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mbiyax (加油)
站內PSY
標題Re: [Talk] 諮商師或助人者和案主的關係?
時間Mon Sep 12 11:04:38 2011
原po所提的這個探問,是非常重要的關鍵探問,但這不會有標準答案
問題,是為了引發更多「思考」,使人能夠將此探問背後蘊涵的各種複雜樣貌「想清楚」
於此,願試著回應並進一步思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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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理解原po的疑問,總括如下:
1.助人者在網路(如:個人專版、網誌、討論版)經營時,原先助人者的目的可能只是
「推廣、討論、宣導...等」,但沒想到某天在虛擬世界中對話的網友出現,成為
真實世界「求助者」,助人者該如何應對進退?
2.有鑑於點1的經驗,助人者在網路世界中經營時,該如何才能避免各種可能觸及的
倫理議題?
我想,這個探問本身是個大哉問,在這邊先就特別有所感的部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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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前述,若先對原po給予回饋,我會先邀請並提問
「若,當原po您遇到這樣情況時,您認為自己是否有辦法/能夠handle此處境?」
(如:本來未曾謀面網友,僅在網路上對談,卻突然出現眼前變成求助當事人)
前述的自我提問,是非常重要的關鍵問句,這個自我探問,攸關接下來您將如何應對
if
自己清楚且明白「無法處理這樣的關係轉換」課題(甚至可能勾起其他經驗之類),
首要考量當然就是轉介or尋求督導協助(或在機構內討論會時提出此情況請機構協助)
但,有些時候現實生活中卻也可能會「接下這位求助者,展開晤談」
為什麼?
這攸關助人者「實務現場在哪裡?」而定~
舉例來說:
以學校為實務現場的工作者來說,每天與學生打交道,其關係不僅僅只是
一般所言的「師生」,當學生出現狀況需協助時,「助人者/求助者」(諮商者/當事人)
關係油然浮現....
以社區工作來說,例如社工,平時工作主要在follow案家處境與追蹤(個案管理者/案家),但當出現狀況時
關係,但當介入進行晤談工作時(成為助人者/求助者),也是有可能遇到前述情況
關於原po提問,並沒有標準答案,也無法一言以蔽之
雖然,專業倫理對助人者規範並要求:避免雙重關係
但,現實生活中端看助人者實務現場,有太多可能性會出現重疊或多重關係的情況
若,我們將現場移至「網路」來看...
網路,一般來說是一個公開現場,除非網路經營當事人以「關閉/隱藏」方式獨自抒發
不然,本來就難以避免是否會有不論是以前幫助過的當事人or潛在當事人是否會看文章、
回應...等
換言之,若欲成為助人者,在網路經營時便會提醒與思考如下關鍵探問:
「當,我要經營網路時,我是以什麼樣的方式/位置經營?我打算對話的群體在哪裡?」
若,經營者把網路當成某種「諮詢」所在,基本上應不構成雙重關係之疑慮
(一方面,經營主題早已設定;一方面,討論區塊限定於公共上,避免涉及個人隱私)
但,若經營者將網路視為「個人私有經驗發聲所在」,則便得考量到潛在讀者可能為案主
所以,若網友從助人者的經營網絡中,發現並看見助人者,基於這些考量渴望接受諮商
(若仔細觀察,一般醫療求助行為,不也常有"口耳相傳"、"口碑"、"推薦"...等樣貌?)
於此,助人者與求助者在網路世界的對談,並不必然對等於返回現實處境中one by one時
會觸及之:雙重關係
對此,版友們曾在推文中談到,雙重關係的重要課題蘊涵:設限(boundary)藝術
個人認為,設限的課題不僅存在於求助者-助人者(於諮商處境)這樣的單一侷限
「設限」,是「作為一位助人者,其不可能僅只是助人者,而總蘊涵多重身份樣貌」---
而,此蘊涵多重樣貌的助人者,受過專業訓練,應蘊涵基本認知:在面對什麼樣的關係
以什麼樣的姿態與位置現身,並考量關係「界限」!
(如:前述所言網路經營、在學校工作者...等)
「雙重關係」的倫理意涵,一般來說...
消極意義:或可指避免助人者犯錯、或做出對求助者不利之處遇使其惡化
積極意義:保護當事人(亦包含助人者),使關係單純化、尋求當事人療癒福祉為主
不管用什麼方式理解雙重關係,端看「助人者」與「求助者」構成處境的樣貌思考
......
最後:
關於雙重關係,它可以是「療癒」關鍵,也可能是「破壞」關鍵
一體兩面的意涵,端看助人者如何思考與應對
暫先回應至此
※ 引述《jayancal (微風沁雨)》之銘言:
: 不知道這樣問對不對,但此疑惑在內心已久,也找不到人問
: 只好到版上來..如標題有錯會更改或自D
: 大學畢業後欲考心輔所,目前也開始準備中;打算開個blog記錄自己成長、
: 創傷和反思歷程,問題來了:
: 1:來留言的網友某天成為你的案主,告訴你諸如:我喜歡你的想法、欣賞你
: 外貌、在你的BLOG潛水很久...等,這樣是否踏入"雙重關係"之模糊地帶?
: 2:個人臉書要避免"個案"加好友?或是只開個粉絲頁?
: (案主和我之間有共同朋友)
: 3:開個匿名的blog寫寫心得,也不要放照片?
: (避免未來可能成為案主的網友產生移情作用?)
: 目前有兼職從事助人相關工作,雖上述問題未曾發生,只是想起來放著;
: 看著心輔所學生、已開業的諮商師在blog分享上榜經驗,也和網友有熱絡互動
: 不禁想起5~6年前美國有位靈療師(也是臨床心理學家)在所開業的辦公室慘遭
: 案主殘忍虐殺分屍的報導...
: 如果遇到疑似多重人格+邊緣性人格異常之案主,真要到轉介的階段,過程處
: 理也得謹慎吧...
: 希望能聽聽各位的想法;剛開始讀書,請原諒小弟的才學疏淺(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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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09.117
推 chaos0807:>\\\\\\\\\\\\\\\\< 09/12 14:25
推 alphaOri:有點好奇 以個案的角度 要如何理解"雙重關係"? 09/12 15:07
→ kmbiyax:A大的疑問是什麼呢? 09/12 21:54
→ kmbiyax:"雙重關係"算是專業上的一個專有名詞,當事人若未曾接觸 09/12 22:11
→ kmbiyax:相關概念或知識,我想以當事人角度不太會用「雙重關係」看 09/12 22:12
推 alphaOri:噢噢對!!就是當事人不是以"雙重關係"看待 可是卻只聽到 09/12 22:37
→ alphaOri:"雙重關係"這個詞時 要怎麼理解? 09/12 22:38
→ alphaOri:k大之前的解釋有讓我比較理解 只是最近好像有點往回繞 09/12 22:41
→ alphaOri:同樣的問題又冒出來了...= =a 09/12 22:41
※ 編輯: kmbiyax 來自: 140.136.211.19 (09/13 10:31)
推 jayancal:k大謝謝!我目前在思索blog要"如何"經營..這篇可轉到精華 09/15 18:30
→ jayancal:區了~! 09/15 18:31
→ kmbiyax:Good luck~ 09/15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