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kdmaf (皮皮快跑)
看板PHP
標題[檢舉申訴]ileadu涉及違規一案
時間Thu Jan 24 16:05:33 2013
版主前文表達明顯是使用「二種標準」來妨礙檢舉。
敝人認為依照版主先前判例。
既錯則判。
何以這次的違規行為版主卻得以「找一堆理由」來解釋相同的違規行為?
這一點可否請版主再指教?
否則難以讓我或部份版眾對您的判決信服。
即然該員犯錯,依照你所定的版規來予以相同的警告何以如此艱難?
而且緩引你的判例即是說:
甲不爽,噓乙。
甲被警告。
丙用甲的言論反詰甲
所以丙不違反規定。
也就是說丙、丁、戊、已都用相同的言詞來反詰甲。
該四員就都不違反規定。
然後你說因為我的推文「不覺得被挑釁」
請問版主一下。
如果A拿水果刀搶銀行,因為沒搶到錢,行員說他們不覺得被搶錢。
所以A就無罪嗎?
「犯罪」的事實不能因為「被害人」感覺而去評定他「沒有犯罪」。
假如說你對其二判例沒有打算執法的必要。
那麼你就應該收回最初對我的判例。
「錯誤」即已發生,就該依「法」處置。
否則何需要訂製版規不是嗎?
關於黑單一事我待會會解除,你有什麼想要解釋的就可以回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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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47.45
噓 UniFish:加油 01/24 16:10
→ tkdmaf:我不想加油了,這是最後一篇。事情就只是這樣。 01/24 16:18
→ tkdmaf:算是稍微考驗了一下所謂的危機處理。 01/24 16:19
→ tkdmaf:雖然其實正確的判斷,對整件事都是一種轉機。 01/24 16:19
→ tkdmaf:但......我就到此為止不再評這整件事了。 01/24 16:19
噓 chingfeng18:不要問我你為什麼被警告! 01/24 16:25
噓 chingfeng18:不要問我為什麼噓你~! 01/24 16:28
噓 i9100:我覺得『警告』完全無效,告知『投訴』程序也完全無效 01/24 16:51
→ i9100:既然都發文了..... 直接送劣退如何? 01/24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