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udelaire:違法,因為用EB?移民就是公司付 11/29 22:41
推 NancyM:這樣說吧 他們希望由職業移民來的人是美國真的需要的人 11/29 22:49
→ NancyM:公司因為需要, 自願花一大筆錢讓員工留在美國, 安心工作 11/29 22:50
→ NancyM:而不是為了要替公司省錢, 雇用出得起辦身分費用的人 11/29 22:53
推 clarkchang:推樓上 11/30 02:46
→ clarkchang:一定要記得,所有的政府都是以當地公民的權益擺第一位 11/30 02:46
→ clarkchang:你佔了一份工作,表示當地人就少了一份工作 11/30 02:47
推 marathons:公司要雇誰,不會以是否自願付律師費或移民局費用來決定. 11/30 17:57
推 miluco:先有工作,再談身份,沒有工作或是不是好到可以幫你辦身份的 12/01 05:09
→ miluco:公司,就更不用談後面的了,除非你優秀到人在台灣,公司也願意 12/01 05:10
→ miluco:先幫你辦身份然後等你綠卡通過再過來工作,但這樣的人不是 12/01 05:11
→ miluco:跨國企業的主管就是多年工作經驗擁有一定技術能力的工程師 12/01 05:11
→ miluco:先問問你自己兩個問題:你有什麼專長?要用哪種EB來移民? 12/01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