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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小問題想請問一下 首先 根據專利事務所的說法 專利在取得申請案號之後 可以從事專利產品之生產以及對外揭露 不過要標明Pat. Pending以維護權利 那麼也可以交易"申請中"的專利嗎? 交易申請中的專利是不是會有什麼問題呢? 以及若交易掉申請中的專利 例如專利權轉讓 若日後被通知需進行專利答辯的時候 那麼要負起這個答辯責任的人 是專利發明人 還是專利權所有人呢? 感謝 Orz -- ╭(′▽`)╯oh y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49.125
sonardome:申請中的專利還沒有"專利權" 此時可以轉讓什麼就請其他 06/21 22:43
sonardome:前輩補充了 06/21 22:44
JSL3719:申請中或是申請前可以轉讓"申請權" 06/22 01:15
JSL3719:智慧局後續面對的對象都是申請權人跟代理人 06/22 01:16
JSL3719:輪到誰當申請權人,當然就把審查意見發給誰 06/22 01:16
H9:感謝感謝 06/22 03:55
gsc0478:專利法第6條 專利申請權,不得為質權之標的。 06/22 09:23
kaikai1112:轉讓"申請權" 和 作為質權之標的 是不同的 issue 吧 06/22 10:38
gsc0478:喔..SORRY~~沒錯..原PO是說轉讓.. 06/22 12:39
gsc0478:沒看清楚.. 06/22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