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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7, 2006
回應與說明──編劇漫長而痛苦的抗爭惡夢
回應與說明──編劇漫長而痛苦的抗爭惡夢
文╱許正平
最後,也最重要的,就是導演在我一開始編劇時就告知我,
將與電影上映同時出版電影小說,由我撰寫……
謝謝Last,的確在盛夏官網上陸續發現不少鼓勵我們的文章,
且都站在理性立場,對於事項做細緻分析,
一時不察,對於這些鼓勵的聲音先說聲抱歉,
我們會更仔細聆聽。
對於對我們於金馬事前利用媒體炒新聞的質疑,
我做如下的說明:
就我而言,整個編盛夏光年的過程,
就是一個痛苦而漫長的抗爭歷程,
延續了我至今的整個2006,
舉例一:編劇費事件
原本導演答應3月編完劇就給的編劇費,
直拖到上映當天10月13日我告知劇組再不入帳就要寄存證信函了,
才終於收到了完整的編劇費(需要我出示存款簿以示證明嗎?)
這期間,從3月到10月,導演不斷的承諾我匯款時間,
然而時間到了,又總有製作公司還沒播款、輔導金還沒下來、開拍了才能給等等五花八門的理由不兌現,
我知道台灣電影拍片不容易,也曾主動告知若真有困難請直說,甚至我不拿足額都OK,但就是不要在一直承諾我又一直跳票了,
結果,還是拖到我再也無法忍受了,說要寄存證信函了才拿到全部編劇費。
那時,我質疑的是,這部片似乎開始砸錢宣傳了,
連國片少有的電視廣告都打了,
怎麼我區區15萬編劇費,會付不起呢?
15萬的價碼,在編劇界算多嗎,唉,而且那也是導演自己承諾的,
我連討價還價都沒有過。
結果,日前導演居然公開專指我是為了錢才跳出來,
記者會當天,當記者問我們是不是都沒拿到酬勞時,
我還特別澄清,不,我拿到了,整數15萬,
我不是為了錢出來的。
不知導演有何證據說我是為了錢才跳出來,
在我記者會的聲明中,一點也沒提到錢的事,
我會貼出我當天的3點聲明證明(當天的記者都拿到聲明了,他們可以做證),
我很想請大家拿這個問題去盛夏官網問導演,
不過,反正他大概又會生出另一條莫須有的罪名來指控我,還是算了。
舉例二:原創故事事件
電影的第一波宣傳資料出來以後,我嚇壞了,在編劇的名字前面,
居然寫了原著王紀堯的字樣,
整個編劇過程中,我除了和導演討論過角色劇情外(導演提供了多少資料有機會再一一釐清),
從來沒有看過誰白紙黑字的原著啊,
我都是一個人關在家裡,自己寫,寫完原始故事(就是印刻雜誌發表的《光年》),
再寫劇本,
導演曾經答應我劇組會幫我蒐集90年代的歷史事件,但也沒有,
於是我只好自己去找,譬如,我有在故事中加入波斯灣戰爭當背景,
總之,我一個人把原始故事和劇本寫完了。
於是,我打電話問導演,怎麼會多了一個原著,
我又沒有改編誰的作品,
導演說,他之前有和王紀堯討論過這個故事,星球的概念就是從王紀堯那裡來的
(這部份大家可以從導演為電影小說寫的序去印證),
我說,問題是王紀堯的東西我又沒看過,而且導演告訴過我的材料根本還不成為一個故事啊,怎麼會算原著呢?
導演說,你不懂電影圈,人家李安改編張愛玲,也要寫原著是張愛玲的。
我發飆了,那是我忍了那麼久第一次對導演吼:我真的覺得我被你「騙來」編了一個劇本。
我是這樣想的,就算不是電影圈的人,也知道李安拍張愛玲和我的這個case不同吧。
但我還是對導演說,好啦,你要掛10個、20個人當原著我都沒意見,
只要那裡面有我的名字就好了。也就是,我只要成為原創之一,就好了。
好啦,導演說,不過他很生氣地說完就直接把電話掛了。
後來,到底是怎麼個掛法呢?如下──
電影裡:原創故事╱王紀堯、陳正道、許正平 編劇╱許正平
書上:原創故事╱陳正道、許正平 原始構想╱王紀堯
海報上:原著╱王紀堯 編劇╱許正平
很混亂吧!
那麼,我們再來看看導演在序裡說的:「慢慢的,這個構想在正平增血添肉的投注心力下,變成了現在的盛夏光年。」
到底,我添了什麼血,加了什麼肉?
這裡只說大的,要不然又臭又長,
首先,我用籃球場的概念和星球的概念相加相乘,讓惠嘉和正行在球場周圍繞著守恆跑的情節可以隱喻王紀堯的慧星行星繞著恆星跑,
(不過,大家覺得王紀堯的這個宇宙概念,在電影中,除了一開始小學課堂上老師講解時出現過外,有很明顯嗎?)
其次,原本在導演跟我提過的想法中,只有小學和大學的片段,並沒有高中的情節,
是我告訴導演,如果要讓劇情有張力,應該要加進高中的情節,讓他們有從鄉下到城市,高壓到自由環境的轉變,
說到這裡,我想起來了,導演是台北人,我則在台南的小鎮長大,後來才到台北唸書,
我也告訴導演,我不太會寫城市的高中生,要我寫的話,我會寫他們在鄉下唸高中,後來才來台北唸大學,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我加入的話,這個故事原來並沒有高中和城鄉距離這些情節的(當然,場景後來設定在花蓮鄉下,是導演的創意),
不知道大家認為高中階段和城鄉距離在這部電影裡重不重要呢?
如果沒有這個的話,這部電影會不會完全不一樣呢?
那我可不可以也算是原創故事之一呢?
而籃球場、高中、城鄉,都是我從自己2000年獲得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的短篇小說〈籃球〉移植過來的,
10月27日,導演曾經寫一封信給我,開頭是這樣寫的:
「在東京時 片商很稱讚故事中兩個人去台北玩的那一段
我跟他說是作者改編自己的一篇小說……」
那篇小說,指的也是〈籃球〉,顯然導演也是知道的。
(我會再找機會把〈籃球〉貼上來,有些讀者可能已經讀過了。)
還有小學片段,我則移植了自己2002年出版的散文《煙火旅館》中的〈未完成的夏天〉,
不過導演後來大多沒拍,
這裡就不多說。
這樣,我能不能成為原創故事之一呢?我只是要求「之一」啊!
但是導演現在在網站上說:「本片並非許正平的原創故事」;在中國時報的報導中說:「許正平要求全攬故事與劇本的創意出處」。
電影和小說中,既然承認我是原創故事之一,現在為什麼又說不是呢?
我只是要求成為之一,怎麼變成要全攬了?
至於中時的記者說,他是因為看到我在金桔粒網站上的留言,
才說我意圖全攬創意,
這一點,或許可以請大家注意,
我留言的時間是10月11日凌晨的2:49,
電影是10月13日上映,
離我所看到之後被嚇的說不出話來的10月11日晚上七點的台北樂聲首映還有16小時又11分,
也就是說,我留言當時只看過小說和海報,
我以為導演待我很好,願意讓我掛原創故事,而王紀堯是原始構想,
所以我才說我是原創故事,
但在當時我就從沒否認王紀堯對這部電影有idea上的貢獻,
沒有全攬的意思,
只是覺得因為連王紀堯是誰都不知道,實在跟我無關,
只是我是在寫完後才突然被告知而已。
後來,電影出來,我變成之一。之一就之一吧。
現在,我變成連之一都不是了。
導演可以否認他打在書上、電影上的字,
也全盤推翻了他在信中對我說過的話
(我一直都認定導演絕對是原創故事之一,
雖然他給我的故事情節只有點,而沒有面,
但我想他的有些點也許是從很多其他編劇那裡來的,
所以他才要掛王紀堯是原創故事,
還曾經跟盧泓說要掛他是原始概念──結果卻沒有,
那麼,真的,要掛100個原創故事我都沒意見)。
我只是在想,要成為那之一,真的好辛苦。
舉例三:陳爸爸事件
曾經為了編劇費和原創故事而屢call導演找不到人之際,
有一回,陳爸爸接了電話,
陳爸爸真的很愛護兒子,出錢出力幫他拍電影,
所以,陳爸爸也很親切地詢問我的問題,
說是願意幫我做和導演之間的橋樑。
我覺得陳爸爸很有誠意,
因此一五一十把遇到的難題都跟陳爸爸說了,
聽完,陳爸爸是這樣說的:
「喔!原來你就是要名跟要利嘛!」
我想陳爸爸是無心的,
可是我聽了真的感覺很難過、很悲哀,
也許我就是要名跟要利,
要原創故事之一和編劇費,
可是,這不都是我本來就應得,
導演應該給我的嗎?
為什麼去爭取一件自己的權益,
一件對的事,
卻感覺那麼難堪,甚至好像犯了什麼錯一樣呢?
舉例四:不是為錢,難道為名?
我已經說清楚了,我已領到完整15萬元的編劇費,
這次出來絕非為了錢。
我怕導演接著說,那一定是因為電影大賣,口碑好,
為了名,要沾光吧。
那麼,趁著導演還沒這麼說,
我先澄清好了。
如果各位看過我對之前電影的回應,
應該很明白我委婉表達的對電影拍攝成果的看法,
每次看到網路上有人說,
盛夏光年就是導演調度好、攝影好、演員好、音樂好,
但編劇鳥掉,
不知道大家能否體會我的心情?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大幅修改,結果被指責要負起電影爛所有的責任……
我怎麼還會想沾這部電影的光呢?這部電影又有什麼光好沾的呢?
我寫作十年了,有自己最心愛的文字園地,交心的讀者,
鄭偉杰更曾兩度入圍金馬獎最佳原創音樂,
其中導演的作品《宅變》去年更只入圍原創音樂一項,
能不說鄭偉杰的音樂幫導演的電影爭光嗎?
我們即使不算創作上的老資格,也都不是初出茅蘆的新手了。
我們為什麼要去幫一個才拍第二部劇情長片的七年級新手導演呢?
他又有什麼光好讓我們沾的呢?
是啦,導演入圍過威尼斯等影展,
但如果我今天是跟侯孝賢合作,說沾光才對吧。
說來好笑,今年金馬獎期間我還曾自己致電主辦單位,
問導演有沒有幫我報名,
問是報改編還是原著劇本,
影片有報的話劇本不是就應該一起報了嗎?居然還得自己去問,
是的,我承認,後來,我怎樣都無法再信任
這位七年級的導演了,
我不知道他到底還會對我、對我的劇本做出什麼樣
我想都想不到的事。
而導演在官網說「被信任的人誤解」,
導演真的信任我們嗎?
真的信任,會在我已表明可隨時配合拍攝修改劇本隨時stand by,
而你也答應時,
卻自己或找別人修改而說都不說一聲嗎?
真的信任,會隨便就說因為遲交才不能用鄭偉杰的音樂嗎?
人家從八月開始可是做好一批就傳一批過去給你,
如果真的不適合,夠給你時間發現並通知了,
你卻讓鄭偉杰傻傻的做完32首,又1首都不用,
然後,同樣不說一聲,
讓他自己進戲院看時看到自己的名字卻聽不到音樂,
既然不用,為何不及早把配樂的名字修改,
難到影片跟海報一樣七月就完成了嗎,說什麼來不及呢?
真的信任,會任網友謾罵「盧泓是哪位」、「鄭偉杰以為掛他名字有加分作用嗎」?
你忘了嗎?
盧泓是幫你以《無伴奏》申請到輔導金,卻被你從此拋棄的好朋友?
如果不是鄭偉杰,《宅變》去年就連一項入圍都沒有了,他沒有幫你加到分嗎?
導演真的很會、很敢說話。
舉例五:電影小說與炒新聞事件
最後,也最重要的,就是導演在我一開始編劇時就告知我,
將與電影上映同時出版電影小說,由我撰寫,
編完劇後,我問導演什麼時候開始寫小說呢?
導演說:「正在和出版社洽談。」
導演說:「在春天出版社出好嗎?」
我說:「我的風格好像不太適合春天欸,我有熟識的出版社啊,但如果已經談好是春天也沒關係。」
導演說:「現在忙拍戲,還沒決定。」
導演說:「拍完戲我會找你討論。」
導演說:「出版社會跟你聯絡。」
這是我最後一次相信導演,
然後,就是看到書上市的那天,而且,書不是我寫的,
導演又再跳票、欺騙、隱瞞了一次。
可是,這次很嚴重欸,導演,你知道嗎?
你知道要把我的劇本改成小說,如果不是我寫的,要經過我的授權與同意嗎?
顯然你是知道的,所以你找王紀堯來寫,
你想,反正王紀堯是原創故事,找他寫就不會侵權,
可是,你知道王紀堯只是之一嗎,你也是之一,我也是之一,
也就是,就算按照原創故事者而非編劇來看,不管誰來寫,三人都要同意授權才行,
請注意,你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和授權,這樣會犯法,你知道嗎?
尤其是你在書上掛原創故事有我,那也就是無論如何都和我有關,要問過我的吧?
你沒有問我,你知道嗎?
顯然你是知道的,於是你宣稱小說和電影、劇本完全不同,
然後你就可以不用經過我的授權,
可是,既然原創故事中的高中階段是我的,是〈籃球〉的,
那你和王紀堯的原創版本怎麼會有高中階段呢?
怎麼籃球的意象會那麼重要呢?
怎麼會有城鄉距離呢?
怎麼正行和惠嘉會上台北呢?
怎麼也會去西門町呢?
怎麼也去西門町小旅館呢?
怎麼也在旅館裡初嚐雲雨呢?
怎麼正行也發現自己無法和惠嘉做愛呢?發現後為什麼也同樣衝進廁所浴室呢?
這些情節怎麼都和我的〈籃球〉那麼雷同呢?
(10月27日,導演的來信,開頭是這樣的:
「在東京時 片商很稱讚故事中兩個人去台北玩的那一段
我跟他說是作者改編自己的一篇小說……」)
總之,如果跟我的原創無關,就應該不會有高中時代,有鄉下的啊!
不知道導演記不記得,我也曾說過,
如果小說不是我寫的也罷,只要告知我,獲得我授權,
我們共同找一個彼此信任的人來寫也OK,
導演,你又再一次欺騙我,而且這次騙得更厲害。
小說上市的那一天,是我第一次想採取公開的抗議行動,
我印了三十幾份聲明書,
準備拿到新書的座談會場發給在場人士與記者,
不過,我在新書上看到我的名字有被列為原創故事,
導演且宣稱小說和電影不同,
我那時想,算了,只要〈籃球〉、〈未完成的夏天〉、原始故事和劇本沒有被侵犯就好了,
可是,我看完了小說,我知道,有,至少的確有和〈籃球〉雷同的地方,
和〈籃球〉雷同,就和原始故事、劇本雷同。
那為什麼要宣稱和電影完全不同呢?
我曾想過要按鈴申告,讓法官來看看〈籃球〉到底有沒有被侵犯,
可是我放棄了,
我想到從去年底到今年10月,這十個多月來跟導演合作所換來的種種凌遲,
想到還要花兩三年去跟這個不知道還會做出什事的人周旋,
就感覺好累、好恐怖。
導演有劇組人員,有媒體,
我,只有一個人。
媒體上,王紀堯已經成為所謂的原作者,
而且書都出版了,
我呢?如果還沒被當做一個改編者已經要偷笑了。
算了。
於是,我重回學校唸博士班,
在另一種生活裡,
我想我或許可以慢慢釋懷這十個多月來的惡夢。
直到有一天,漫步在校園裡的時候,
我接到了素昧平生的鄭偉杰電話,
我才知道,像我一樣受害的人,不只一個。
偉杰找我聊,希望我能出來把這些經過講出來,
跟導演討一個公道,
可是我猶豫很久,因為我知道,
若再次涉入,那些無止盡的傷害又會隨之到來。
可是我聽到越來越多的事,聽到盧泓的事,
我知道,我們只有站出來,面對,
這些不公平的事才能被看見、解決,
人多了,給了我們比一個人時多更多的勇氣。
雖然,我總是這裡面最悲觀的一個,
我總是說,導演絕對會有他對付我們辦法的……
然而,我們並不是一開始就決定訴諸媒體的,
我們先找了律師諮詢,發出存證信函,
我們知道,這或許是逼導演面對我們的唯一方法。
律師和偉杰問我,希望從導演那邊得到什麼結果,
我想來想去,不知道,
他沒有欠我錢,我也很不想在法庭上跟一個打算絕交的人惡言相向兩三年,
於是,我說,那就一個道歉吧,如果導演真的能明白他帶給我們的傷害,一個道歉就好。
雖然我自己知道,導演即使道歉一萬次一億次,我大概也不會原諒他。
雖然我知道導演根本不會道歉。
存證信函寄出去了,我們以為導演這下該出面了,結果,沒有。
由於我實在無法再跟這個人說話,於是只好由發言人代為主動撥電話溝通,
接到存證信函還得由發函的一方主動溝通,也真夠絕了。
結果一如我所預料。
從工作過程中的隱瞞、欺騙,到事後的謊言,導演的行事原則,並不讓人太意外。
那麼,為了讓我們的聲音被聽見,唯一的辦法只剩訴諸媒體了,
多方奔走,終於有立委願意接受我們陳情,
陪同我們召開記者會,
然而,聰明以及本就有媒體關係的導演終究比我們還捷足先登,
先在國內某大報上喊冤,不惜推翻、牴觸他之前的言論,
只要能把我們抹黑,他顛三倒四也在所不惜,
可能大眾畢竟都是健忘的吧,今天說了什麼今天算,
沒人會去追究他以前是不是說得不一樣,
但我們卻都記得清清楚楚。
剛剛,我把一些例子舉出來了,
導演啊,為什麼前後言行不一致呢?
為什麼一下子我是之一,一下子又完全不是呢?
可是,我是不是之一,又豈是你一個人就能全盤決定的呢?
問你嗎,也不會有真正的答案,但理由卻可以像包肉粽一樣一大串。
既然導演都先上媒體謾罵我們了,
我們的記者會更是不開不行,
既然要開,陪同我們的熱心立委,
當然會希望我們能選對時間點,
把聲音傳得最遠。
然後,果然導演開始不甘示弱的反擊了,
說我們「利用媒體有所圖」,
是啊,也許真的有所圖吧,圖的是你一個道歉,
一個對我們的尊重,難道這些日子以來,
你對我們的所做所為真的都不感到一點抱歉嗎?
你完全不感覺到你對我們作品的踐踏嗎?
想想你在拿到我們作品前是怎樣的態度?拿到後又是怎樣的態度吧?
每一個創作者對你來說只是用過即丟的東西嗎?
不要忘了,一開始我們對你總是善意的、開放的、可溝通的,
你有無數的機會可以跟我們好好說,
但是你自己不要的,
你總要把情況搞成你是最好的,都沒錯,別人都是狗屎,
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今天之所以站出來反對你,
難道不是因為點點滴滴你對待我們的方式而其來有自?
是啊,你一定又會說「人紅了電影大賣了人人都想分一杯羹」,
我想我對電影拍攝成果的態度已經很清楚了,不必再重複,
鄭偉杰要求你把他從不屬於他的名稱上刪掉,是誰要分什麼羹呢?
盧泓則仍被你的背叛傷得很深,
我們都帶著你的傷害站出來,
而你則裝出驚訝和無辜,說不知道我們所為何來?
我們知道,站出來對你一定有傷害,但請問,對我們的傷害不是更大嗎?
至於傷害是什麼,你應該很清楚,因為我們對媒體說的話實事求是,我們的訴求很清楚,
但你則是這麼都敢講,只要能把我們污名化,講什麼都沒關係。
你說我們想分一杯羹,
我們倒是準備再次承受各種因為站出來的傷害。
所以,質疑我們為什麼早不說晚不說,這時候才說的朋友們,
請容我們說,
我們不是一直都沒意見,我們一直都在和導演抗爭,
只是這次我們有了眾人的力量,才敢站出來,
希望以後不會再有因此而受害的人,
導演很年輕,以後一定還要繼續拍片,但希望他能尊重、善待與他合作的創作人。
而選在這時候站出來,因為只有在這時候,
才能讓我們的聲音被更多人聽見,
是的,以台灣現下的媒體環境來說,這才有新聞點,
否則,我們的聲音馬上會被資訊洪流淹沒。
我們不是公眾人物,不是媒體人,
我們不像導演隨時有媒體環繞,
我們可能只有一次的發聲機會。
如果我們因此傷害了喜歡盛夏光年的朋友,
在此真的對大家感到抱歉,
但我們針對的是導演,以及他的行為,
絕不是影片本身。
如果我們真的只想炒新聞,
就不會在這裡用部落格繼續發聲,
為事實與真相而努力了。
我還記得,第一次和導演見面,
是在某個冬日的下雨午後,
在他的工作室,
他一直說快到了,但終究遲到一個多小時。
那天,我們談了我的小說,談導演的許多拍片計畫,
然後,談到《盛夏光年》,
我想,如果我只是把《盛夏光年》當做賺錢的工具,
今天我就不會站出來了……
回想這些事真的宛如惡靈糾纏,
然而,我選擇用輕鬆的方式說出來,
因為讀者們畢竟不需要跟著一起被這些幽祟纏身,
去生活,還是很重要的。
對我們也是。
以上。謝謝。
文章分類: 未分類文章
hsucp at 無名小站 於 08:20 PM 發表 | 回應(40) | 引用(1) | 轉寄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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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一早看了上面引用裡的這篇文章,頗有感觸。對於其中提到創作者被指「追求名與利」一節,漯p>
創作者的名與利 【流浪在我居住的城市。】 於 January 6, 2007 01:47 PM 引用
回應
罵的太過火了吧= =
導演說不定也不是故意的呀!
說不定是之前沒有協調好的,之後電影票房好,卻又提出來
為什麼不在電影開播沒多久提出,而在金馬期間提出,
這樣根本不合常理,我無法說誰對誰錯,因為我不是律師,
只能說,提出的時間有點晚
於 November 27, 2006 08:38 PM 回應 |
加油 我支持你們
希望社會正義是存在的
希望有更多人公正的思考這一切
也希望你們不要因此灰心
創作的路還很長
於 November 27, 2006 10:01 PM 回應 |
支持你們摟
stanlyleu 於 November 27, 2006 10:09 PM 回應 |
罵的太過火了吧= =
導演說不定也不是故意的呀!
說不定是之前沒有協調好的,之後電影票房好,卻又提出來
為什麼不在電影開播沒多久提出,而在金馬期間提出,
這樣根本不合常理,我無法說誰對誰錯,因為我不是律師,
只能說,提出的時間有點晚
這位留言者
你為什麼不留下你的大名
害我還得把你的留言重po一次
不知道你是否有認真的讀 認真的去感受這封信??
如果你有 你不會用"罵"來形容這篇聲明
文中作者都在陳述他所經歷的事實
沒有用到任何不堪的漫罵字眼
你怎麼會說他"罵的太過火"呢??
聲明中也很明確的表示
受害者在很早之前就向導演提出
是導演的態度讓他們不得以選擇面對媒體
並且早已預知會受到想分一杯羹的批評
只是在這之前觀眾們並不知道
開記者會後才被大眾所知
你也是在記者會之後才知道的
然後就否定了受害者之前默默所做的爭取努力
然後就說提出的時間晚
開記者會 是被大眾所知的時間點 不是他們提出的時間點
你我都不知不覺的被媒體控制著 控制著我們的思想 控制著我們的價值觀
而以目前的媒體生態
他們開記者會的時間點是必須的
雖然因此所受的傷害也會最大
因為會有很多像你一樣的觀眾
認為幹麻現在提出來呢?? 太巧了吧 是想炒新聞吧
所以請你用心去體會 用創作者的心情去體會
再重新把這篇聲明看一遍
如果能有一點點不一樣的感覺 那就真的太感激了!!
juliezitar 於 November 27, 2006 10:46 PM 回應 |
加油~~
或許[盛夏光年]的賣座讓他前程看好
但是
陳正道會自食惡果的~~
相信我
他會有報應的
加油... 於 November 28, 2006 12:04 AM 回應 |
"盛夏光年就是導演調度好、攝影好、演員好、音樂好,
但編劇鳥掉,
不知道大家能否體會我的心情?"
.........
這段評論說的真實在XD
不過我當時倒沒有想到"編劇鳥掉",而是怎麼跟預告不一樣...= ="
因為我原本以為這故事滿成熟的,但看完後卻有種"進步空間很大"的感覺
老實說,這感覺滿遜的orz
於是我帶著一大堆問號在官網上發表了一些影評,還引來不少人共鳴
雖然我的影評最後還是被熱情的影迷們淹沒了,但是我知道他們的感動點在哪
首先,就是演員真的很棒,特別是張睿家,要不是他我想我是給不出什麼影評的
然後,就是大家都會想到自己以前的過去,把自己投射到電影裡,所以就覺得電影很
棒.......
雖然我是不大同意這種看法.就像我如果是老師,看到學生考爛而想到自己以前數學
也不好,我還是不會給他高分,因為我的過去跟他的成績是兩碼事
同樣地,我在官網留言,從來也都是為了故事或演員,而我說的也多是"故事"而
非"電影"....,因為這部電影的深度明顯是不夠的.
不過我從未把這個差別說破,也因此可以繼續留言....,但造成的結果就是我肯定的
只有故事,卻不知道有多少人看的出來我沒有在肯定電影.
關於這一點,我歸咎的是導演的深度也許還不夠,最有趣的是我一直克制不寫在官網
的,別人卻回了我的文:這部電影很像長篇音樂愛情故事.
不知道您這樣聽了以後會不會感到比較釋懷.....^ ^b,但我不是為您而打的,而是
這是為什麼我看到您前幾篇發布的原版劇本後,會感到得救的最大主因~
所以我看的出來,這部電影是以"您的"劇本為基礎改編的;唯有這麼想,我才能解釋
為什麼我會想去看這部電影
無論是守恆跟正行到底是什麼樣緊密的關係
還是九二一
還是上床
還是深刻的友情與依戀
這些我期望在電影裡看到的,卻變成得在blog上彌補
遑論有人一直在官網裡吶喊,先看小說再來看電影了
顯然無論小說寫的好不好,大家都在用各種方法彌補自己的慾望
彌補自己那個曾經經歷過而回味無窮的感情,即便這感情是傷痛的
有的人靠想像,有的人靠書,有的人靠討論交流,有的人靠追星
於是開始有人說--這就是盛夏光年最成功的地方!
原來一部電影的成功,就是拍的"不怎樣"而讓你"吃不到",然後出了電影院後不斷找
其他管道滿足心靈
Last 於 November 28, 2006 01:05 AM 回應 |
這種制約反應大概可以拿來解釋現在喜歡盛夏光年、將近九成九影迷的內心....,不
過我知道很多人都不會承認的,因為"盛夏"仍然是一切慾望的源流,那我要是因此而
說這是部好電影,有何不可呢?
於是大家都說這是部好電影....連我也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錯了
因為明明我就覺得這電影很不怎樣,但是我還是滿喜歡的
只要問一個問題:如果沒有事前的宣傳而直接看這部電影,我還會喜歡到什麼程度?
我首先想到的是,我大概會看懂了,其實看不懂;就像當我喊"台灣加油",大家都會
覺得自己聽懂了,其實邏輯上應該不可能聽懂.....(台灣是名詞還是形容詞?加油
的受詞是什麼?)
簡而言之,我想這部電影的膚淺會立刻被看穿
如果沒有前導片的音樂和色調,先給了我一種過度壓抑、試圖掙脫枷鎖的感覺
如果沒有奇摩預告上的劇情簡介(您的劇本),讓我理解了整個故事邏輯和靈魂
到底"盛夏"還"剩下"什麼?
況且電影從頭到尾,行星恆星彗星,我只感受的到"行星"
那我怎麼能說,我因為在電影裡找不到故事的靈魂而感到失落,所以電影拍得很好
呢?
況且誇獎演員不等於誇獎導演
而如果沒有先對故事靈魂的理解,我還會誇獎演員嗎?
因此,我又重新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這部片在我看來,是導演的肆意之作,而非有什麼高超的表現
他雖然鮮活地表現了青春,卻沒有把它組織成完整的藝術
以致看起來像一般愛情故事,像青春的拼布
有人說青春的表現當如是?--好吧!那就"當如是"吧
......那你還要不要故事呢?故事要從何評說?
要評就要分高低,結果盛夏就沒入圍了
沒入圍表示劇情不行,編劇就受罪了
回頭再問,其實這哪裡是我們之前進電影院時要的感覺...?
這是我相信你是原著的理由,有點大篇,祝你好運=﹏=~
Last 於 November 28, 2006 01:05 AM 回應 |
去寫個更好的劇本吧
稿部更好的電影吧
那是最好的報復
寫太多這些 也不能真正幫到妳
路人 於 November 28, 2006 01:22 AM 回應 |
給juliezitar
抱歉!因為我用罵這個字眼用錯了...
之後再次讀一讀,發現好像你說的很對,
或許我被導演騙了,在這邊說聲對不起,
名字是忘記打的,抱歉!
sky 於 November 28, 2006 06:25 AM 回應 |
加油!
fhioy 於 November 28, 2006 06:54 AM 回應 |
支持你們!雖然演的不錯,
可是我知道你是對的!
DAVL 於 November 28, 2006 06:56 AM 回應 |
給sky
真的真的很高興也謝謝你願意再讀一次
並且選擇認同及支持
juliezitar 於 November 28, 2006 10:29 AM 回應 |
加油!
路人光 於 November 28, 2006 02:41 PM 回應 |
三位裡,覺得你的文字最不帶情緒、最脈絡清晰,
也因此轉給朋友時,也以此篇為主。
站出來需要很大的勇氣,
要的不過只是一份尊重而已,
可惜,同樣身為創作者的導演,似乎不能明白這樣簡單的道理。
即使如奇士勞斯基這樣的大師,
都懂得尊重身邊每一位伙伴,
http://www.imdb.com/title/tt0108394/fullcredits#writers
(光Writing credits就詳詳細細,朋友才會長久呀)
這麼做,其實也是尊重自己,不是嗎?
阿米 於 November 28, 2006 07:24 PM 回應 |
嗯,我?在台??,曾和?正道修?同一堂?
?他的印象是: 是??焉不?,但是气?凌人的人
我的感?是:
不知道?何一??不清楚自己要啥的人,有?么大的勇气和自信用指使人的?度??
感?很不好
看了你的公?信,我是相信你?的
他确?很欠人教?
教?他最好的方式就是拍更好的?影,?更好的?本排?他,哈哈
不?在那之前,你?要?持住自己的?作,一???
不要?一?真正沽名??的?演扭曲真相
支持你?!!
朱?? 於 November 28, 2006 08:43 PM 回應 |
加油!!
PunkMonkey 於 November 28, 2006 09:21 PM 回應 |
加油!
看開點,也要看遠點,
就不會去計較了~
同志電影實在太多了,卻鮮少有文案直刺重點,
我倒建議你積極的去反芻一下自己的作品,
"化力氣為漿糊" XD 讓自己更高超吧!
你總有一天會遇到伯樂的~~>/////<
沒去看過任何一部的我,
覺得同樣的一筆預算,可以有更宏觀的發揮,
250的電影票錢,能夠花在更有意義的地方。
加油加油!!!XD
jaclau 於 November 28, 2006 11:01 PM 回應 |
雖然沒有直接跟陳正道共事過,
但是這個領域小到
太多想聽不想聽的人事物都會盡收眼底。
今天你們的遭遇正反應著許多抬面下許多人的不滿,
人的才華是一回事,品德又是另一回事。
也許你們三人哪天可以合作構思
被人背叛的青春友情故事,相信絕對能震撼人心!〔半玩笑話〕
加油!
星星頭 於 November 28, 2006 11:09 PM 回應 |
「智慧財產權」這個觀念 恐怕沒人教導演知道是什麼意思
有才華 還得要有智慧與道德 才能走得長久
若是你們三位能教得他懂這個道理 也許他還有未來可言
看來導演還沒真正成名 恐怕已經被自己不斷圓謊的謊言給扼殺了
加油!繼續創作!
不要因為一個糟糕的經驗而放棄你的才華
台灣需要你這樣的編劇人才
哇哈哈 於 November 28, 2006 11:42 PM 回應 |
許正平加油!!
我從你的煙火旅館開始就成為你的忠實讀者
早在電影上映的幾年前我就看過籃球了
所以我真的覺得那是你的作品(至少一定有你的一部份),你的澄清
真的很公允.
台灣人也許就是儒家精神吧,想說不要把事情鬧大就不要把事情鬧
大,所以我也能了解你為何這麼晚才提出控訴而不是一開始.
我也能了解你想要追求一份尊重的感覺.我也有在寫東西,所以我
知道作品和作者之間的關係好像是兒子和母親一樣!!很珍貴,
而且得來不易!!
我真的很支持你!!!
許正平不要氣餒!就如同樓上的說的,
再多寫幾本好小說,多寫幾本好劇本!!
不要對電影圈失望了!!!
真的加油!!!!!!!!!!!!!!!!!!!!
annales 於 November 29, 2006 12:31 AM 回應 |
很顯然這位七年級生的導演忘了尊重與溝通
應該是因社會歷練不足,使得他在事情發生的過程中,畏首畏尾
而不敢直接與你們面對面溝通
才會造成彼此上有很多認知上的差異
你不平的控訴我能深深體會
請繼續努力創作,並保有對人的信任與熱誠
在此對於所有著作人致上深深的敬意
Max 於 November 29, 2006 11:41 AM 回應 |
陳政道的作品無聊透頂,人物表演技巧各個有待加強,刻意設計的影像不但不符合每個
橋段的設計,更讓人物的缺乏電影表演技巧在畫面無法遮掩
影評該摸著良心衡量每一部電影!不能因為年紀差距而給予寬待,試問寬待的影評究竟
與宣傳廣告有啥不同?!
會拍短片不見得能擅長長片,每個畫面設計優良卻不擅長說故事,建議陳政道回去搞平
面設計要更稱職!
套句電影圈的話<第一部作品就代表著這個導演之後的每一部電影>,如果這句話可以
成立,建議陳政道不用在搞導演囉~我敢保證10年過去,陳政道的作品依然毫無深刻筆
劃~他也將會被優秀的導演給拋諸腦後,並讓觀眾遺忘!
新聞局看清楚七年級導演的功力了嗎?獎金還繼續給嘛?!藝術學院的老師們看清楚七
的作品是啥程度囉?!幾千萬拍出來的品質還不如電視劇來得優秀~在輔導金的評分上,
難道還繼續放行嗎?!哈!搞電影的學者,別再自欺欺人了!
這就是你們給予獎金所拍出來的片子!
作者論的電影世界 於 November 30, 2006 01:40 AM 回應 |
賣弄同志影像向來是靠攏觀眾最嘩眾取寵的技倆,影片深不深刻又是另外一回事!
膚淺的人物表演,單薄的人物刻畫想像有限的故事!全都是台灣電影的特徵!
除了賣弄同志與鬼片,請問台灣的片商還能做出啥菜來與新聞頻道比畫?
陳政道了解同志嘛?!哈~別欺?自己了!另類的題材不要隨便碰觸,否則最後只能被電影史遺忘!
撥削同志影像 於 November 30, 2006 01:54 AM 回應 |
To 作者論的電影世界 :
陳正道或是七年級導演的東西到底好不好因人而異
我不想多說什麼
但請不要認為陳正道=所有七年級導演都是如此
陳正道最多只能說是七年級導演之一
4、5、6年級的導演也有些不好的吧
難道那些不好的導演可以代表所有的4、5、6年級的導演都是不好的嗎?
況且當初陳正道並不是靠「盛夏光年」的劇本申請到輔導金的
而是盧泓的「無伴奏」
後來才將故事改編成我們現在看到的「盛夏光年」
而所謂的「摸著良心衡量的影評」我覺得是不存在的
人永遠是一個被主觀意識控制的生物
今天別人的言論和自己不同時有多少人會覺得是自己的想法有問題
更何況每個人的經歷、想法、觀看角度和學習過程都不一樣
你要如何知道別人做出的評論是「昧著良心」的呢
今天一個無法認同你看法的人是否會將你的說法解讀成
「因為你忌妒陳正道或七年級導演也有能力可以申請到輔導金了,所以你才想盡其所能的否定那些人呢??」
我相信你不會是這種人
但不代表沒有人會這樣想...
imnick 於 November 30, 2006 11:14 AM 回應 |
幾天沒上來看,發現從剛開始零星的幾個人所展現的支持,
到現在,雖然人還是少,可是有明顯的成長幅度
所以,我相信只要持之以恆,大家終究會看清陳導演的真面目的。
看到您在留言板的回覆,又再加深了想為你們做些什麼的想法
所以在學校的時候,也是不斷地跟當初一起跟我去看盛夏光年的同學講
關於這些故事的原創糾紛,然後拿出INK給他們對照
雖然,恐怕有些依然會因為愛盛夏,愛裡面的演員,而不在乎這些
可是應該還是會有人願意聽的。
原本,我對於你們開記者會的時機也感到存疑
現在看到這篇文章,真的一切的疑惑都解開了
老實說,當我看完電影時,並不會像許正平您在文章提到的:什麼都好,就是編劇爛
可能是我看過原本的故事了吧!
只覺得導演根本拍的很&!$#@,對於其中的複雜情感的敘述,如同隔靴搔癢。
說一句比較直接的話,陳正道連導一部電影都有問題,我認為光年(或是王紀堯寫的"概
念小說),所呈現的意象都明顯到不行,為何所呈現出的電影會是這樣?
尤其是看過光年後還說電影改編地好的人,是在睜眼說瞎話嗎?(我沒有特別指誰)
可能是因為曾經(其實現在也是)抱持著當導演的夢想吧!
所以對於陳正道的行為,真的真的非常的厭惡。
一個導演能這麼的不尊重創作,不尊重一起共同創作者的意願
實在很不簡單。
以上是語無倫次的感想,最後,希望你們能繼續加油加油加油!!!
vandoislover 於 December 1, 2006 09:44 PM 回應 |
我只能說加油
繼續過自己的生活
遠離這些折磨人的回憶
我想這樣的導演將來也不可能有什麼太好的成果
就讓他自生自滅吧
路過 於 December 3, 2006 03:49 AM 回應 |
我想跟你說聲加油。
當我知道這部電影後,我在ink上看到你寫的文章後,我買了你的小說後,看完這部電影後。
坦白說,我更喜歡原汁原味的「籃球」多過於於「光年」,更別說電影「盛夏光年」這個被曲解的版本。
不論怎樣,希望你不會被這些風風雨雨所影響到,我們需要一個認真執著的文學家,更勝於一個噱頭弄盡的小
丑。
someone 於 December 5, 2006 10:11 PM 回應 |
謝謝各位,無疑,創作當然還是要繼續的,
如果因為這樣而不再創作了,那才是真正的全盤皆輸,
我會更謹慎、認真於自己每一次作品有機會被發表,
也對認真看過網站,以及作品的人們,
致上我的敬意。
hsucp 於 December 10, 2006 03:28 AM 回應 |
加油~真的~
就當是一次的經驗跟考驗,人生嘛!總是必須學會某
些東西,在學會那些東西之前總是要經歷些痛嘛!也
許不會有結果,或許真的是小蝦米對大鯨魚!但我知
道原創的故事真的很棒,是有頭有尾(我也同意刪除
的部分影響了你原本創作的空間,這是事實!作為一
個觀眾!),我覺得在某種意識下這就夠了!再爭下
去對你或是對"盛夏光年"都不好(相信我就算爭贏
了,也只是輸了裡子也爭不到面子!)調整好心態,
面對將來才是首要的目的,也許這次的不平讓你很受
傷,但這也讓你了解了這個人的真面目不是嗎?(也
了解到什麼人可以合作,什麼人不可以合作!)最後
我只有一句話!
祝福你!希望你可以在皆下來的創作路上激盪出更大
的火花!我和所有支持你的人一樣!拭目以待!
sa sa 於 December 11, 2006 09:12 PM 回應 |
看這一篇看得有些辛酸,文學創作人如何才能夠得到
適當的尊重呢?除了導演應該受到審視外,我覺得譁
眾取寵的媒體亦應受到更多的檢驗與批判。許多時
候,覺得台灣媒體不單失去實事求是的精神,更失去
了一個職業(無論什麼行業)所應有的起碼尊嚴。
過路人 於 December 20, 2006 04:53 PM 回應 |
加油啊!你們!
我和陳正道不熟,但怎麼說也見過兩次面,
說實話,見微可以知著,
他是個氣勢凌人的人,
當然你也可以說他是個很有自信的年輕人。
對於劇本,站在同是創作者的立場,
我想提供一些想法,
我認為,這件事從根本就存在了許多結構性的問題,
首先,新聞局的輔導金政策有漏洞,
它允許導演或製片送審的劇本是一套,
拿到錢後,要拍的劇本又是一套,
因此,這種從"無伴奏"到"盛夏光年"的例子,
才會發生,
但就我所知,一般劇本似乎修改幅度不會那麼大,
”無伴奏--->盛夏”的例子幾乎等於是換了個案子了!
這樣國家錢居然還照給,真是詭異!
再者,我認為,導演是具有劇本修改權的,
簡單講,怎麼改,隨他高興,
但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劇本是在編劇已完成後的狀態。
在劇本完成後,有另一個作者必須出來,
將文字轉化成影像,這是一種再詮釋。
所以導演為了主觀的再詮釋,而行使對劇本的修改權,
是常見的。
為什麼我提這件事出來,
因為我記得之前看過陳正道對於此事的回應,
似乎是一直圍繞在導演有無權利修改已完成劇本這件事上,
但今天看了你的陳述後,
卻發現,兩造牛頭不對馬嘴,
因為你講的是一回事,他回的好像又是另一回事。
我倒認為,是陳正道或製作公司在title上搞了太多花招,
如果真的要細分的話,我會建議:
「原始構想╱王紀堯、陳正道、許正平 編劇╱許正平」
這樣爭議或許會小一點,
因為「故事」這兩個字太敏感,
容易落入各說各話的局面,
構想是idea,我相信初期你們的會議討論中,
三者一定都有些意見上、靈感上的往來,
因此,使用”原始構想”可能比用”原始故事”來的貼切,
當然,劇本是誰寫的就比較沒爭議了。
其他後續的種種爭議,我相信你是對的,
但有時你也可想想,
一個沒真正出過社會、也沒當過兵、
從二十歲,就被一堆人喊著導演長導演短的年輕人,
會如此對待與他合作的創作者,
其心態必定其來有自。
我始終相信一件事,
劇本是戲劇的靈魂,
它至少有著一半的重量。
yymmrr 於 January 3, 2007 06:19 AM 回應 |
一直覺得導演是一個戲劇team最重要的人物
很久以前老師說
導演最大的責任
就是讓劇場上的每個人都安全 不要受傷
盛夏光年的這個糾紛
兩方說詞大相逕庭
我們不是當事人
情緒的累積和時間的醞釀
慢慢模糊了事情的「真相」
無法聚焦
我無法判斷孰是孰非
看著整個事件
卻讓我想起許久前老師說過的這句話
導演最大的責任
就是要讓整個團隊的人安全 不要受傷
shmolo 於 January 3, 2007 02:53 PM 回應 |
作品被人剝削,還被指著鼻子說:你是為了名利吧
那種感覺真的很糟
他就是有一百個理由也不能如此不尊重對原創者的回饋
我從《煙火旅館》開始就一直很喜歡你的文字
也期待你生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我不喜歡盛夏光年
這片,擁有一個好故事,卻拍成了爛電影。
說難聽點,我覺得陳正道絕非才高氣傲,
而是格局狹小卻自視過高。
不說為人,我不認識他,
但做出來的作品是什麼樣子,
觀眾都看得見。
而一部電影的成敗,導演當然佔最大責任。
我不期待他今後的作品,但我期待你的創作。
chris0521 於 January 3, 2007 07:57 PM 回應 |
身為一個寫作者,看到這篇文章感觸很深。
尤其是陳爸爸「名與利」那一段讓我相當震動。
作者的感想也令我動容:「為什麼去爭取一件自己的權益,
一件對的事,卻感覺那麼難堪,甚至好像犯了什麼錯一樣呢?」
真的,很多人無法了解,創作者要求「掛名」,
有時候跟名與利沒有必然關係。
那是一種:「這是我的小孩,我希望人家知道誰是他的父母」的那種心情。
不管我的小孩是好的還是壞的、聰明的還是笨的,我都是他的父母。
這根名利應該沒有必然關係,雖然我也同意創作者的名氣很重要。
那有時候甚至關係著他能否繼續創作。
我有很多次替人創作,最後卻沒有掛名的經驗。
文案、歌詞、拍攝的照片,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行業別的關係(我在唱片業),
我所遇到的類似事情多的讓我懶得去計較了,
最後只能自己告訴自己說:我要寫出更好的、自己掛名的作品。
我很能體會正平的心情,
也相當同意部分網友回應裡說的:寫更好的劇本、拍更好的電影,才是最好
的報復。
繼續加油!
這是一個現實的社會。
唯有當你擁有發聲的能力,你的創作才能發揮最大的力量。
最後,我覺得「盛夏光年」是一部好電影,編劇也很有感情,真的。
yijia 於 January 6, 2007 01:08 PM 回應 |
加油! 正平
grunewald 於 January 11, 2007 10:41 PM 回應 |
謝謝你和盧泓、鄭偉杰的勇氣,
能把這件事情公開,
這個圈子的生態真的病了。
儘管劇組和媒體的態度不一定友善,
請相信還是有很多人支持你們,
只是我們不一定擁有大眾媒體作為發聲筒。
無論如何,
請繼續努力地創作下去,
並且好好地保護自己。
加油!
卜 於 January 15, 2007 04:05 PM 回應 |
悄悄話
悄悄話 於 January 15, 2007 07:14 PM 回應 |
加油
短短二字
勝過千言萬語
好人永遠不孤獨
feelsocool 於 January 19, 2007 06:10 AM 回應 |
引用一下魏徵的話
夫在殷憂,必竭誠以待下;
既得志,則縱情以傲物。
竭誠則吳越為一體,
傲物則骨肉為行路。
後悔的會是他自己
你們幾個真的很棒!!!
要繼續創作你們的作品
江山待有才人出
各領風騷五百年
我們需要你們!!
虎兒 於 January 20, 2007 01:25 AM 回應 |
上面那則魏徵的話.寫得蠻好的.
想必是中文系的吧.
不過.看不太懂魏徵在說什麼.
可以翻譯一下嗎.
疑惑 於 January 20, 2007 11:26 AM 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