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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跟各位大大請教一下 如果是將世面上已有的兩樣產品..整合成一樣而申請專利 是屬於新型嗎?..還是應該要怎麼歸類? 如果是自己寫專利書申請..費用是多少..維持的費用又是如何算的? 如果是請事務所寫..收費標準又是如何呢? 我看到自然人或學校單位有打折(?)..是什麼意思? 申請到審合通過..大概又需花多久的時間呢\? 不好意思因為都不太了解亂問了一堆..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92 > -------------------------------------------------------------------------- < 作者: 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請問申請專利的一些基本問題 時間: Sat Mar 4 21:49:57 2006 ※ 引述《Chikm ()》之銘言: : 想跟各位大大請教一下 : 如果是將世面上已有的兩樣產品..整合成一樣而申請專利 : 是屬於新型嗎?..還是應該要怎麼歸類? 第一個問題 看您申請的種類 新型的話,重點在於結構上的不同,保護也是在保護新的構件連接關係 另外新型不保護方法。再者新型12年,發明20年 從申請日開始算。 無論申請發明或新型 重點在於要符合專利要件 產業利用性 根據你的上面敘述,產業利用性應該是沒有問題 新穎性 與先前技術不同,也是沒有問題 進步性 拿先前技術兩種組合起來,問題會比較大 除非兩種組合起來的功效上有顯著的比先前技術要強的地方 也就是1+1>2才行 要不,進步性會不足 : 如果是自己寫專利書申請..費用是多少..維持的費用又是如何算的? 規費和維持費可以上古狗察 : 如果是請事務所寫..收費標準又是如何呢? 以我所在的事務所 新案申請台灣應該是25k吧 : 我看到自然人或學校單位有打折(?)..是什麼意思? 維持費半價(應該是吧) : 申請到審合通過..大概又需花多久的時間呢\? 新型一般會比發明快 我在事務所看過發明最快10個月就拿到 也有申請發明3年都還沒拿到 : 不好意思因為都不太了解亂問了一堆..請見諒 不用客氣 ---- 關於上面所謂的進步性 新手專利工程師,甚至於審查委員 常常對進步性有所誤解 其實並不是如字面上所述 老的專利工程師也是很討厭 老是要用審查基準裡面的文言文 誤導新手專利工程師 在教導新手專利工程師時應當先教導專利的精神 以下簡單敘述 所謂符合專利要件 除了能被產業所利用,並且不違背善良風俗等等狗屁之外 最重要的就是[與申請前的先前技術不同] 新穎性就是與申請前的一個先前技術不同 進步性就是與申請前的兩個先前技術不同 換句話說,只要申請前的兩個先前技術 無法組合出所申請的專利,此專利就具有進步性 -- 不知道為什麼 每個專利工程師都這麼會看文言文 我超討厭看文言文的 稍微有一點點文言文我就看不懂 也許我不適合作專利工程師吧 這就是為什麼我還不去repost版友名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15.27 ※ 編輯: jerico 來自: 210.85.115.27 (03/04 21:52) ※ 編輯: jerico 來自: 210.85.115.27 (03/04 21:53) ※ 編輯: jerico 來自: 210.85.115.27 (03/04 22:03)
escaflone:哪裏說兩個先前技術不同?@@ 03/04 22:18
escaflone:EPO的一加一是指「特徵部份」哦 03/04 22:18
escaflone:而且找到前案的話,可以把特徵部份後頭的記載移到前面 03/04 22:19
escaflone:所以說不是兩個不同就有進步性那麼簡單… 03/04 22:19
escaflone:題外話,我看過寫得最好的文言文,好像是理X的工程師… 03/04 22:21
escaflone:不是每件啦…不過真的有些不錯的… 03/04 22:22
escaflone:回到正題,單純的組合,不管湊幾件都不容易過進步性這關 03/04 22:23
matzu:新型不是改十年了!!~書上說進步性是"unobviousness" 03/04 23:52
matzu:我是剛進專利這行的菜鳥~說錯請包涵~~(不滿一個月)@o@ 03/04 23:57
jachan:新型現在是10年(新法) 且已改為登記制 03/05 13:01
jerico:應該是說兩個(以上)的技術無法組合出本案.. 03/05 14:16
> -------------------------------------------------------------------------- < 作者: Chikm ()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請問申請專利的一些基本問題 時間: Sat Mar 4 23:55:17 2006 ※ 引述《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之銘言: : ※ 引述《Chikm ()》之銘言: : : 想跟各位大大請教一下 : : 如果是將世面上已有的兩樣產品..整合成一樣而申請專利 : : 是屬於新型嗎?..還是應該要怎麼歸類? : 第一個問題 : 看您申請的種類 : 新型的話,重點在於結構上的不同,保護也是在保護新的構件連接關係 : 另外新型不保護方法。再者新型12年,發明20年 : 從申請日開始算。 : 無論申請發明或新型 : 重點在於要符合專利要件 : 產業利用性 : 根據你的上面敘述,產業利用性應該是沒有問題 : 新穎性 : 與先前技術不同,也是沒有問題 : 進步性 : 拿先前技術兩種組合起來,問題會比較大 : 除非兩種組合起來的功效上有顯著的比先前技術要強的地方 : 也就是1+1>2才行 : 要不,進步性會不足 : : 如果是自己寫專利書申請..費用是多少..維持的費用又是如何算的? : 規費和維持費可以上古狗察 : : 如果是請事務所寫..收費標準又是如何呢? : 以我所在的事務所 : 新案申請台灣應該是25k吧 : : 我看到自然人或學校單位有打折(?)..是什麼意思? : 維持費半價(應該是吧) : : 申請到審合通過..大概又需花多久的時間呢\? : 新型一般會比發明快 : 我在事務所看過發明最快10個月就拿到 : 也有申請發明3年都還沒拿到 : : 不好意思因為都不太了解亂問了一堆..請見諒 : 不用客氣 : ---- : 關於上面所謂的進步性 : 新手專利工程師,甚至於審查委員 : 常常對進步性有所誤解 : 其實並不是如字面上所述 : 老的專利工程師也是很討厭 : 老是要用審查基準裡面的文言文 : 誤導新手專利工程師 : 在教導新手專利工程師時應當先教導專利的精神 : 以下簡單敘述 : 所謂符合專利要件 : 除了能被產業所利用,並且不違背善良風俗等等狗屁之外 : 最重要的就是[與申請前的先前技術不同] : 新穎性就是與申請前的一個先前技術不同 : 進步性就是與申請前的兩個先前技術不同 : 換句話說,只要申請前的兩個先前技術 : 無法組合出所申請的專利,此專利就具有進步性 非常感謝您熱心詳細地回答我的問題 受益非常多 謝謝 :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92 > -------------------------------------------------------------------------- < 作者: Chikm ()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請問申請專利的一些基本問題 時間: Sun Mar 5 15:42:41 2006
escaflone:哪裏說兩個先前技術不同?@@ 03/04 22:18
escaflone:EPO的一加一是指「特徵部份」哦 03/04 22:18
escaflone:而且找到前案的話,可以把特徵部份後頭的記載移到前面 03/04 22:19
escaflone:所以說不是兩個不同就有進步性那麼簡單… 03/04 22:19
escaflone:題外話,我看過寫得最好的文言文,好像是理X的工程師… 03/04 22:21
escaflone:不是每件啦…不過真的有些不錯的… 03/04 22:22
escaflone:回到正題,單純的組合,不管湊幾件都不容易過進步性這關 03/04 22:23
matzu:新型不是改十年了!!~書上說進步性是"unobviousness" 03/04 23:52
matzu:我是剛進專利這行的菜鳥~說錯請包涵~~(不滿一個月)@o@ 03/04 23:57
jachan:新型現在是10年(新法) 且已改為登記制 03/05 13:01
jerico:應該是說兩個(以上)的技術無法組合出本案.. 03/05 14:16
我舉個例子來問好了 現在巿面已有鉛筆與橡皮擦兩種產品 那如果將橡皮擦裝到鉛筆後面變成一樣同時具二種功能的產品 (當然這也已經有了..只是假設) 醬算是一種新型嗎? (醬算是 1+1 > 2 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30.152 ※ 編輯: Chikm 來自: 140.112.130.152 (03/05 15:54) > -------------------------------------------------------------------------- < 作者: 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請問申請專利的一些基本問題 時間: Sun Mar 5 17:40:25 2006 ※ 引述《Chikm ()》之銘言: : → escaflone:哪裏說兩個先前技術不同?@@ 03/04 22:18 : → escaflone:EPO的一加一是指「特徵部份」哦 03/04 22:18 : → escaflone:而且找到前案的話,可以把特徵部份後頭的記載移到前面 03/04 22:19 : → escaflone:所以說不是兩個不同就有進步性那麼簡單… 03/04 22:19 : → escaflone:題外話,我看過寫得最好的文言文,好像是理X的工程師… 03/04 22:21 : → escaflone:不是每件啦…不過真的有些不錯的… 03/04 22:22 : → escaflone:回到正題,單純的組合,不管湊幾件都不容易過進步性這關 03/04 22:23 : → matzu:新型不是改十年了!!~書上說進步性是"unobviousness" 03/04 23:52 : → matzu:我是剛進專利這行的菜鳥~說錯請包涵~~(不滿一個月)@o@ 03/04 23:57 : 推 jachan:新型現在是10年(新法) 且已改為登記制 03/05 13:01 : 推 jerico:應該是說兩個(以上)的技術無法組合出本案.. 03/05 14:16 : 我舉個例子來問好了 : 現在巿面已有鉛筆與橡皮擦兩種產品 : 那如果將橡皮擦裝到鉛筆後面變成一樣同時具二種功能的產品 : (當然這也已經有了..只是假設) : 醬算是一種新型嗎? : (醬算是 1+1 > 2 嗎?) 首先,假設市面上沒有這類產品,並且沒有人公開此類思想 如果只是純粹上面的敘述,這種情況下看起來似乎就是1+1=2 但是,一個好的撰寫者,應該除了會在說明書中敘述 此發明除了具有鉛筆與橡皮擦兩種功能外 更因為它具有兩種功能,造成多大的便利 (例如使用者不需要同時攜帶鉛筆與橡皮擦等等...反正作專利工程師就是要好話不嫌多) 再加上,審查委員找不到鉛筆的前案文件有教導可以與橡皮擦組合起來 或是橡皮擦的前案文件有教導可以與鉛筆組合起來 這樣就有機會得到專利 -- 當然也要審查委員同意你的看法 -- 若本人的見解不對,請不吝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15.23 ※ 編輯: jerico 來自: 210.85.115.23 (03/05 17:41) ※ 編輯: jerico 來自: 210.85.115.23 (03/05 17:42) ※ 編輯: jerico 來自: 210.85.115.23 (03/05 17:43)
jachan:進步性(非顯而易知) 是非常主觀的 只要虎濫的有理 就行 03/05 18:46
jerico:當然,亦可以要求審查委員提出適格的引證文件 03/05 19:48
jerico:如果請審查委員提出[適格]的引證文件,措辭不當的話 03/05 19:51
jerico:常常會激怒審查委員,某客戶就激怒審查委員,最後行政救濟 03/05 19:52
Chikm:沒錯..我想的也是因增加便利性而 >2 03/05 23:12
Chikm:謝謝你的指教..:) 03/05 23:12
jachan:一個原則 申復是同一個委員 語氣要溫和且堅定 最好言之有物 03/06 21:49
jachan:再審就是換一個委員(通常較資深) 可稍微抱怨 但適可而止 03/06 21:50
jachan:千萬不要激怒委員 因為有的案子 如果模擬兩可 很難翻案的 03/06 21:52
> -------------------------------------------------------------------------- < 作者: escaflone (大骨)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請問申請專利的一些基本問題 時間: Sun Mar 5 23:11:26 2006 ※ 引述《Chikm ()》之銘言: : 我舉個例子來問好了 : 現在巿面已有鉛筆與橡皮擦兩種產品 : 那如果將橡皮擦裝到鉛筆後面變成一樣同時具二種功能的產品 : (當然這也已經有了..只是假設) : 醬算是一種新型嗎? : (醬算是 1+1 > 2 嗎?) 這個例子好眼熟…=_=||| 這樣講好了,還是看你claim怎麼寫。 如果你的claim只是寫成 一種書寫工具,包含筆頭跟橡皮擦頭。 那被打槍也不冤枉。 因為這種就是1+1=2(雖然我自己不是很喜歡用這種說法,姑且用一下好了) 要是寫成 一種書寫工具,包含筆頭、橡皮擦頭,及桿體, 其特徵在於筆頭與橡皮擦頭係聯結於桿體的兩端。 這樣的寫法的話,就是1+1+α>2 審查人員就得找出「筆頭與橡皮擦頭係聯結於桿體的兩端」這個技術特徵來核駁。 或是得找出類似的技術特徵再推得該技術特徵。 大概是這樣。實務上的案例其實也差不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79.32
Chikm:嗯嗯..這聯係的觀念我沒有想過...謝謝你..:) 03/05 23:38
barley:因為是審查基準上的啊!! 03/07 14:26
escaflone:今天上課又是拿這個當例子,不過是在講CLAIM的寫法…=_= 03/09 22:13
escaflone:爬文後才發現我去年就寫過這個例子了嗎… 03/11 23:53
Chikm:這我自己亂掰出來的..沒有去查過有人用過..哈..XD 03/12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