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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ao0424 (屎待拉)》之銘言: (部份恕刪) : (二) 如果我有志想要發展認知治療,我到底該讀諮商還是臨床呢? : 我本身對認知治療很有興趣,但我不太清楚是否要具備臨床心理師資格,才能"治 : 療"患者。我問了一些前輩,但他們的回答有些籠統,像是嚴重的交給臨床心理師 : 不太嚴重的交給諮商心理師。我自己也大概查過資料 : (http://blog.udn.com/wangkwo/3478975) : 但是他也將問題分為嚴重與一般,如果說像是輕微的憂鬱症或是恐懼症(phobia), : 那到底是要劃分給誰呢? s大貼的這個網址其實寫得很清楚, 文中提到: 精神科醫師=嚴重的精神疾病...(後略) 臨床心理師=嚴重的精神疾病...(後略) 諮商心理師=一般的心理問題...(後略) 我看這篇的理解的意思是, 諮商心理師處理的是一般心理問題、情緒困擾,個案還不到生病的程度, 至於已經到生病的程度的話,則是由臨床心理師、精神科醫師處理。 如果像s大說的輕微的憂鬱症之類,已經稱得上是病的程度的問題, 應該就要交給精神科處理了吧? : (三) 諮商師到底意在「輔導」還是「治療」? : 這個問題跟問題二有點類似,但我主要想知道的就是諮商師有資格「執行」治療嗎? 臨床心理師可以做心理治療(不過執業場所應該是在立案的醫療院所), 可是要牽扯到治療疾病就會跟醫師有關, 所以臨床心理師治療患者的同時必須要是跟精神科醫師同步配合的。 另外,不管是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都無法對任何個案下病名診斷。 : (四) 通常求助於諮商師的是什麼樣的人呢? : 我看了很多文都說主要是處理情緒問題,所以我想知道大多數的情緒問題是什麼呢? : 如果一個人因為失戀而自殘,他該尋求誰的協助呢? 如果是你說的諮商心理師的話, 「除了患者以外的」街頭巷尾的阿公阿嬤大叔大嬸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都可能是求助者喔。 不過有些生病的人也會去找諮商心理師,假如不喜歡看醫生的話...... : 抱歉各位文好長噢 = = : 但因為我是很想要開自己的諮商所,因為主要我覺得我不太有能力可以處理所謂的「嚴 : 重」心理疾病患者,我的夢想其實也就是像電影裡面可以讓患者躺在沙發上的那種「心理 : 醫師」,我知道現實是有差距的,所以我想知道哪一個方向的會最接近呢? : 謝謝各位前輩指教了!! 如果沒有醫師執照的話就不能稱作是醫師,所以用心理醫師這個詞是不對的喔。 有臨床心理師執照也不是醫師。 (不過日本有一些精神科醫師有拿臨床心理師執照,  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說是心理醫師) 一般有心理或情緒問題的人不等於就是患者, 這樣的人去找心理師談話也不是為了治療心病, 所以如果你的夢想是電影裡面那種「心理醫師」的話, 想接觸的是「患者(不分嚴重一般)以外」的一般心理情緒問題的人, 那應該是指諮商心理師吧? (我只是個路過的病人,如果有說錯請大家踴躍指正) --- 我不知道s大舉的失戀自殘算不算生病, 所以我舉自己想的例子: 假如一個人失戀一段時間常常沮喪哭泣, 這樣的人可能去找諮商心理師談,得到了幫助,可能過了一段時間就會恢復。 但假如他的情況越拖越久,拖到有一堆身心症狀跑出來而且持續了一段時間, (符合需要看病的條件的話)那諮商心理師應該會建議這樣的人去看醫生, 然後去看了精神科,醫師如果判斷覺得需要心理治療的話,會轉介給臨床心理師。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35.51 (04/10 14:19)
Jasy:輕微憂鬱症屬認知、情緒或行為偏差與障礙或精神官能症 04/10 14:30
Jasy:諮商心理師也能接輕微憂鬱症個案 04/10 14:31
Jasy:但這分類也沒什麼實質意義 法規精神官能症定義早刪了 04/10 14:32
Jasy:以前在《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憂鬱症列為精神官能症之一 04/10 14:36
謝謝J大,原來如此~! 查了一下網路看到這個: 心理師法 第二章 第十三條 臨床心理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一般心理狀態與功能之心理衡鑑。 二、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衡鑑。 三、心理發展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四、認知、情緒或行為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五、社會適應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六、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七、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治療。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臨床心理業務。 前項第六款與第七款之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及照會或醫囑為之。 第十四條 諮商心理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一般心理狀態與功能之心理衡鑑。 二、心理發展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三、認知、情緒或行為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四、社會適應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五、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諮商心理業務。 前項第五款之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及照會或醫囑為之。 這個意思應該是說, 第五項還是得要有醫師的診斷及轉介才能夠執行對不對?
maoapple:imo跟原PO兩位別把治療工作分得這麼細微嘛 04/10 14:52
我只是想應該還是要有差別的, 畢竟證照還是不一樣的..... 如果諮商心理師也可以做必須要有臨床心理師執照才能做的事情, 那這樣就不用去念臨心所也不用考臨心師了不是嗎?@@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35.51 (04/10 15:18)
maoapple:的確有差別但也沒有細到那麼細哈 04/10 15:20
這樣說的話會有點好奇, 二、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衡鑑。 七、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治療。 這兩項臨床心理師可以做,但諮商心理師不能做的事情 主要是在做什麼呢?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35.51 (04/10 15:24)
maoapple:諮商不能診斷病名 臨床的可以 04/10 15:47
感謝資訊, 看來台灣跟日本還是有差別, 日本的臨床心理師不能診斷病名, 診斷病名這種事情只有醫師可以做。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35.51 (04/10 15:51)
maoapple:可以參考z-9-1-3/z-9-1-4 04/10 15:50
我去看了喔, 可是我覺得意思好像不是說臨床心理師可以診斷病名, 好像是在說可以評估有哪些問題,然後告知醫師,由醫師下診斷病名。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跟日本的情況一樣了。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35.51 (04/10 15:55)
maoapple:那日本的臨心跟諮心差在哪裡呀~ 04/10 15:54
maoapple:診斷應該是可以討論 而不是偏於兩者其中一方的決定的呀 04/10 16:03
Jasy:我認為臨床心理師可建議診斷 但最終病名診斷仍然由醫師下 04/10 16:16
Jasy:臺灣法規設計一向都是醫師才擁有診斷權 04/10 16:17
Jasy:問問在醫院工作的臨床心理師就能獲得解答了 04/10 16:18
我記得台灣的法律應該是規定只有醫師可以下病名診斷.....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另外上面貼的心理師法第二章的臨床心理師的業務範疇也有提到: 「前項第六款與第七款之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及照會或醫囑為之。」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35.51 (04/10 16:27)
maoapple:原來是降喔 04/10 17:21
tearwater:臨床心理師跟諮商心理師差在是否涉及大腦 04/11 00:07
tearwater:諮商不能接腦傷病人,但這範圍並非十分清晰,還是有模糊 04/11 00:08
quicksunny:實務上非常模糊。因為腦傷病人、精神分裂患者也會有情 04/11 00:34
quicksunny:緒困擾啊。 04/11 00:35
tearwater:取決在個案的訴求與需要吧:) 04/11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