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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k (thend)》之銘言: 不好意思,我看完之後有些不同的想法: 雖然之前有提到過諮商是諮商師和個案的共同責任,這部分我贊同 但我想請大家思考及瞭解的是諮商關係中的天生不平等, 諮商師和個案天生就是站在權力不平等的位置, 個案是帶著要求助的問題而來,他們必須鼓起勇氣踏入諮商室, 鼓起勇氣敞開心房坦露自己的秘密,而這些,都會使他們變得更脆弱及依賴諮商師 也所以容易有移情的產生。 但反觀諮商師,已經佔據了「專業」的角色,是「幫助」別人的 不需要坦露自己的內心,也不洩漏任何的個人訊息, 這些都令諮商師更有「權力」。 一旦已經建立信任關係,隨著關係加深, 就代表個案越將諮商師視作「關鍵」的重要他人, 諮商師可能就是她在急流中舉目四望的唯一浮木, 所以諮商師的一舉一動,自己來看可能是輕微的、無關的舉動, 都有可能會傷害到個案,諮商師不應忽視自己舉動對個案的傷害性。 我想說得是,雖然個案可以依法爭取自己的權力, 但那麼有「power」的個案很少見,如果那麼有「power」,我想也不用進諮商室了 而且,關於對機構的反映,也應該考慮到個案被傷害後心情 要再次面對被傷害的情境及傷害自己的那人 甚至要再次與傷害的人面對面,實屬不易 多半被傷害後都是會想逃避有關的一切的 而就我所見,一般諮商開始簽訂的契約,並無關於個案可以爭取的權利 像是對諮商如有不滿,可以去哪提出申訴等,這些都不在契約上, 多半是諮商架構,及保密限制等。 最後,我想推薦一本書--「治療師的懺悔」,大家可以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98.131
onase:推... 另外那本書我沒看過:P 10/05 17:09
runrice:有power就不會去諮商? 我帶保留 10/05 20:32
runrice:推 應該考慮到個案被傷害後心情 10/05 20:33
ktcs:的確需要考慮,但過於重視反而也會減弱個案的力量呢~ 10/05 21:02
phyche:推這本書 10/05 21:39
lovewest:翻過這本書 10/05 22:05
hitokafe:我說句難聽的話 不如這樣做 就像買服務性質的商品一樣 10/06 02:30
hitokafe:在付費服務前 告知消費者當你有不滿時 此說明書可以告知 10/06 02:31
hitokafe:你可以從那申訴.....將所有的處理方式 管道一併告知 10/06 02:32
hitokafe:資訊的透明化 這不是更符合雙方地位平等的建立 10/06 02:32
hitokafe:但是你敢在事前做這種事嗎 做這事只會讓你的當事人 10/06 02:33
hitokafe:對你產生否定 不信任感 10/06 02:33
hitokafe:其實前幾篇文很明顯的 就是把責任丟來丟去 10/06 02:34
chiali:確實如你所言,應該在服務前告訴cl相關申訴管道 10/06 11:54
chiali:資訊透明化也許更容易讓CL感到安全,更易建立信賴關係 10/06 11:55
hitokafe:但是 這類的服務若沒進行將所有單位要求一致化的話 10/06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