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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ZYSoft (pcman.ptt.cc)》之銘言: [恕刪] : 就好像買賣依法律規定也是形同契約,你先付了錢貨卻還沒送到,難道也算老闆違約? : 中間總會有些工作上需要的"時間差",稍微delay 跟沒有做是不能等同而論的 : 何況 GPL 規範的對象根本不是原作者,GPL是立下條約來確保使用者的權力 : 你拿了我的 code,然後再散佈時拒絕提供其他人 code,這樣才叫違反 GPL 再請問一下...^^||| 釋出binary code不是一定會先有source code才會釋出嗎? 不然binary code是從何處compile而來的呢? 再者後來釋出來的source code已經與原本compile成binary code的source code不一樣了 那麼先釋出來的binary code要如何成為GPL OSS!? 如果釋出binary code同時沒有釋出source code那麼使用者將要如何去修改,重製,散佈? 小弟沒有看過先放出binary code再放出source code的GPL OSS 不過這應該是小弟見世淺薄...<(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74.61
copyleft:相互討論以精進, 別再為我吵架啦 XD 220.138.66.152 07/26
passerk:推 copyright的左弟弟.....copyleft 210.85.193.13 07/26
hjdmllmedbu:Copyright經濟普通,Copyleft債台高築XD 218.160.32.129 07/26
copyleft:-.- 別醬嘛... GPL 也是可以賺錢的 XD 220.138.72.139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