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eeric (李貓貓)》之銘言:
: 不要退~如果說是pchome我還會比較善良的算了,不過既然是雅虎的話就隨意了XD
: 除了大家應該比較熟一些了的消保法以外
: 可以參考消保會http://www.cpc.gov.tw/contract.asp?NoticeType=1176
: 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指導原則
: 貳、不得記載事項
: 五、規格變更
: 企業經營者不得約定其得片面變更標的物之規格、原產地及配件,消費者不得異議之條款
: 六、終止權保留
: 企業經營者不得約定其得任意終止契約而不負賠償責任。
^^^^
所以看這契約是指什麼囉....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8463&ctNode=27&mp=001
法務部解釋的結論也是要看"契約"
---
但是如果網路商家已經寄發通知書通知消費者契約成立(承諾),甚至已經直接將貨品送
交消費者手中(意思實現),則此時網路商家就不能認為雙方的買賣契約不成立,而主張
不交付貨品或請求返還。
---
現在狀況是
網站回覆了訂單資訊並要求轉帳 這是契約嗎??
也許有人會說那是購物系統的"自動回覆"
但其實回覆系統也是商家自己編寫的程式
自己編寫自動回覆 又把責任推給自動回覆 不也很玄妙嗎??
有這方面的解釋嗎? "回覆要求付款" vs "契約成立"
個人是覺得 "自動回覆並要求付款"應該就是契約了
商家怕這東西出錯 那請手動核對再發信 自動回覆並不是別人逼你的...
(也因為這個回覆 錢很快就轉過去商家那裡了)
: 八、廣告
: 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 想賺就要敢承擔風險阿( ′-`)y-~
: ※ 引述《tcfshcrw (crw)》之銘言:
: : 剛剛公司派小姐打來了
: : 求我們退訂(講的我心軟軟)
: : 如果狠心一點他們會出貨
: : 各位鄉民要退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1.173
※ 編輯: wpd 來自: 218.167.191.173 (11/28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