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打點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若甲隊於落後或平手時由打者及出超前分數且帶有打點安打的話,那此人就為勝利打點候
選人,除非乙隊於剩下的局數在次超前,否則勝利打點就是由超前打點者所得
範例:
1.) 一局上,甲隊第四棒轟出3分打點全壘打,假設乙對接下9局皆無攻下分數,那麼第四棒
打者則為勝利打點者
2.) 假設九局上時,甲隊打下5分領先,九局下又反到被乙隊追回4分,雖然乙隊有追回4分,
但是勝利是屬於甲隊的,乙隊並無超前或追平,所以甲隊的勝利打點,是算在第1分打點(九
上率先打回跑者的打者)身上,並非甲隊第5分打點者作為勝利打點.
若分數沒有被超前,勝利打點者就為上次超前分數打者為"勝利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