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Splendid Su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有關青少年販賣二三級毒品
時間Sat May 2 00:39:09 2009
※ 引述《sunbobo (qubbie)》之銘言:
: 昨天晚上 一個乾弟弟的女友打來告訴我
: 我乾弟弟因為販賣K他命 和搖頭丸 被警察抓走了
: 因為我乾弟弟 是孤兒 沒有親人
: 現在電話也關機 害我們大家都很擔心
: 備註: 我弟弟好像是現刑犯 據我乾弟的女友說 警察有叫他找三個證人
: 證明他犯賣 這樣可以減刑 然後 我乾弟就真的打電話找了他三個朋友
: 備註2 我弟弟未滿18歲 今年六月才會滿18
: 事實經過:
: 現在找不到我弟弟 我也搞不清楚經過~
: 問題:
: 我想請問一下 他會不會直接就被抓進去關起來呢?
: 然後 如果他要被抓去關 又要關多久呢?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有鑒於上一篇錯誤太多,特地彙整了一些資料重新論述。
就本案,K它命(Ktamine)及搖頭丸(MDMA)前者屬三級毒品後者為二級毒品,
再加上當事人未滿十八,所以訴訟程序直接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此部分合先序明
。
就當事人之處理有兩種方式,一為自白其犯行(參刑訴§156 II),二為全程否
認販賣,僅承認有持有。
就第一部份,如果您乾弟如於警訊中承認販賣K它命及搖頭丸,所涉法條為毒
品防制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及第五條第三項意圖販賣
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罪,雖係自白,但依據刑訴第156 II仍需補強證據,當然舉證係
由檢察官負責,此部份不贅敘述。
須注意者,警察告知『提供三名證人證明他販賣可以減刑』個人認為有錯誤,
按犯毒品罪者,如欲減刑大多係以同法第十七條供出毒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
輕其刑。應該指的是這部份,說白一點,就是說四級毒品跟何人購得者,如經查獲
屬實,得減輕其刑,就此部分,實務上常有僅證人單一指述被告販賣毒品而在無其
他可輔助之證據之下,就判被告販賣毒品罪,所幸此見解於近期司法研討會上提出
如係證人單一指述(他白)稱被告涉嫌販賣毒品時,仍須調查其他證據(補強證據),
以免證人爲減輕其刑而亂指摘他人涉嫌販賣毒品。
就第二部份,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並無處罰『持有第四級及三級毒品』的條文,
該法第十一條僅處罰持有第一、二級毒品,故本案當事人就K它命部份得抗辯主
張持有,對於搖頭丸部份,我想頂多抗辯非本人所有,不過信不信看法官,不然
就自白承認持有搖頭丸,至少刑度較輕。
私以為,一個人好手好腳,不去工作販賣K它命或搖頭丸,實在不可取,縱令家境
可憐清寒,也不可以這樣販賣毒品,看過【門徒】這部電影的人都知道,毒品的可
怕!當施打者開始覺得K它命不過癮,就往上打打打,一路打到安非他命的時候,
就不僅僅是個人健康問題,所衍生出的社會問題也過於驚人,這次如果沒事或是出
獄之後,希望可以好好做人。
◎本文作者僅係小小的準碩士生,如果有論正錯誤之處,悉請版大們指教,畢竟毒
品危害防治條例跟少年事件處理法國考律師不考,涉獵不足請見諒。
補充資料:
一、搖頭丸-
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3,4-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簡稱MDMA俗稱搖頭丸),屬於苯
丙胺類興奮劑,是一種化學合成毒品。
品。
二、K它命-
氯胺酮(Ketamine),俗稱K粉、K他命、克他命或K仔,在台灣,經常被稱為褲子(
相對於衣,衣代表的是 Ecstasy 的第一個字母)、下面(相對於穿在上面的衣服)
,是一種很危險的精神科藥物,屬於非鴉片系麻醉科藥物。
出處:Wiki百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二、三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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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243.87
推 orionpei:k他命是三級 搖頭丸是二級 05/02 00:49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18.167.243.87 (05/02 01:06)
→ ChrisBear:已修正 謝謝 05/02 01:08
推 bfp339:....何必刪我推文? 同時販賣是第四條 意圖販賣而持有是 05/02 07:25
→ bfp339:第5條.. 05/02 07:26
→ bfp339:再來 直接是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是說先議權而已... = =" 05/02 07:27
推 myrookie:推認真. 05/02 17:41
推 augur:回文的研究生真的了解什麼叫做意圖販賣而持有嗎 05/02 18:18
bfp339我沒刪你推文,我是整篇砍掉重寫。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18.167.243.87 (05/02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