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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菊島文學獎簡章 【主 旨】為推展本縣之文化與觀光,提倡地方文學創作,讓全國民眾關注澎湖, 將印象中的澎湖人文風土民情以文字創作的方式呈現,讓文學結合文化 觀光,特辦理本文學獎。 【辦理單位】一、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澎湖縣文化局。 【徵選資格】凡本國國民均可參選。 【徵文主題】與澎湖人文、自然景觀相關者。 【組 別】社會組。 【徵選類別】分下列三類: 一、現代詩:不限首數,總行數五十行以上為原則,且需有總篇名。 二、散 文:三千字以上為原則,以一篇為限。 三、短篇小說:六千字以上,一萬五千字以內為原則,以一篇為限。 【獎勵方式】 一、現代詩:首獎一名,獎金三萬元、優等一名,獎金一萬五千元、佳作三名, 獎金八千元。 二、散文:首獎一名,獎金三萬元、優等一名,獎金一萬五千元、佳作三名,獎 金八千元。 三、短篇小說:首獎一名,獎金四萬元、優等一名,獎金二萬元、佳作三名,獎 金一萬元。 ※以上得獎者頒給獎金及獎座(牌)(獎金依規定扣所得稅),得獎名額得視作品件 數及水準而增減,各類獎項若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辦理。 【報名方式】 一、請向澎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課(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二三○號)索取簡章及報 名表,或逕上澎湖縣文化局網站下載報名表,網址: http://www.phhcc.gov.tw 二、請自行填具報名表乙份,連同作品一式四份,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至指定收 件地點,並於信封上註明「菊島文學獎」及徵選「類別」。 三、逾期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參加兩個獎項以上者可一併交寄,本局 於收到作品後給據存執或E-mail通知(不另寄執據)。 【收件日期】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 憑)。 【收件地點】澎湖縣文化局三樓(圖書資訊課),電話:06-9261141-152。 【評選辦法】參選作品之評審,由主辦單位遴選評審委員評審之。 【頒獎】參選作品由評審委員評定後,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佈。 【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一律以電腦膳打(本專題及內文新細明體14級字型)(請以A4規 格:29.7公分 X 21公分紙張直式列印,並附電子檔),裝訂一式四份送 件。 二、參選作品請自留影印稿,一概不退件。 三、參選者參選類別不拘,但每類作品以一件為限。 四、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 金、獎狀: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選者。 2.作品曾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五、各類首獎得獎人二屆內不得以同類作品再行參選(本局因參選資格開放全 國,故第五、六屆菊島文學獎得獎者不受限)。 六、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權責】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暫存,籌有經費再出版專輯,初版權利歸承辦單位所 有,著作財產權屬作者,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得獎者十冊,參選者每人 乙冊。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 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 【其他】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修正後公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