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kyoung:Obviousness? 10/03 23:23
推 blackkey:不一定 10/03 23:33
→ alanaren:理論上應不會過,因路人乙之技術為甲之上位概念 10/04 10:13
推 bluella:下位概念可以核駁上位概念沒錯,但這個案子應該不是吧? 10/04 12:35
→ alanaren:不同的原因?甲的A、B不等於乙的A、B嗎?請賜教 10/04 13:23
推 bluella:解釋一下我想法也請先進指正:所謂的上位下位概念應該是指: 10/04 13:45
→ bluella:例如甲專利有ABC, C包括氯溴; 乙申請案有ABD, D包括鹵素 10/04 13:48
→ bluella:由於氯溴是鹵素的下位概念, 所以乙申請案會被甲專利核駁 10/04 13:51
推 sonardome:此處應不是上下位問題 但原po 我在104解釋的我認為應該 10/04 20:30
→ sonardome:沒會錯你意吧 10/04 20:30
→ alanaren:抱歉,是我搞錯囉=.= 10/05 09:34
→ alanaren:應該屬於從屬關係吧 10/0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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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caflone (大骨)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先進
時間: Tue Oct 3 23:50:01 2006
※ 引述《bluella (奶油霹靂手♂)》之銘言:
: 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 不是作業 ^^b
: 如果甲先生有個發明 元件為A B C三個
: 但是 其實關鍵元件只有A B兩個 但她的代理人卻把A B C三個都寫進去claim 1 !
: (C其實是個沒有也可以的東西 但甲的代理人卻把C也寫進去)
: 有一天 路人乙發現此情形 就跑去申請一篇claim 1為A B兩元件的專利
: 範圍比甲先生更大!
: 假設沒有其他前案 那麼 路人乙的專利會過嗎?
不會過(舉發)的理由:不具新穎性
覺得會過的理由:必要元件的省略也可以是具進步性的理由
過了(舉發不成立)之後->踩到禁反言。
過不過有差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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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66.219
推 bluella:「踩到禁反言」←這我不懂(好深奧阿 @@),可以說詳細點嗎? 10/0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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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linh (ColinH)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先進
時間: Wed Oct 4 00:45:02 2006
※ 引述《bluella (奶油霹靂手♂)》之銘言:
: 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 不是作業 ^^b
: 如果甲先生有個發明 元件為A B C三個
: 但是 其實關鍵元件只有A B兩個 但她的代理人卻把A B C三個都寫進去claim 1 !
: (C其實是個沒有也可以的東西 但甲的代理人卻把C也寫進去)
: 有一天 路人乙發現此情形 就跑去申請一篇claim 1為A B兩元件的專利
: 範圍比甲先生更大!
: 假設沒有其他前案 那麼 路人乙的專利會過嗎?
美國專利比對是以引證案的說明書內容
比對申請案的claims
如果引證案中有提到只包含A,B的實施例
申請案應該會遇到新穎性核駁
另外申請案的限制條件為元件A,B 若沒有刻意強調省略元件C
則其包含之範圍仍包含引證案的A,B,C
若申請案在claim中刻意迴避元件C
若有其他類似省略元件C的文獻
則有可能遇到以兩者結合進行非顯而易見性核駁
不過乙案若已實施
要用甲案來判斷侵權的話
就不一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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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127.102
推 priorart:c大觀念非常正確,推~~~ 10/04 22:52
→ colinh:我只是剛滿一年的小PE而已... 10/05 11:49
→ bluella:這個版真的臥虎藏龍阿 10/05 15:27
推 priorart:台灣專利界明日之星指日可待 10/05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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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lla (奶油霹靂手♂)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先進
時間: Wed Oct 4 00:46:21 2006
※ 引述《escaflone (大骨)》之銘言:
: ※ 引述《bluella (奶油霹靂手♂)》之銘言:
: : 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 不是作業 ^^b
: : 如果甲先生有個發明 元件為A B C三個
: : 但是 其實關鍵元件只有A B兩個 但她的代理人卻把A B C三個都寫進去claim 1 !
: : (C其實是個沒有也可以的東西 但甲的代理人卻把C也寫進去)
: : 有一天 路人乙發現此情形 就跑去申請一篇claim 1為A B兩元件的專利
: : 範圍比甲先生更大!
: : 假設沒有其他前案 那麼 路人乙的專利會過嗎?
: 不會過(舉發)的理由:不具新穎性
~~~~~~~~~~
不好意思我這裡不懂 有無新穎性的最終結果是不是要靠辯論?
: 覺得會過的理由:必要元件的省略也可以是具進步性的理由
: 過了(舉發不成立)之後->踩到禁反言。
~~~~~~~~~~
不好意思我這裡也不懂 路人乙在過程中有放棄什麼權利嗎?
: 過不過有差嗎?
感謝回覆 其實我真正的問題在下面 :
路人乙跑去申請A+B的新型專利,然後以便宜價錢(例如3萬台幣)賣給甲先生,那麼:
對甲來說,花點小錢,讓自己的專利權更堅固,
對乙來說,小賺一筆,順便做好事,
這樣可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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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105.36
→ escaflone:簡言之,甲根本不用花這筆小錢,乙也賺不到。 10/04 13:52
→ bluella:我..不懂 @@ 10/0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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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lla (奶油霹靂手♂)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先進
時間: Wed Oct 4 01:21:00 2006
※ 引述《colinh (ColinH)》之銘言:
: 美國專利比對是以引證案的說明書內容
: 比對申請案的claims
: 如果引證案中有提到只包含A,B的實施例
~~~~~~~~~~~~~~~~~~~~~~~~~~~~~~~~~~~
這個我有注意到 甲的代理人在說明書中連這種可能性都沒提到
整份說明書都是「A+B+C」 滿誇張的..
: 申請案應該會遇到新穎性核駁
: 另外申請案的限制條件為元件A,B 若沒有刻意強調省略元件C
: 則其包含之範圍仍包含引證案的A,B,C
: 若申請案在claim中刻意迴避元件C
: 若有其他類似省略元件C的文獻
: 則有可能遇到以兩者結合進行非顯而易見性核駁
~~~~~~~~~~~~~~~~~~~~~~~~~~~~~~~~~~~~~~~~~~
這樣說起來..我覺得乙案被進步性打掉的機會還滿大的...傷腦筋
那麼 路人乙還可以做什麼事 來補救甲先生的專利呢?
(距離甲案申請日已超過一年 無法主張國內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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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105.36
推 colinh:如果甲案沒有揭露或暗示任何到有關省略元件C的部分 10/04 01:37
→ colinh:則乙案即使遇到核駁 也是可以嘗試去答辯 10/04 01:39
推 bluella:經您提醒,發現要找到「其他類似省略元件C的文獻」應該不難 10/04 01:42
→ bluella:所以比較傷腦筋的是進步性的問題... 10/04 01:44
→ sonardome:此討論例是新穎性問題 是技術本質問題 不要一直想"辯論 10/04 20:32
→ escaflone:C是「沒有也可以」的話,實在是沒有答辯的必要。 10/05 00:03
→ escaflone:專利又不是一定要過。過了又不一定賺錢。 10/05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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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caflone (大骨)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先進
時間: Thu Oct 5 00:00:51 2006
※ 引述《escaflone (大骨)》之銘言:
: ※ 引述《bluella (奶油霹靂手♂)》之銘言:
: : 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 不是作業 ^^b
: : 如果甲先生有個發明 元件為A B C三個
: : 但是 其實關鍵元件只有A B兩個 但她的代理人卻把A B C三個都寫進去claim 1 !
: : (C其實是個沒有也可以的東西 但甲的代理人卻把C也寫進去)
: : 有一天 路人乙發現此情形 就跑去申請一篇claim 1為A B兩元件的專利
: : 範圍比甲先生更大!
: : 假設沒有其他前案 那麼 路人乙的專利會過嗎?
: 不會過(舉發)的理由:不具新穎性
只考慮甲案,不考慮其他引證的情形。
(另一個情形是審查人員連甲案都沒查到,這就不討論了,
雖然發生的機率大概也是非常高=____=|||)
乙案:A+B
甲案內容:包含A+B
且由題意知甲案在前,不是踩到新穎性就是踩到擬制喪失新穎性。
: 覺得會過的理由:必要元件的省略也可以是具進步性的理由
乙的答辯理由:其實A+B不是單純的A+B,而是A+B+(C消去C)
(原來有C,但是消去C)是個有別於C的特定技術特徵。
說服得了審查人員->專利獲准
說服不了->再審查
: 過了(舉發不成立)之後->踩到禁反言。
之後在侵權技術比對的時候,不是只比對A+B有就是有哦,
而是要看侵權物的內容是否有剛剛的(原來有C,但是消去C)?
有的話->再來看被控侵權的如何主張。
沒有的話->侵權不成立。
: 過不過有差嗎?
後申請的一言以蔽之,只是創造代理人跟專利專責機關的業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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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66.219
※ 編輯: escaflone 來自: 59.105.166.219 (10/05 00:22)
推 bluella:嗯嗯 感謝回覆~~ 10/05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