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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Sartre:其實這已經不是樹會不會刺到自己的樹的問題。 10/03 13:02
JpSartre:這例子會帶來一點誤解,因為事實上這已經是「有沒有這項 10/03 13:02
JpSartre:權利」的問題,已經不是權利平不平等的問題。 10/03 13:03
JpSartre:我們的法定婚姻權不是針對公民個體賦予的,而是針對公民 10/03 13:03
JpSartre:個體的「性別」作為賦予。 10/03 13:03
會舉那個例子是因為看了那篇新聞報導之後給我的感覺。 只因為要守護自己的價值,是否有必要去打壓別人的價值,或阻止別人爭取權利呢? 在A與B這兩種價值並非二元對立的情況下.... 至於J大你說的則是另外一回事, 但我覺得你說的法律其實也是人訂的阿,如果大家覺得不完善,是可以更改的。 就像以前奧斯卡王爾德只因跟男朋友做愛就被判刑坐牢了(雖然因此有了獄中記這本書) 還有希特勒統治下的納粹德國把同性戀者送到集中營..... 在當時那都是「正確的」。 但後來人們發現那樣的法律跟制度是不人道的,所以做出了改變, 我覺得現代世界各國開始興起同性婚姻也是一種改變。 而在這種改變的過程中,一定會有人覺得不適應而起反彈,我覺得這是必經的過程, 但我相信人的力量,如果大多數人發現這是一種無視人權或歧視的狀況, 或發現現行制度會造成一部分人產生不必要的痛苦 (而改變制度不見得會造成其他族群的痛苦), 我相信人們最終還是會做出改變的選擇的。 (上面十二行其實離題了, 我比較想討論的是假如諮商師有習慣只因維護自己價值而去阻止別人爭取權利, 這樣在諮商上會造成什麼影響,還有想知道其他諮商師對這樣的諮商師抱持什麼看法)
quicksunny:異性戀可以結婚,以外的就不可以,哪來的平等?10/03 16:29
quicksunny:還是你把異性戀以外的都當次等公民? 10/03 16:33
quicksunny:說直白的,他們哪裡礙 到 你 ?10/03 16:34
quicksunny:忘了給推了 :)10/03 16:48
JpSartre:法律並沒有賦予「公民」婚姻權,而是一對公民的性別身份10/03 17:47
JpSartre:符合的條件下才有婚姻權,一開始就沒有的權利,哪來的公10/03 17:47
JpSartre:平問題? 10/03 17:47
JpSartre:現在的情形事實上就是公民本身沒有婚姻權,只有兩造的性 10/03 17:47
JpSartre:現在的情形事實上就是公民本身沒有婚姻權,只有兩造的性 10/03 17:47
JpSartre:別條件(男+女)的情況下才有婚姻權,因此沒有恢愎不平等狀 10/03 17:48
JpSartre:態的問題,只有這樣的權利賦予條件有沒有問題的問題。10/03 17:48
我老實說我的感覺,說真的我不太能理解J大為什麼提到法律「本來就沒有怎樣」, 我以為法律是用來保障人們的生活,而不是用來當成.... 「永遠都不能改變的至高無上的神的戒律」???(這比喻會不會太爛) 法律本來就可以改變阿,不然為什麼要有立委? 「現在的情況」是這樣,可是「現在的情況」應該是可以改變的吧? 我這樣想會很奇怪嗎? 還是我完全誤會J大想表達的意思了?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6.5 (10/03 18:33)
JpSartre:當然是可以改變,問題只在該不該去改變、為什麼應該去改 10/03 19:45
JpSartre:變,重點是在背後的理由合不合理、正不正確、健不健全。 10/03 19:45
JpSartre:目前的問題就在於,透過法律賦予同志婚姻權這件事,並沒 10/03 19:50
JpSartre:有強力的理據去主張其合理性、健全性。 10/03 19:50
J大的健全是指什麼阿? 那如果立法成功了,同性也有婚姻權,權益一樣受保障, J大就會覺得合理、正確、健全了嗎? (我想知道對J大來說同性婚姻要透過什麼等級的承認, 才能夠被J大視為合理正確健全?)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6.5 (10/03 20:26)
JpSartre:直接回信與您討論好了,再討論下去已與此版無關了。 10/03 20:42
謝謝J大特地回信,不好意思我不懂法律, 問的都是很直覺感覺的問題...(其實我最主要關心的是諮商師挺A是否有必要反B阿...)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6.5 (10/03 21:16)
waterbreath:Js你要不要針對同志議題作完整論述,如果沒有對於身份 10/03 21:20
waterbreath:的認同....我覺得你有點自打嘴巴?可能是我頭腦簡單吧 10/03 21:21
JpSartre:身份的認同,意指何者? 10/04 00:38
waterbreath:意思是你是以什麼樣的身份作主張的 10/04 03:10
waterbreath:我不是要談性傾向,這是在當時想知道你對於同志議題的 10/04 04:03
waterbreath:認同方式。 10/04 04:03
JpSartre:不好意思,我真的看不懂您的問題,可否白話一點?@@ 10/04 09:02
waterbreath:沒關係,我覺得現在這不那麼必要了, 10/0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