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nie (小默)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外派亞洲...美國的稅可以減免嗎?
時間Sun Oct 12 09:02:15 2008
這是幫我朋友問的
先說明他的情況
他是歐洲人....拿H1-B幫一家美國的公司工作(熱流工程師)
公司的辦公室在SD,CA....可是公司在台灣買了一個工廠
所以他就被派到台灣出差
從一開始說好的出差兩個月
到最後幾乎是"類似"外派
不過並沒有真的外派...因為他每次去台灣都是辦一般的商務簽證去的
可是情況是每次都在台灣待2個月
然後回美國一個星期到10天(辦簽證)
他在台灣待到要繳台灣的稅
07年在台灣總共待了將進182天..所以在台灣繳了20%的稅(公司繳的)
08年在台灣待了將進160-170天..目前是還沒繳台灣的稅
我想問的是...像他這樣的情況
美國的稅可以少繳嗎?
我查過IRS的網站...看到關於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可是不大清楚他這樣的情況符不符合所謂的physical presence test
還是他有可能有其他的方法把07年已經繳的聯邦稅拿回來...
而且08年可以少繳一點(如果08年可以少繳一點聯邦稅.那他就有錢繳台灣的稅)
請板上高手解答
謝謝
PS1.因為他現在已經換工作了...所以台灣的稅要自己想辦法
PS2.他前公司(就是那間一直派他出差的公司)的CFO有說過可以
幫他把07年的稅拿一部分回來....可是因為他後來就辭職了
所以那個CFO好像也就不幫他了...可是我猜應該是有相關法規
可以幫他把稅拿一些回來...所以才上來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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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6.94.1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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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i (影子) 看板: Oversea_Job
標題: Re: [北美]外派亞洲...美國的稅可以減免嗎?
時間: Sun Oct 12 10:24:58 2008
就我所知,
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只適用於公民和居民。
http://www.irs.gov/businesses/small/international/article/0,,id=97130,00.html
拿H1-B簽証應該不適用。
另外,台灣的稅應該是 未滿6個月是20%,滿6個月就適用跟台灣人一樣的稅率。
我最近也在研究相關的規定。如果有錯請多指教。
※ 引述《Connie (小默)》之銘言:
: 這是幫我朋友問的
: 先說明他的情況
: 他是歐洲人....拿H1-B幫一家美國的公司工作(熱流工程師)
: 公司的辦公室在SD,CA....可是公司在台灣買了一個工廠
: 所以他就被派到台灣出差
: 從一開始說好的出差兩個月
: 到最後幾乎是"類似"外派
: 不過並沒有真的外派...因為他每次去台灣都是辦一般的商務簽證去的
: 可是情況是每次都在台灣待2個月
: 然後回美國一個星期到10天(辦簽證)
: 他在台灣待到要繳台灣的稅
: 07年在台灣總共待了將進182天..所以在台灣繳了20%的稅(公司繳的)
: 08年在台灣待了將進160-170天..目前是還沒繳台灣的稅
: 我想問的是...像他這樣的情況
: 美國的稅可以少繳嗎?
: 我查過IRS的網站...看到關於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 可是不大清楚他這樣的情況符不符合所謂的physical presence test
: 還是他有可能有其他的方法把07年已經繳的聯邦稅拿回來...
: 而且08年可以少繳一點(如果08年可以少繳一點聯邦稅.那他就有錢繳台灣的稅)
: 請板上高手解答
: 謝謝
: PS1.因為他現在已經換工作了...所以台灣的稅要自己想辦法
: PS2.他前公司(就是那間一直派他出差的公司)的CFO有說過可以
: 幫他把07年的稅拿一部分回來....可是因為他後來就辭職了
: 所以那個CFO好像也就不幫他了...可是我猜應該是有相關法規
: 可以幫他把稅拿一些回來...所以才上來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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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59.164
※ 編輯: nai 來自: 59.105.59.164 (10/12 10:28)
→ Connie:我是在這個網站查到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10/12 10:39
→ Connie:physical presence test applies to all resident aliens 10/12 10:40
→ Connie:H1-B算是resident aliens吧?! 10/12 10:40
推 Connie:我更正一下..H1-B在IRS算是resident aliens吧? 10/12 10:44
推 usagirl:台灣跟美國沒有簽避免雙邊繳稅的協定,所以比較麻煩 10/12 12:33
推 cchris:H1B如果居留夠久就是resident alien; 如果他不夠久就是NR 10/12 13:14
推 Connie:cchris大的意思是...他有可能要用NR的身分報稅 10/12 13:44
→ Connie:有可能要繳更多稅? 10/12 13:45
推 cchris:居留不夠久的確就得用NR報稅,有複雜的公式來判定 10/12 14:44
→ cchris:至於NR的稅會不會比較多,沒有一定,的確是少了std deduction 10/12 14:45
推 Connie:謝謝cchris大...最後一個問題 10/12 15:27
→ Connie:如果得用NR報稅...那是所以的收入都要報.. 10/12 15:28
→ Connie:還是只有他人美國的日子要報?因為他的薪水是在美國領的 10/12 15:28
→ Connie:也就是說fedral tax..FICA tax一樣也沒有少扣到 10/12 15:29
推 cchris:美國境內的收入都要報; NR來自海外的收入才不用報 10/12 15:31
推 Connie:可是他在美國境內的收入是源自於海外的勞務所得 10/12 15:45
→ Connie:這也是台灣要課他在美國收入的原因 10/12 15:47
→ Connie:The source of salary...(略) is the place where you 10/12 15:48
→ Connie:perform the services(from IRS website) 10/12 15:49
→ Connie:還是說這不適用於拿H-1B的外國人(謝謝cchris大) 10/12 15:50
推 ccshan:另一方面節稅的方法是抵銷出差費用(吃住等)請見Form 2106 10/12 23:41
→ cchris:他是美國發的薪水,就得付美國的稅,但交給台灣的稅可以扣抵 10/13 03:53
→ cchris:有兩種方式,foreign tax credit/deduction,見pub 514 & 519 10/13 04:00
→ cchris:就可以避免一稅雙課的現象 (繳給外國的稅可以扣抵) 10/13 04:01
→ cchris:income from foreign source eff connected to US trade 10/13 04:02
→ cchris:適用這種情形; 總之,先用過去3年居留長度算R/NR,再用credit 10/13 04:03
推 Connie:謝謝cchris大 10/13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