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pSartre (onlooker)
看板PSY
標題Re: [推薦] 諮商學會,請出來面對同志議題
時間Sat Oct 5 00:37:09 2013
※ 引述《imoimo ( )》之銘言:
: ※ 引述《JpSartre (onlooker)》之銘言:
: : 當然,我也不贊成諮商師利用宗教作為諮商的方式,
: : 但我在這種指的並不是這種狀況,
: : 而是諮商師在信仰宗教的情況下,
: : 是否會在諮商師不自覺的情況下,使其執業或諮商的方式「符合」宗教原則?
: : 或是在引導個案的情況下,因受宗教影響下導致有特定的思維慣習時,
: : 而傾向以某種特定的方式去引導個案?
: : 若是如此,諮商師應該是選擇先符合宗教原則才對(畢竟這是他的宗教自由),
: : 還是選擇先符合心理師法規定的原則才對?
: : 諮商師畢竟是人,他們會選擇信仰特定宗教,
: : 便代表此宗教給予的願景多少具有誘因或實用價值,
: : 若對於諮商師來說,此誘因大於心理師法帶來的制約,
: (如果誘因真的大到這種程度,老實說,
: 我會覺得這樣的諮商師或許比較適合從事其他工作。這樣想會很嚴格嗎?)
不會很嚴格,但目前的狀況是,
我們無從評估某一特定心理諮商師有沒有這樣的傾向(宗教誘因>心理師原則制約),
這勢必造成心理諮商師必須在宗教原則與心理師原則的權衡上「自律」,
但這裡又回到大哉問了:心理師也是人,自律很少不會破功的。
因此,我們是否有可能發展出一種辦法,
去協助心理師判斷如何去權衡這樣的兩難衝突?
: : 無疑必會形成兩難問題。
: 不太確定我是不是有看懂上面這一整段的意思。
: 我覺得諮商師當然可以信宗教。
: 而諮商師信宗教的原因,
: 也許不是為了讓自己好過,也不是為了逃避現實,
: 也許單純只是心靈的一個寄託。
: 但是如果信仰到會影響到諮商方式,
: 而且無論有無自覺,
: 1. 假如持續發生,並非少數偶發狀況
: 2. 在個案提醒過並且拒絕之後,仍舊不自覺的持續發生
: 如果以上兩個條件皆成立,那我會覺得,
: 這位諮商師的信仰程度,可能不只是心靈寄託的等級而已。
: 我會擔心這樣的諮商師是不是還沒有處理好自身的課題。
這就是宗教自由上的大哉問,尤其宗教自由有「多自由」?
即便該心理師的信仰程度到了:
「有空便在家修行,希望脫離輪迴、往生西方極樂」的程度,
這也是他的宗教自由。
如果真到了這個程度,代表此宗教給他的是「死後世界」的願景,
此處的誘因顯然已經大過心理師原則給他的制約(畢竟這是現世的制約),
但即便如此,基於宗教自由,我們也不能就此說他「沒處理好自身的課題」,
因為這是他的宗教選擇與價值觀選擇。
於是才會造成兩難問題。
: 尤其是2,提醒、拒絕後卻仍舊持續發生,
: 我會覺得這可能要去思考是否有強迫灌輸觀念的意圖(不論有無自覺)。
: 接受諮商兩年多以來我獲得的收穫之一是,
: 了解到思想的界線也是很重要的...
: 並非只有身體上的界線侵犯才是侵犯。
: (另外,我覺得比起一般工作,信仰影響諮商工作的所造成的問題是更深刻的,
: 原因可能也更特別,但我說不上來為什麼我會這樣覺得)
是的。心理師的影響力可以是很大的,
例如使用回復記憶的催眠療法所可能造成的虛假記憶問題,
甚至會影響個案的一生。
: : 心理從業人員事實上需要有的「自我覺察」程度,
: : 真的要比其他醫療專業人員要來得更高,
: : 但這也是從心理師法或其他規約的約定來說最難以評估、衡量與制約的部分。
: 我知道很難,而這也是我提出這些疑慮的原因。
: 我看的書之中,有幾本很明白的指出,
: 有些曾經是患者或有傾向的人,是有可能透過成為「教主」的行為,
: 來達到內心的安穩(本來有的症狀有可能因此消失)
: 其中有些有提到教主型的人包括醫師跟諮商師在內。
: (跟醫師諮商師討論過我的這些疑慮,
: 他們認為是有可能的,也覺得這是重要的問題。)
: 問題是,通常這樣的人不會有自覺,因為,幾乎沒有症狀。
: 行為上或許不會做出界線侵犯的行動,
: 可是在思想上,是有可能透過治療過程來影響(<-好聽版的說法)個案的。
: 遇到這種情況的話,一旦成為「信徒」,就很難離開了。
: 因為是「醫師」跟「諮商師」,是治療者。
: 個案(患者)通常不會去質疑治療自己的疾病的專業人士,
: 因為需要仰賴治療者的專業,特別是在已經形成信任關係的情況下。
: 我覺得精神科醫療,還有合法立案機構的諮商,是相對較安全的,
: 但即使較安全,還是要小心,因為有時候先入為觀念認定安全,
: 就有可能失去防備心,這樣子萬一運氣不好遇到了,是很危險的。
: 我是這樣想的。
雖然在這裡提彼得杜拉克有些許奇怪,
但我認為他提出的旁觀者觀點(bystander),是值得心理從業人員參考的觀點。
旁觀者如同字面的意義,是「整體事件」的旁觀者,
而也是心理師時常扮演的角色,心理師不是個案所述之故事、經驗、事件的參與者,
而僅僅是就一個旁觀者的角色,在適切的時點、適切的經驗位置以適切的方式,
來引導個案本身去思索自身的故事、經驗與事件。
若心理師成為了參與者,
就會投入在故事、經驗與事件本身以及個案反映出來的情緒之中,
心理師能否「覺察」到這樣的風險,從而把自己從個案的故事中抽離出來,
而成為旁觀者去看待個案表達出來的整體故事、經驗與事件,
可能是心理諮商師最重要的功課。
同理,
個案求助者也可以從心理師「時常把他自己放在你所述的故事」、
事件或經驗的哪個角度去看待個案正在表達的陳述,
去判斷心理師是否有可能踩過的那條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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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與世界和歷史相對抗。
當然,還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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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2.198
→ tamaxd:單就這個問題的話我覺得養成中對於諮商師自我覺察的訓練太 10/05 00:38
→ tamaxd:少了…學了很多理論跟應用,但是覺察明明是一個對於不帶給 10/05 00:39
→ tamaxd:案主傷害更重要的東西(′・_・`) 10/05 00:40
推 waterbreath:覺察不是,選擇才是。 10/05 01:29
是的,覺察很重要,而「選擇」把自己抽離出來的選擇,也很重要。
※ 編輯: JpSartre 來自: 220.135.12.198 (10/05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