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陳鳳如、黃宇軒、林思妙
壹、正視性騷擾的問題
性騷擾有人把它稱為「文明強暴」,亦有人把它叫做「隱形罪」。文明是因為它可能
僅是言語上的騷擾,隱形是因為即使已鑄成受害者心靈的創傷,但外表的傷害並不顯著。
所謂的性騷擾並非指定特定的單一行為,其類型由輕至重,故定義主要的根據係由受害人
的意願來做基本的判斷,現代婦女基金會(民81)綜合各家的說法,認為性騷擾是「一個人
運用言語或行動強施於他人以達成其性的企圖」也就是說當被騷擾者是被動、不願意的,
而騷擾的內容是與性有關的即構成了所謂的「性騷擾」。性騷擾的類型包括口語的、視覺
的、手勢的、和身體的行為,言語的騷擾如講黃色笑話、評論身材、吹口哨等;視覺的騷
擾如展示黃色書刊、色情圖片、眼睛盯著女性的胸部、臀部及暴露自己的下體等;身體方
面的騷擾包括以手或身體輕碰異性的身體、被強迫撫弄胸部或生殖器官、性攻擊等。這些
行為只要符合上述「非意願」的條件,即構成了所謂的性騷擾。
過去由於受害者遇事之後恐懼羞辱的心理而不願聲張,或礙於社會禁忌而不敢公開討
論,姑息了不法之徒,使得更多人繼續受害。如今,面對日益增加的性騷擾事件,我們實
在迫切需要學習避免性騷擾的基本常識,以應付隱藏在現代叢林中的危險。
貳、避免性騷擾的七「不」曲
根據統計,性騷擾者的年齡從十幾歲至九十歲都有,且百分之九十五為男性,其中約
半數已婚,性騷擾者可能是陌生人,但也可能是相當熟悉的街坊鄰居,基於此種認識,對
於如何避免性騷擾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 不管對方與你熟不熟,都要避免單獨與異性待在被隔離的場所。
(單獨在一起的情形,常常是危機重重的)。
不要因「他總不會是這樣的人吧」的想法,而放鬆對自己的保護
。
二、 不要在「意亂情迷」的氣氛中沉迷太久,因為你的表現會讓對方以為你在引誘他,
或者允許他對你採取進一步的舉動。
三、 不要在外面逗留太晚,除非是一大群朋友可以陪你回家,且盡量避免讓一位異性用
機車送你回家。
四、 不要單獨靠近沒有人的車子、停車場、黑暗處、棄置空屋、空教室等場所,因為這
些地方可能是歹徒潛伏作案的場所。
五、 不要任意接受陌生人的要求或不禮貌的詢問,因為有太多「披著善心的外衣在行惡
」的騷擾者。
六、 不要怕說「不」。不管在什麼情況,只要覺得不安全或不舒服,就有權利向對方提
出「不」的反抗聲。
七、 不要驚慌失措,你的窘態可能給予對方錯誤的增強。當面對黃色笑話、暴露狂等性
騷擾時,先保持冷靜,裝作若無其事而後俟機行事。
參、幾點觀念上的澄清
縱使知道了避免性騷擾的七「不」曲,但一般人仍流於知而不敢行的層面,難以應付
性騷擾者的侵犯。為了加強自衛的能力,我們有必要澄清一些觀念。
一、對權威的絕對尊重,不敢違抗,使受害者遇到「長輩或權威人士」的侵犯時,
毫無招架之力。誠然,在社會上有許多的德高望重者值得尊敬,但在必要時
仍可以向長輩質疑,以識破權威的面具。
二、「為善最樂」、「助人為快樂之本」的道德規範,讓受害者面對突如其來的求
助,常是無暇思索的慌忙施予幫助,等冷靜下來,可能已經後悔莫急了。殊
不知面對可疑的求助者,大可坦然拒絕而毫無愧色。
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將促使性騷擾者變本加厲地為所欲為。唯有
不姑息、不同情的揪出不法者,或為文警惕社會大眾,方能發揮嚇阻的效果。
總之,性騷擾不是壞人的權利,而防範性騷擾卻十足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希望有一
天,所有脆弱的生命都能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參考資料
1. 主婦聯盟編譯(民77)孩子,當心色狼。臺北,主婦聯盟出版。
2. 邱彰(民80)如何避免職場性騷擾?婦女雜誌。
3. 邱彰(民81)面對公司裡兩性關係的正確方法。婦女雜誌,65-67頁。
4. 現代婦女基金會(民82)台北市高中(職)女生對性騷擾態度之調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