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lama:XX~您回來了~ 終於可以看到這些我不熟的東西 220.133.57.93 06/05
※ 編輯: MikeMiller 來自: 61.217.167.81 (06/05 12:24)
※ 引述《uf571 (水艇)》之銘言:
: 我覺得中產不能亂用的
: 中產階級都要簽約六年
: 然後平均六百萬多(後幾年薪水慢慢往上升)
: 起碼簽來也要個先發等級的球員
: 簽下來後他會在你的球隊待好久
: 這種合約又不好交易
: 中產球員一定要慎選
照這樣說的話,那些沒事開一些六、七年max salary合約的老闆才真的該死。
不信可以去參考一下領頂級合約然後因傷或其他原因表現不如身價而造成
「某些球隊」困擾的例子。
我覺得中產是很好用的一個條款,其規定是,合約年限一到六年(不是都要六年),
薪資為average salary(註),照目前的情況下一季「可能」是五百多萬。
而且,還可以把一份中產分開使用,譬如說有550萬的中產,拿250萬簽A球員,
拿300萬簽B球員。
像這樣的條款,你覺得好不好用?
而且,當我們在自己「幻想」一些交易時,那些有很多兩百到六百萬年薪球員的
球隊的交易彈性是比較大的。至少和某些擁有數名千萬年薪的球隊比起來,
會比較好交易。
當然我同意你說的中產不能亂用,特別是我們這種需要補強又只剩中產可用的情況。
註:average salary的算法請見: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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