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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ASKET-RULES 看板] 作者: Jblack (無敵豬頭) 看板: BASKET-RULES 標題: 國際籃球規則修訂摘要 時間: Mon Dec 8 09:21:54 2003 1.第21條 跳球-球權輪替 1.1.球權輪替規則是以發界外球取代跳球繼續比賽的一種方式 1.2.除了每半時及任何一次決勝期開始比賽的跳球外,其後所有跳球的情況 將採用輪替發界外球的規定,於最接近跳球發生處之發界外球 1.3.在每半時或每次決勝期開始的跳球,未獲得球權的球隊,在下次發生跳球的情況時, 開始球權輪替的程序,給予在最近跳球發生處之界外發球入界 1.4.發界外球時,裁判將球置於發球員可以處理的位置時,球權輪替程序開始.當傳球觸 及場內球員或發界外球球隊違例時,球權輪替程序結束 1.5.應依球權輪替箭頭指向,給予該隊發界外球.球權輪替的發界外球結束時,箭頭應立 轉向 1.6.若發界外球球隊違反發球入界的規定,則將失去此次球權輪替發界外球的機會 2.第27條 暫停 2.1.在正規的比賽時間內每隊,可以請求五次的暫停 2.2.在上半時[第一節和第二節]正規比賽間內,每隊可以請求二次的暫停,下半時[第三 節和第四節]正規比賽時間內,可以請求三次暫停. 2.3.每一次決勝期每隊可以請求一次暫停 2.4.未使用的暫停不得挪到下半場時或決勝期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45.188 ※ 編輯: Jblack 來自: 218.166.145.188 (12/08 12: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