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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篇回文的語氣可能會讓人覺得有點強硬。 不過我只是想針對個人覺得很不解的部份提出回應,並非找碴。 ※ 引述《runrice (尬飯)》之銘言: : : 正因為當事人「不是專業」,所以才要引入「專業」的機構,以保障自己權利。 : : 這不僅是對當事人的保障,也是對諮商員的保障。機構可能會發現諮商員的盲點,要 : : 求其改正錯誤,但也可能澄清當事人不適當的指控。無論如何,這都是對雙方比較有利 : : 的作法。 : : 機構可以查閱諮商紀錄、逐字稿、督導紀錄…等等文本,並透過複數的諮商資深專業 : : 人員的判斷,來提高判斷的可信度。我相信將問題反應給心理師所屬的諮商機構, : : 會比引入其他不相關的第三者來得有效且有意義。 : 原則上這是比較理論的做法 : 實際上實施可能有所困難 實際上就是這麼作了,你認為困難在哪裡? : 像我剛剛說的 : 如果,我是當事人 : 第一次尋求諮商 : 甚至連契約上的資料都沒有看清楚就簽名(我相信專業所以不看沒關係之類的想法) : 那麼草草開始 如果真的遇到問題 : 我該怎麼辦? 那你就應該要為自己看都不看就簽名的行為負責任。不是嗎? 就算一開始沒弄清楚,只要遇到問題就跟心理師反應,反應無效再跟機構反應, 這是常識吧? 就像去吃飯服務生態度不佳可以先跟服務生反應,請他改善,若是 無效,就找經理一樣。 : 我家沒網路 電話不知道打多少 又不能直接跟心理師說(或是說了也沒有用) : 原則上應該找機構,但是我不會找... : 相信很多人看醫生都是這種心態 這些都是你想像出來的情境吧…人都到了機構作諮商了,會不知道機構的電話? 明知道原則上應該找機構,但又不找,那誰還能幫得上忙?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多人都是這種心態,但是一個人的權益是要由自己維護的。 沒有道理自己不願意為自己作點什麼,就期望自己的問題得到解決。 如果以一句「我不是專業」就什麼都不作,真的沒有人能幫上忙。 : 我還是得說 : 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完全公平 : 尤其是當事人和諮商師出現問題 : 當事人去像相關單位尋求協助 : 但是相關單位也是跟心理師有關係的人 : (在當事人眼中) : 今天如果說相關單位說當事人的問題 或者是改善了以後當事人覺得不夠 : 那當事人真的是求助無門 機構上面還有諮商師同業公會可以反映。當事人可以換機構,甚至一切申訴後還覺得 無效的話可以考慮提告。 : 我覺得上網或尋求心理相關科系畢業的無關第三者 : 至少說出來的話比較客觀(相較而言) : 但是這些人說的話不用負責任 : 所以不能完全相信 你這幾句話有點互相矛盾吧 所謂的客觀,它的價值或是優勢在哪裡? 不了解脈絡的第三者,能稱為客觀嗎? 這樣的客觀有什麼好處? 真正有專業倫理的心理工作者不會隨意批評介入別人的諮商關係。 我相信大部份的工作者都會提出類似的建議:向心理師及機構反映。 除非諮商員的行為已經觸法或明顯違反倫理,否則其他心理師是不會介入的。 無關不見得就客觀,無關有時更偏見。 : 我覺得當事人在進行諮商前應該就要問清楚相關權利和義務 : 心理師也應該要主動告知並且提供適當的申訴管道 : 如果沒有主動提出 當事人也應該要自行提出 : 如果真的遇上問題 : 第一點就是跟自己的心理師反應溝通 : 心理師也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 : 即使是在治療的控制範圍內 : 也應該要透過方法讓當事人覺得:我重視這個問題 : 如果治療師都沒有 : 當事人應該尋求適當管道反映之外 : 也應該多看看相關書籍 : 尋求專業的資訊(絕對不是廟裡發得常見精神疾病= =) : 為了讓這方面的糾紛減少 : 心理師和當事人都應該做最大的努力!! 很好奇你既然都知道這些道理,那麼前面說的那些話又是什麼用意呢? -- 個人網誌: 鮮得思臥  http://thend.blogsome.com 談心理諮商、時事,聊電影、音樂,寫詩作文抒發生活感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97.247 ※ 編輯: gok 來自: 118.167.197.247 (09/24 15:31) ※ 編輯: gok 來自: 118.167.197.247 (09/24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