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gboyu (鍵盤嘴砲專家)
看板PSY
標題Re: [Talk] 繼續帶討論-網路成癮是一種診斷嗎
時間Thu Oct 25 03:22:45 2012
※ 引述《maoapple (貓蘋果)》之銘言:
: 我不知道大家在受專業訓練的時候是否有想過這個問題?
: 我從來沒有想過。
: 有一次課程,
: 老師在課堂上詢問:「覺得自己有成癮問題的舉手」
: 很多人舉手了,而這物質有人說是茶、有人說是咖啡、菸、網路、電玩。
: 然後老師問說:「有人說到網路,那你們覺得網路成癮可以被列入DSM的診斷裡嗎?」
: 大家大致都覺得可以,
: 我也覺得可以,但理由真的有點薄弱,
: 因為我覺得很多人在講網路成癮啊。
: 好的,讓我們來看一下,
: 物質依賴的診斷條件:
: 1.一種適應不良的物質使用模式,導致重大的損害或痛苦
: 2.至少有下列各項中的三項:
: a.耐受性
: b.戒斷
: c.此物質之攝取,常比此人所意願更為大量及更長時間
: d.對物質使用有持續的欲望,或控制物質使用有多次不成功的努力
: e.花費許多時間去取得此物質,使用此物質,或由物質作用恢復過來
: f.物質使用代替重要的活動
: g.縱使由於物質使用,一再造成或加重身體或心理問題,此人仍繼續使用此物質
: 各位覺得呢?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提出,只是我並沒有仔細看完整個討論串
之前是回應過一篇,但後來我想想還是刪掉了
1.
我認為所謂成癮有必要被診斷為疾患,仍舊要視是否傷害到個案的功能為準
確實生活中有很多成癮,但其水準不會對個案的功能造成傷害
那確實沒有必要接受治療。
如音樂成癮、讀書成癮、性愛成癮、什麼一大堆有的沒有的成癮
問題是這是否傷害到個案的功能,有造成痛苦或生理上的影響嗎?
既然沒有,沒有必要列入成癮疾患中
問題是現今太多網路成癮的個案出現上述問題
父母想說孩子放暑假,讓孩子可以盡情的玩網路遊戲,開學後突然切掉網路
孩子承受不住,半夜跑去網咖,無奈網咖不接受未成年
於是這個個案回到家,想拿刀殺了他的父母
他手上持刀跟他爸說叫他快報警,說他自己控制不住想要殺人的欲望
後來這個案送醫打鎮靜劑才安靜下來
另外,網咖用電腦暴斃的個案層出不窮
面對這幾項社會事件,其成癮的情形傷害個案的正常認知功能,甚至危及性命
你認為這種個案是否該接受醫療處遇呢?
成癮不是問題,問題是傷及個案功能
2. 物質成癮跟網路成癮,在於生理證據的部份
有人認為網路成癮並不如物質成癮,可以從其血液等生理訊息中得知
但現在有部分文獻指出,網路成癮其大腦活化的區塊跟程度和物質成癮者相當類似
這樣是否算認同網路成癮有其依據呢? 問題還是要回到其個案功能是否有受到傷害。
而現今是因為科技進步網路普及化,這樣的個案為數越來越多,DSM才會考慮將其納入
不然當做特殊個案進入醫療程序不就好了嗎?
3. 為什麼要分類? 好處是什麼? 壞處是什麼?
類似的個案太多了,他們都有著類似的症候群。
想像一下,在還沒有DSM的年代,沒有標準的診斷流程時
你要怎麼樣了解一個個案?
檢查生理狀況、問小時候發生的事情、有沒有失眠、有沒有看到幻覺
會不會想吐、會不會想死、會不會很容易焦慮、會不會覺得自己很威等之類的
總而言之就是天南地北的問,不像現在只要抓住幾條線索
你很快就知道大概又會有哪些症狀,這就是分類的好處
你可以很快知道個案的情況,跟相關的症狀會有哪些,病因可能是什麼
分類讓你可以快速的了解個案及病因,你不用從他小時被打問到最近的性事
這就是分類的好處
在個案轉介轉銜,或在跟其他人討論說明時,你只要提出該診斷名稱
對方很快就知道這個個案可能會有什麼類似的狀況,他會知道你在說什麼
這也是方便平台上的溝通
壞處是忽略了個案的特殊性,有些個案大部分症狀符合該診斷,但有些症狀卻不在診斷中
那是不是也要對這症狀做些處遇?
相反的,有些個案雖然符合該診斷,但事實上病因是其他來源,你忽略了其他可能性等
還有標籤化、濫用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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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2.128.142
推 maoapple:哈哈哈哈 會不會覺得自己很威 10/25 06:28
推 maoapple:謝謝你 你思緒好清楚明瞭 10/25 06:29
→ maoapple:可是我還是想問同樣一個問題,關於你的第一點,難道那個 10/25 06:48
→ maoapple:例子不能用其他診斷就好?有沒有例子是真的非得獨立網路 10/25 06:50
推 maoapple:出來?還是他們可以屬於其他診斷,網路只是其表現之一? 10/25 06:52
推 imoimo:關於樓上m大的問題,一個人可能同時罹患很多病啊 10/25 07:46
→ imoimo:假設有網路成癮同時有XXX人格同時躁鬱症,是有可能的吧? 10/25 07:47
→ imoimo:就好像有些人在精神科雖然被診斷為憂鬱症或躁鬱症,但其實 10/25 07:50
→ imoimo:有真正根源的病,但需要多年觀察才知道(或醫師不想透露) 10/25 07:50
→ imoimo:醫師會使用目前最需要治療的病名(跟用藥.治療.健保有關) 10/25 07:52
推 maoapple:是 我知道有共病 但共病無法回答我的問題 這跟我的問題 10/25 08:33
→ maoapple:不一樣 10/25 08:33
推 imoimo:那如果W大舉的第一個例子是喝酒造成的,m大還會有這個疑問 10/25 08:37
→ imoimo:嗎?@@ 10/25 08:38
→ imoimo:比方酒癮甚至飲食疾患的真正的問題可能是早年依附疾患, 10/25 08:40
→ imoimo:但她們去看醫生的時候,醫師需要先處理目前最嚴重的問題, 10/25 08:40
→ imoimo:所以需有那些病名才方便開藥跟治療,為何要避免診斷成癮? 10/25 08:41
※ 編輯: Wengboyu 來自: 203.65.63.80 (10/25 09:05)
推 maoapple:嗯 你說得對 10/25 09:24
→ james20387:恩 把我分類的癥結講得又更清楚了 10/25 09:45
→ james20387:也可以呼應到 變態行為的界定到底為何 10/25 09:45
→ imoimo:標題:「性愛成癮 可正式列精神疾病」 10/25 15:36
→ imoimo:新聞裡面提到研究結果刊登在「性醫學期刊」(Journal of 10/25 15:37
→ imoimo:Sexual Medicine)將會影響這問題是否會被編入新版DSM 10/25 15:38
→ imoimo:對當事人來說是很痛苦的事情吧,記得之前在其他板看過訴苦 10/25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