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it:正常請況下,這個事務所是真的有點扯..換一家吧.. 11/24 23:07
推 barley:多丟幾家比較一下摟 事務所不好 老闆電in-house 11/25 00:04
推 barley:in-house電in-firm 11/25 00:04
推 barley:所以...找事務所還是皮繃緊一點的好XD 11/25 00:05
推 sonardome:以後叫事務所把所有OA及引證全部免費翻譯過來 不然抽案 11/25 08:17
推 jachan:羊毛出在羊身上 以後你會發覺 再審費用提高了不少 11/25 09:07
推 marinee:哪一家阿...(小聲) 11/25 12:23
推 extraDNA:翻引證案,會不會太拼了~~~我常接到法文、韓文欸~~ 11/25 12:34
→ escaflone:上EPO查專利家族吧…@"@ 11/25 12:37
→ escaflone:而且國外不會跟你講哪一段圖哪張圖嗎?@@ 11/25 12:37
→ henryc:沒再審了,這次已經是訴願囉...失敗了的話大家都會很難看 11/25 18:21
→ henryc:尤其我看到第一次答辯理由,差點吐血...完全照抄原始說明書 11/25 18:22
→ henryc:中對於前案的批評,連個字都沒改.....Orz 11/25 18:23
→ henryc:國外代理人的信件也是很簡潔啊,不符新穎性(以下空白) 11/25 18:24
→ jachan:專利申請失敗 說實在的 再正常不過的 重點在於申請的過程 11/25 21:44
→ jachan:不過 申請人(發明人)似乎都只重視最後的結果 11/25 21:45
推 jerico:我有一個疑惑?為什麼重點是申請的過程?百思不得其解? 11/26 20:42
推 jachan:正確說法是申請時有無抓到發明人想要的重點 答辯時有無提供 11/26 23:46
→ jachan:正確的建議方向 畢竟專利會不會過與技術本身與已接露的技術 11/26 23:47
→ jachan:關係較大 而且代理人(IFPE)只是意見的提供者 最後要做決定ꨠ 11/26 23:48
→ jachan:還是發明人(申請人) IFPE的腳色其實跟律師很像 11/26 23:49
→ jachan:好的代理人(IFPE)可以幫助你維護爭取你應得的權益 11/26 23:51
→ jachan:但是沒有能力把黑的說成白的 一次的僥倖是沒有用的 11/26 23:52
→ jachan:我師父說過專利文件是一種藝術品 可受公評 但沒有對錯 11/26 23:55
推 jerico:非常同意jachan大的說法 11/27 09:32
推 Antinomy:一分錢一分貨 看來這事務所找的德國代理人也很便宜 11/27 11:56
→ sonardome: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11/27 19:31
推 arutile:被新穎性打死 又退無可退 應該是原始說明書揭露就不足 11/29 10:53
→ arutile:台灣發明人都懶得提供資料 服務費又低 往往答辯就會吃苦頭 11/2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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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心得] 是我太嫩,還是事務所都這樣?
時間: Sat Nov 25 21:43:16 2006
※ 引述《henryc (Beweisverbote)》之銘言:
: 算算碰專利也邁入,第二個年頭。
: 感覺還是一堆東西不懂....但是專利的書又一直擺者,Orz.....
: 不知到這篇是不是應該貼到黑特去,但想想跟這裡有關,就貼過來吧。
: 最近碰到一個德國的Rejection Decision案子
: 事務所只給我們大概4天的時間,且官方期限僅剩下大概兩個星期。
: (後來發現,一開始事務所就已經在發文上延遲了。晚了一個星期)
: 好吧,雖然時間短了點,但老實說也是夠了。
: 看看事務所給的本所意見:
: 本案新穎性不足,建議限縮專利請求項,若要辦理的話.......費用是6萬9千元。
: 就醬,本所意見真是簡潔有力。
: 因為這件是德國案的關係,所以官方文件用德文寫成,也沒有提供翻譯(要收費)
: 再加上第一次答辯時我沒有參與到,所以我們決定邀請工程師來公司討論。
: 該事務所的工程師意見也正如本所意見所寫那般簡潔,就是限縮。
: 好吧,既然第一次未變動範圍的答辯失敗了,限縮也是正常低。
: 那,要怎麼限縮?
: 工程師說:這要看你們的考量,看你們要保留哪個實施例,我們來併項處理。
: 好吧,那我想知道官方對我們申請案哪裡不滿,再對症下藥。
: 工程師說:我看不懂德文。但我相信應該只跟一個引證案有關.......
: Wait!那貴事務所有德文人才嗎?離職了.....
: 那德國代理人有表示意見嗎?他只說新穎性不足.....(看到來函,還真的咧)
: 那,在不知道官方說啥的情況下,我們要怎麼併啊?
: 工程師說:雖然我看不懂德文,但我相信這只跟一個引證案有關,因為只出現這個號碼。
: 那,你還是沒回答我啊.......
: 會議沒討論出結果,請事務所回去跟德國代理人詢問一下意見。
: 接者去跟老闆報告。老板,事務所說要併項處理耶。老闆問:那要怎麼併?
: 我:目前不知道,因為沒人看得懂德文......所以........(當然我是婉轉的表達)
: (還沒說完,被電了。靠......老闆說:拜託你拿出一點專業來好嗎?還好是電話。)
: 最後在老闆發飆威脅事務所要抽案的情況下,翻譯了文件,搞定了這個案子。
: 我一直認為,分析官方的文件,比對申請案與引證案的差異,對客戶做出如何回應的建議。
: 應該是專利事務所的業務範圍。(我...我錯了嗎?)
: 事務所長期辦案的經驗,可以為客戶提供最適當的解決方案。
: 不過這間事務所,好像顛覆了我的看法。(是我錯了嗎?)
: 但我們跟其他家事務所就是如此配合的。
: 之前還有本所意見是寫:本案若要辦理,請在某時前回覆,金額是......(以下空白)
: 官方文件分析咧:沒有、答辯的意見咧:沒有(那這樣我要你服務幹嘛?)
: 還要我自己看引證案、比對技術特徵,最後再把意見告訴他們,由他們撰稿。
: 這樣我是不是應該跟事務所收服務費啊?
: 我還真沒聽過去找律師打官司還要自己寫狀,自己找理由、自己找判例的咧。
: 敢問各位專利界的前輩,是我太嫩嗎?還是一向如此?
: 不過,在官方文件翻譯後,最後仍然是按照工程師的建議限縮範圍。
: 也許以他的經驗來判斷,這個階段能辦的可能只有這個,但是他所持的理由完全
: 不能說服我,尤其是我的老闆。(脾氣很好,聽說會翻桌而已,我是只看過丟書。)
您PO的這篇文章簡直打到我的心坎裡
我所在的事務所也有這種情況
之前我處理過一件案子
是一件韓國審定OA(駁進步性,有兩個韓國引證,沒有英文稿)
韓國代理人也是說要限縮範圍(情況和上面一樣,有給意見和沒給意見一樣)
而且案子拿給我之後
只剩下兩週!
我拿到案子之後就很怒(本人不懂韓文,且事務所內部竟然沒人會韓文)
直接衝到主管辦公室去,跟主管說這一件我無法作
主管竟然叫我直接把韓國代理人的意見寫給客戶?!(要我敷衍客戶)
當然後來我有找一個會韓文但是不會技術的人幫我大致翻譯
最後比對出結果給客戶!
有的時候,我真的覺得事務所除了賺錢之外,根本不太管客戶
說實在的!要是我以後當In-house,我絕對不會找我們事務所!
不過原PO也不要太怪罪事務所的工程師
有的時候!事務所的工程師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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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1.100
→ jachan:通常國外代理人會對官方核駁理由作簡單的翻譯吧 11/25 21:47
→ jachan:雖然有時候常常看不懂代理人說的是啥麼 很多時後都要用猜的 11/25 21:48
→ jerico:這次處理經驗,讓我知道為什麼韓國人的英文總是要一句話 11/25 22:51
→ jerico:講完所有的事情,原來是韓國人本身用的文法就是這樣 11/25 22:53
推 ppore:代理人都是拿多少錢做多少事 11/26 13:16
→ ppore:我所接觸代理人 有給詳細意見 但收費貴的嚇死人 11/26 13:16
→ ppore:也有只報告OA 幾乎沒有意見 不過收費卻很便宜 11/26 13:17
→ m1a1n1:ppore說到重點了 初步意見跟詳細意見的價碼差蠻多的 11/27 14:24
推 jerico:本所給的錢是要韓國代理人給詳細意見的,我處理的這一篇 11/28 09:14
→ jerico:的上一次OA給的意見相對比這一次詳細! 11/2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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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ackkey (blackkey)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心得] 是我太嫩,還是事務所都這樣?
時間: Tue Nov 28 09:14:30 2006
遇到這種情況 建議用電話問
不過要考慮時差
通常德國美國還有韓國的事務所看到的都是會大致翻譯吧???
還有 為什麼是只有申請德國案?
因為沒錢申請EPO嗎?
通常restriction requirement/unity 沒啥商量的空間 所以意見才會言簡意該
※ 引述《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之銘言:
: ※ 引述《henryc (Beweisverbote)》之銘言:
: : 算算碰專利也邁入,第二個年頭。
: : 感覺還是一堆東西不懂....但是專利的書又一直擺者,Orz.....
: : 不知到這篇是不是應該貼到黑特去,但想想跟這裡有關,就貼過來吧。
: : 最近碰到一個德國的Rejection Decision案子
: : 事務所只給我們大概4天的時間,且官方期限僅剩下大概兩個星期。
: : (後來發現,一開始事務所就已經在發文上延遲了。晚了一個星期)
: : 好吧,雖然時間短了點,但老實說也是夠了。
: : 看看事務所給的本所意見:
: : 本案新穎性不足,建議限縮專利請求項,若要辦理的話.......費用是6萬9千元。
: : 就醬,本所意見真是簡潔有力。
: : 因為這件是德國案的關係,所以官方文件用德文寫成,也沒有提供翻譯(要收費)
: : 再加上第一次答辯時我沒有參與到,所以我們決定邀請工程師來公司討論。
: : 該事務所的工程師意見也正如本所意見所寫那般簡潔,就是限縮。
: : 好吧,既然第一次未變動範圍的答辯失敗了,限縮也是正常低。
: : 那,要怎麼限縮?
: : 工程師說:這要看你們的考量,看你們要保留哪個實施例,我們來併項處理。
: : 好吧,那我想知道官方對我們申請案哪裡不滿,再對症下藥。
: : 工程師說:我看不懂德文。但我相信應該只跟一個引證案有關.......
: : Wait!那貴事務所有德文人才嗎?離職了.....
: : 那德國代理人有表示意見嗎?他只說新穎性不足.....(看到來函,還真的咧)
: : 那,在不知道官方說啥的情況下,我們要怎麼併啊?
: : 工程師說:雖然我看不懂德文,但我相信這只跟一個引證案有關,因為只出現這個號碼。
: : 那,你還是沒回答我啊.......
: : 會議沒討論出結果,請事務所回去跟德國代理人詢問一下意見。
: : 接者去跟老闆報告。老板,事務所說要併項處理耶。老闆問:那要怎麼併?
: : 我:目前不知道,因為沒人看得懂德文......所以........(當然我是婉轉的表達)
: : (還沒說完,被電了。靠......老闆說:拜託你拿出一點專業來好嗎?還好是電話。)
: : 最後在老闆發飆威脅事務所要抽案的情況下,翻譯了文件,搞定了這個案子。
: : 我一直認為,分析官方的文件,比對申請案與引證案的差異,對客戶做出如何回應的建議。
: : 應該是專利事務所的業務範圍。(我...我錯了嗎?)
: : 事務所長期辦案的經驗,可以為客戶提供最適當的解決方案。
: : 不過這間事務所,好像顛覆了我的看法。(是我錯了嗎?)
: : 但我們跟其他家事務所就是如此配合的。
: : 之前還有本所意見是寫:本案若要辦理,請在某時前回覆,金額是......(以下空白)
: : 官方文件分析咧:沒有、答辯的意見咧:沒有(那這樣我要你服務幹嘛?)
: : 還要我自己看引證案、比對技術特徵,最後再把意見告訴他們,由他們撰稿。
: : 這樣我是不是應該跟事務所收服務費啊?
: : 我還真沒聽過去找律師打官司還要自己寫狀,自己找理由、自己找判例的咧。
: : 敢問各位專利界的前輩,是我太嫩嗎?還是一向如此?
: : 不過,在官方文件翻譯後,最後仍然是按照工程師的建議限縮範圍。
: : 也許以他的經驗來判斷,這個階段能辦的可能只有這個,但是他所持的理由完全
: : 不能說服我,尤其是我的老闆。(脾氣很好,聽說會翻桌而已,我是只看過丟書。)
: 您PO的這篇文章簡直打到我的心坎裡
: 我所在的事務所也有這種情況
: 之前我處理過一件案子
: 是一件韓國審定OA(駁進步性,有兩個韓國引證,沒有英文稿)
: 韓國代理人也是說要限縮範圍(情況和上面一樣,有給意見和沒給意見一樣)
: 而且案子拿給我之後
: 只剩下兩週!
: 我拿到案子之後就很怒(本人不懂韓文,且事務所內部竟然沒人會韓文)
: 直接衝到主管辦公室去,跟主管說這一件我無法作
: 主管竟然叫我直接把韓國代理人的意見寫給客戶?!(要我敷衍客戶)
: 當然後來我有找一個會韓文但是不會技術的人幫我大致翻譯
: 最後比對出結果給客戶!
: 有的時候,我真的覺得事務所除了賺錢之外,根本不太管客戶
: 說實在的!要是我以後當In-house,我絕對不會找我們事務所!
: 不過原PO也不要太怪罪事務所的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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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0.108.28.227
→ sonardome:原po的問題好像跟分案無關吧 事限縮的情形啊 11/2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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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flowers (^.^)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心得] 是我太嫩,還是事務所都這樣?
時間: Fri Dec 15 20:52:23 2006
基本上,有兩種情形:
本所意見,要錢,且不是一兩千
這時候意見就給的詳細
本所意見,不用錢,或低於一兩千
那也絕對會反應在字數上,讓in house不是很爽
事務所跟公司我都待過,在事務所的時候,有接到非英文的引證案
此時我會在意見裡說明,俄文德文我看不懂,事務所也沒人看得懂,
最多可以就代理人有翻譯的摘要或圖面猜測意思並做粗略比較,
不過我強烈建議客戶出錢翻譯
如此才能真正幫助答辯
好壞都告訴客戶,出錢大爺可以自己決定
如果不出錢翻譯、要詳細比對、還要包克服核駁
這種起歡的客戶,我也建議他找更適合的其他工程師或事務所
在公司的時候,免錢的意見也寫等於無,一兩千的意見摻疵不齊
所以我都直接不要意見,自己看自己找理由答辯
如果遇到非英文的外國引證案,我確實會跟主管爭取需要翻譯經費
說實在的,當inhouse,並不是一個只需要會稿事務所產品的角色
你要比事務所的人懂技術、甚至也要更懂專利這件事情
就算事務所能給你建議又如何?你還是需要review所有引證案呀!屆時仍然需要翻譯
事務所提供的服務是手腳,in house IP需要自己多用點腦。
※ 引述《blackkey (blackkey)》之銘言:
: 遇到這種情況 建議用電話問
: 不過要考慮時差
: 通常德國美國還有韓國的事務所看到的都是會大致翻譯吧???
: 還有 為什麼是只有申請德國案?
: 因為沒錢申請EPO嗎?
: 通常restriction requirement/unity 沒啥商量的空間 所以意見才會言簡意該
: ※ 引述《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之銘言:
: : 您PO的這篇文章簡直打到我的心坎裡
: : 我所在的事務所也有這種情況
: : 之前我處理過一件案子
: : 是一件韓國審定OA(駁進步性,有兩個韓國引證,沒有英文稿)
: : 韓國代理人也是說要限縮範圍(情況和上面一樣,有給意見和沒給意見一樣)
: : 而且案子拿給我之後
: : 只剩下兩週!
: : 我拿到案子之後就很怒(本人不懂韓文,且事務所內部竟然沒人會韓文)
: : 直接衝到主管辦公室去,跟主管說這一件我無法作
: : 主管竟然叫我直接把韓國代理人的意見寫給客戶?!(要我敷衍客戶)
: : 當然後來我有找一個會韓文但是不會技術的人幫我大致翻譯
: : 最後比對出結果給客戶!
: : 有的時候,我真的覺得事務所除了賺錢之外,根本不太管客戶
: : 說實在的!要是我以後當In-house,我絕對不會找我們事務所!
: : 不過原PO也不要太怪罪事務所的工程師
: : 有的時候!事務所的工程師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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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羊座:混蛋!我一定會幹掉你的,看你跩到什麼時候.....(把對方當作假想敵,
直到實力凌駕對方之上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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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203.225
→ henryc:問題就是該事務所服務可是上萬,真正意見連50字都不到。 12/15 21:08
→ henryc:自己看一次引證案想答辯方法當然也是我的工作。 12/15 21:09
→ henryc:但是我實在很難忍受有事務所敢收上萬卻只是送件。 12/15 21:10
→ henryc:再說到翻譯,我不認為這是公司必須支出的費用。 12/15 21:11
推 sonardome:純吐 "不認為這是公司必須支出的費用" 難怪你會去當in 12/16 13:22
推 JSL3719:"敢收上萬卻只是送件",複代理人送件工錢就在US$250~300 12/16 17:31
推 forcomet:美國代理人這麼便宜喔~之前看到都350up 12/16 20:42
推 JSL3719:US$250~300只是出"手腳"的費用,用到"腦袋"的都超過1000 12/17 02:02
→ henryc:s兄,這只是觀念上的差異,跟我身在何職位有關嗎? 12/17 23:22
→ henryc:我認為事務所敢跟我收服務費,起碼也要有個初步的翻譯分析 12/17 23:24
→ henryc:不管你那翻譯是怎麼來的,但是不要跟我收錢結果案情都是猜 12/17 23:25
→ henryc:還有樓上各位,我說上萬可不是一萬多....我不會那麼沒概念 12/17 23:29
推 warmlin:何不食肉糜... 12/18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