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ast (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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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書摘] 黃強華、黃文澤與霹靂布袋戲
時間Mon Jun 30 11:55:34 2008
書名:黃強華、黃文擇與霹靂布袋戲
出版社:中國時報系時廣企業有限公司生活美學館(就時報出版啦a@.@)
書系:從傳統出發的文化創意產業(同書系還有其他傳統產業的介紹)
ISBN:9867562097
出版日期:2003年10月01號初版
定價:新台幣360元
頁數:95頁
試閱:
http://books.google.com.tw/books?id=jnv7wcfzu3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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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在正式投入布袋戲領域之前,黃強華與其弟黃文澤和朋友組成樂團。
玩的還是西洋樂器的BAND,黃強華擔任KEY BOARD手,
到酒店、歌廳到處賣唱,當時沒有灌唱片,好玩的成分居多。-P.14
02.1978年新聞局以「妨害農工正常作息」為由,禁播黃俊雄《雲州大儒俠》
許多操偶師為了生計,紛紛離開另組劇團。
兩人才有了危機意識,覺得自己人應該要跳進去,不能靠外人幫打天下。
幾年後正式接下布袋戲工作。(27、28歲黃家兩兄弟才正式進入布袋戲這行。)-P.15
03.黃文澤比較外向,喜歡念口白,黃強華比較內向,較留意劇本的內容,
自然而然兩人就如此分工發展。
由黃強華給黃文擇劇本,他再想角色需要如何發揮個性、搭配怎樣聲音。-P.15
04.對於霹靂,一開始最大的壓力是來自於學術界的批評,
認為布袋戲就應該要有後場之類的傳統特色。
霹靂的表演方式、木偶造型、加入科技(動畫)的流程與技術都是被批評的地方。
如,木偶改良成六、七頭身(拍攝的時候,細部易於達到電視效果)
但不認同的人士認為布袋戲應保持原本的三頭身,頭大身體小的傳統八吋小木偶。
時間久了,批評聲音也漸小了。-P.16
霹靂在傳統上保留的部份:操作木偶的模式、一人擔綱所有角色的聲音。
木偶製作上也保留傳統的方式。
雖尺寸比以前大、材質不同、造型不同,但原理不變。-P.52
霹靂加入的科技就是動畫的輔助,並加入些較寫實的劇情。
因為要符合現代年輕人的胃口,必須要有時下的故事融入劇情裡。
讓他們覺得這些劇情很貼切,產生共鳴。-P.52
05.剛開始在電視演出時,新聞局常常因政治考量要求修改。
例如「獨眼龍」本來瞎的是右眼,被規定改成左眼。
(因為左派暗指共產黨)
後來只要有瞎眼、斷臂、斷腿的,一律在左邊。-P.17
06.黃強華三階段
LEVEL1 開始是在黃俊雄旗下作導播(1984),由黃俊雄掌握整個演出
後來退到幕後做編劇(1990,霹靂劍魂),霹靂異數是其生涯轉捩點。
LEVEL2 1990,黃俊雄將公司交給黃強華、黃文澤經營後,
1992兩人創出「大霹靂節目錄製有限公司」自行製作、發行錄影帶。
LEVEL3 1995成立「霹靂衛星電視台」-P.18
07.黃俊雄一開始希望能繼續演史艷文,
但黃文擇覺得接手的壓力太大,想演不一樣的戲,
和父親溝通很久,得到父親諒解後,才由交代史艷文的背景開始,慢慢編入新角色。
霹靂金光之後素還真正式豋場,角色的個性也轉變了。(更符合現代價值觀)-P.19
08.黃強華剛開始編劇時,常被批評故事沒有照正統模式方向發展,
因為傳統的劇情都會有一定的發展,但他沒有這麼做。
接下黃俊雄的事業後,配樂、戲偶造型都有了改變,脫離以前的模式。
而事實證明,霹靂的改良戲偶廣受歡迎、收藏者多。-P.21
09.霹靂開創團體分工的方式。
在拍攝上,採用單機拍攝方式,跟拍電影非常接近。-P.22
10.早期布袋戲只有劇情大綱,霹靂將角色應答口白化,產生劇本。
像鏡頭的運用、背景音樂的運用、角色人物的個性,也會在劇本上註明。
是布袋戲首創的改變。-P.22
11.傳統布袋戲背景音樂是南管、北管,中國古樂。
黃俊雄加入西洋音樂,
到了黃家兄弟兩人為自己作曲、跟唱片公司配合,作適合角色個性曲風的音樂。-P.22
12.霹靂與電視媒體做結合,有自己的行銷通路。
霹靂是上游,也有可以掌控的下游,跟公司、廠商合作,培養自己的通路。
用一條龍的方式讓產品暢行無阻。-P.33
霹靂從上游到下游的經營方式,要花費很多物力、人力,
沒有收入是沒有辦法執行的,如果獲利不夠,要把市場做大是很難的。-P.33
13.主要的行銷通路為全台一千三百多家的影音光碟出租店,
每星期都會推出兩集新節目,同時推銷其他商品,
其他還有像商品店,目前大概只有40多機的加盟店,現在還在擴充當中。
霹靂目前主要收入是影帶出租。-P.38
◎ 2003的出版,距今五年了,數據應該有變。
14.在衍生性商品方面,
一開始並沒有很積極的廣泛開發、也沒有計畫性的推銷產品,以滿足戲迷為訴求。
計畫以迪士尼為榜樣,改變策略,先在加盟店開始賣產品,接下來會有旗艦店。-P.38
◎ 這是戲迷地獄的開端...=_=
15.1997霹靂陸續招募編劇,注入新血。
編劇輪休制度以一檔戲、一檔戲做間隔輪流休假。
如目前這檔戲做大綱主導的人,到下一檔戲就可以去休假,去吸收更多的東西。-P.40
編劇團隊約在下午三點半的時候集體開會,討論這一集的內容。
每天都會有新的內容,這一集要演什麼,
腳本大綱要在開會的過程中訂定,之後分給各個編劇去寫對白。
寫完對白之後,隔天編劇就把對白的腳本交給黃強華看,他再做修改。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這樣,堆起所謂的「量」。
開會好處是可以立即修正,否則等流到市面上才被觀眾反應,就已經慢了。-P.42
16.製作團隊有:編劇、造型、錄音、配樂、燈光、佈景、導播、攝影、道具等九個部門
團隊屬於一條龍分工,只有木偶雕刻是委外的。P.42
如果是重要角色,會先設計構圖下單給雕刻師,提供參考資料。
一般角色就由雕刻師傅發揮。
偶頭雕刻完後,會做造型、衣服。
之後為他寫腳本、配音,接著錄影、剪接動畫、上字幕,然後拷貝、完成作品。-P.42
◎ 製作流程(P.74,黃強華〈不斷拓展布袋戲的視野〉)
腳本→配音(口白)→配樂→木偶造型→場景→拍攝→剪接→動畫→音效→字幕
17.希望讓各個年齡層都能喜歡布袋戲,這樣布袋戲的生命才能持續下去。(黃文擇)
主要支持霹靂的群眾年齡層有向下發展的趨勢,主要是高中、大學生、還有社會人士
而且變得更廣泛。(黃強華)-P.56
◎ 霹靂(黃強華)大概知道自己的支持者跟可開發客源在哪。
在本書的P.59黃強華說:「其實吸引小朋友才是長遠之計」
不過他怕霹靂劇集結構複雜、時間又長,又有禪學、哲學、兵法,
怕小孩子看不太懂,考慮開發教育性節目(別了吧,我說-_-|||)
18.霹靂的智慧財產權都是遵照台灣法律的規定,
也到智慧財產局登記以及註冊,包括木偶的肖像權、腳本的相關著作權利。
音樂部份是跟無非文化合作,音樂本身的權利屬於該公司,但是霹靂擁有永久使用權。
如果是音樂被盜用的話,會透過無非文化或原創者採取法律途徑。
如果是原創者提供給他人使用的話,原創者必須先告知霹靂才行。
木偶因數量龐大,故只登記比較重要的一線木偶。
像外面賣的木偶的都是侵權,
但我(黃強華)考慮到很多下游是因為布袋戲才能夠生存下去,所以沒有積極處理。
如果要處理,也會先通知侵權者,要他們節制一點,否則只好依法處理了。
DVD(或VCD)比較常見的是買一片回家後,燒錄多份給朋友或同學欣賞
但這方面霹靂沒有像唱片業者損失的大,
因DVD一出片,觀眾要看了後才能討論,所以上市一個禮拜就算是舊片了。-P.61
19.就大致摘錄,其它詳細內容就看書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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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有兩篇:黃強華〈從霹靂經驗看文化產業〉、黃文擇〈談布袋戲進化史〉,
因內容重複,便不摘錄。
還有霹靂發展年表,因霹靂網應有更詳細的,也不摘錄。
黃強華在書中有提到要演「西遊神書」(P.63)
約24個章節,每章節二到三集,有六十集左右,預計在2004年正式在日本上市。
這個計畫也告中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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