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ZYSoft (pcman.ptt.cc)
看板PCman
標題Re: [情報] PCMan 現況...
時間Tue Jul 27 05:57:17 2004
這整件事情只是誤會,
事後跟 BlueShiva 前輩聊了兩個多小時,也互相瞭解對方的意思了
但我還是要在此重申
我沒有違反 GPL,這點前輩最後也同意了
但問題是我確實有程序上的重大瑕疵
我的 PCMan X Project 是 GPL 的專案,這整個軟體是用 GPL 發行,這沒爭議
有意見的可以上網站去看,程式和 source code 一樣不缺
但問題是在於,先前我就發行了先編譯好的執行檔,
當時我還沒有提供程式碼,對我來說我完全沒有違反任何規定,
但使用者沒有收到原始碼,他就無法依照GPL的規定被授權使用,
這是爭議點所在,使用者無法依照 GPL 使用,所以當時不該稱作自由軟體
確實,如果嚴格來定義的話,在我專案正式發行前的preview執行檔
不能被稱為在GPL下發行的軟體,但事實上我還是沒有違反GPL
因為GPL是使用者要遵守的,不是我要遵守的,我在此所行使的是著作權法
賦予著作權擁有人的散佈權,我自行散佈並直接授權使用者使用該執行檔
這點授權不管有沒有GPL都可以成立,也就是使用者可獲得原作者授權使用
但這使用就不在GPL規範下,前輩的質疑是,既然這執行檔還不是GPL的
就不應該稱作GPL自由軟體,但其實沒這麼嚴重,因為我不是假GPL之名
實際上確實存在一個GPL的軟體在開發中只是還沒有發行,我也都著明了那是preview
放出執行檔後兩天,就有原始碼的釋出,現在是不折不扣的GPL自由軟體
在程式碼依照GPL釋出之前,身為原作者,我當然有法律所保障的權力可以自由散佈
這份軟體並授權使用者利用,這權力是法律授與的,完全不需要來自GPL,
所以我沒有違反GPL,也沒有違反任何相關法令,但關鍵是,這有程序上的重大瑕疵
我這樣應該算違反了sourceforge.net的使用規定,因為執行檔本身當時還不算是
GPL發行的自由軟體,但是我卻放在sourceforge.net上,sourceforge按他的使用規定
應該是只能放自由軟體,所以真的要說,我只是不符合sourceforge的使用規定
並且造成使用者混淆,這是非常大的瑕疵,但是這個瑕疵是無關GPL,也沒有違反GPL
更沒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我雖然不像前備有修過相關課程,但並不是不瞭解這些的
我之所以先放執行檔,我一直都有強調,這是GPL project,執行檔只是preview
這就相當於電影宣傳用的"預告片",我只是先"預告"了,將會推出一個"長得這樣"
的 GPL open-source 自由軟體,讓大家先看一下長什麼樣子,這沒有違反任何規定
我從來都沒有說那個執行檔是GPL軟體吧? 何況散佈著作是法律賦予原作者的權力
要談自由之前,要先知道著作權法再來談,不是大概知道GPL就可以一切只看GPL
即便沒有GPL,作者依法還是享有同樣的權力,只是使用者的自由會受限制而已
但今天的問題在於,我把一個還不算是GPL發行軟體的執行檔放上了依照規定
只能夠放自由軟體的網站,雖然該project確實是自由軟體,但程式碼還沒釋出之前
並不能算,只能稱作 freeware,而我當時也沒有特別聲明,雖然我有說那只是preview
卻沒有針對授權問題作完整說明,這算是程序上的重大瑕疵,感謝前輩糾正
但我還是重申,這沒有違反GPL,我也沒有認知錯誤,更不是像前輩批評的不懂GPL
沒有修過課不代表我就是錯的,我是有錯,但不是錯在 GPL 上,這點跟大家說明
還是希望大家繼續支持這個 GPL 的開放原始碼專案,誤會過去就算了
現在沒有誤會,程式碼和執行檔一起在網站上發佈了,現在沒有任何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6.102.30
推 copyleft:推! 220.138.61.212 07/27
推 fourdollars:建議檔案釋出方式可以比照Gaim的風格 61.222.138.19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