞局長姚文智補充,以上獲獎影片的片中需有台灣風土民情與景點,對推廣國家形象
有所助益,未來將由新聞局組成小組以資認定。相關施行要點也仍待未來擬訂後實施。
不過事實上,由於坎城、威尼斯與柏林等3大影展,向來有不成文的慣例,最佳影片
與導演並不會頒給同一部影片,因此單一國片共獲1億元獎助的機會其實不大。
此外,為了吸引外國資金與人員來台攝製,以增加跨國合作交流的機會,會中裁示,
外國團隊來台投資拍片,起用台灣導演、技術人員,或在台進行後製與消費,將可給予
最高20%、最低5%的總支出退佣,但大陸電影暫不適用,還須與陸委會商議後再定案。
目前將先由新聞局明年編列3000萬預算辦理,若有特殊個案對電影產業有重大貢獻,
或獎助金額過於龐大,預算無法支應時,再向行政院申請第二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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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影視 將花200億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5/08/23 聯合報
韓流壓境,讓政府決定投入鉅資振興影視產業。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主持
「第一次影視協調會報」,決定以優渥誘因,如果台灣導演、或製片公司能獲國際四大
影展,最高將可獲補助金1億元。
謝長廷是歷任閣揆中,第一位閣揆主持「行政院振興影視協調會報」,將提振電影提升到
行政院的層次。謝揆重申,行政院開發基金將分5年提撥新台幣200億元,投資數位內容和
文化創意產業;並考慮比照韓國,成立一個行政法人的影視產業推動機構,提供必要的
資金、人才、行銷管道。
新聞局長姚文智在會後記者會宣布,此次會議通過為鼓勵國片,依新聞局公布的實施要點
,未來只要台灣導演或製片公司,在奧斯卡、柏林、坎城、威尼斯等四大國際影展中得到
大獎,導演和製片公司即可各得1,000萬獎金,後續申請拍片時,導演和製片公司又各可
得到4,000萬元獎助金,而導演與製片公司組成一個團隊拍片,則最高可拿到1億元的
獎助金。
姚文智說,這項新的優惠獎勵措施,明年即可實施。他指出,獎勵金在明年將有三千萬
預算可以運用,若不足之處,還可再請求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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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lmwalker 來自: 211.23.74.220 (08/23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