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9 工商時報
發展數位內容產業 台灣優勢十足
何英煒/台北報導
昨日多位數位內容業者在「電影產業數位機會及投資前景高峰論壇」中,一致表示,銀行
及創投業者不瞭解數位內容業者,以至於業者普遍都有資金取得的困難。但美國娛樂投資
公司董事長約瑟夫.可罕(Joseph Cohen)則表示,台灣具有進入華人市場的重要跳板
地位,有優勢吸引國際的資金投入,但台灣業者也要提升基礎建設和改善本身財務的
透明度。
得藝國際媒體昨日邀請國內產官學界、創投公司等,針對「電影產業數位商機與投資前景
」進行高峰論壇。
得藝國際媒體董事長盛保熙表示,數位內容及電影產業都遇到相類似的情況,就是國內的
銀行、創投業者,並不了解所謂的娛樂產業,也不太會評估這個產業的投資價值,不知
怎麼去計算報酬率,以及這個行業的風險,雖然行政院開發基金會有部份資金將投入
數位內容公司,但國內的環境不像國外有專屬的基金,數位內容業者要在台灣找資金,
普遍都遇到困難。
約瑟夫.可罕則表示,投資數位內容及電影產業,有很多的機會可獲得五倍、十倍、
二十倍的報酬率,而且毛利率通常在六○%至九五%,非常高。
但據他所知,除了美國有比較健全的產業環境,包括歐洲及台灣,多數業者仍是以代工
的模式為主,其毛利率都相當低。
他表示,台灣的數位內容及電影產業,有機會擺脫掉為人作嫁的代工地位,因為投資人
對於亞洲題材的內容產品愈來愈有興趣,而且,有別於中國大陸對於內容產業仍是實施
嚴格控管,台灣在產業環境相對的好很多,只要加強基礎建設,業者本身也要在財務管理
上透明度高,如此一來,很容易吸引到國際資金,尤其台灣是進入華文市場重要門戶,
這點比南韓等國家,具備更多更好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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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lmwalker 來自: 211.23.74.220 (11/19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