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ku:智慧局的主秘說台灣是用國際權利耗盡原則的 05/11 13:51
推 keku:I mean... for 第57條第1項第6款 05/11 13:53
推 piglauhk:問題來了 子公司.意即 不同的公司阿 c當然可以告b 05/11 13:54
推 piglauhk:連接器 想到了鴻海 XD 05/11 15:49
→ ordonez:這問題我問過老師(法律系教授),他說雖然看起來子公司A2與 05/11 16:36
→ ordonez:分公司A1分屬不同法人,但仍有可能被認為是專利權人,因此 05/11 16:37
→ ordonez:可能會有國際耗盡的問題。 05/11 16:38
推 pasica:漠視授權 05/11 17:50
→ pasica:默示受權 05/11 17:52
推 vuyan:類似的問題有問過李鎂老師 原則上是採國際耗盡原則 05/11 22:32
→ vuyan:但法院有權就個案論定 感覺上有答案等於沒有答案 05/11 22:33
→ vuyan:但就是就台灣的經濟狀況評估 採用國際耗盡原則比較有利我國 05/11 22:34
→ jerico:本國的確採用國際耗盡原則...但是57條第2項還是給法院判斷 05/11 23:10
→ jerico:空間.. 05/11 23:10
→ ordonez:比較麻煩的是,蔡明誠老師似乎不認為是國際耗盡...-_-... 05/12 10:08
→ pasica:"分公司若與子公司可能被認為是專利權人",那問題會很大~ 05/12 10:44
→ pasica:因此上述的認定有些疑慮~ 05/12 10:46
→ ordonez:所以這才是有趣的地方阿。 05/12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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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udeh (我在竹北用3.5G上網) 看板: Patent
標題: Re: [問題] 大家來動動腦吧。
時間: Sun May 11 22:52:59 2008
※ 引述《ordonez (如夫人不如夫人)》之銘言:
: 前一陣子唸書的時候想到一道題目,但苦思不得其解,所以Po上來看看板上的大家是否有
: 解答。
: 某國際大廠A以其台灣分公司A1的名義在台灣申請了一個連接器專利P,但該國際大廠A在
: 台灣並沒有製造生產據點,僅從事銷售工作。該國際大廠A的主要生產基地是位於B國的B
: 國子公司A2,但該子公司A2在B國並沒有申請任何專利進行保護。現有台灣廠商C向B國子
: 公司A2購買根據該連接器專利P所製造的一批連接器,並輸入台灣進行銷售。試問台灣廠
: 商C的行為是否侵害到該連接器專利P。
: 注意:(1) A2是「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
: (2) 雖然我國專利法第57條第1項第6款是否應解釋為國際耗盡仍有爭議,但此題
: 可能得視為國際耗盡才有點意思。
小弟的管見:
A2雖然是「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
但A2對台灣的輸入,或是對台灣廠商的「為販賣之要約」
是否是專利權人A公司所知悉或是默許的。
如果A對A2的商業行為都知悉而且默許,
則法院很可能認為A對A2有默示授權,
而按一般的商業常理,A對A2的商業行為,
如要不要輸入台灣,或對台灣為販賣之要約,
都應該要知之甚詳。
所以法院認為A對A2有默示授權的機會應該很高(當然還是要個案認定)。
而若認為A對A2有默示授權,當然就有第57條第1項第6款國際耗盡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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