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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mj110 po blog 違反 第一條、禁止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 電話、E-mail、相簿、即時通訊 違者:第一次砍文 + 警告一枚 第二次劣退 + 水桶一周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即時通訊 (Skype、Msn、Yahoo、ICQ、AOL 任何可聊天對話的軟體都算)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相簿、相片 (部落格亦同相簿;簽名檔、名片檔視同文章的一部份,但字數不計算)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電話、E-mail (除站內信、郵政信箱,其餘的聯絡方式一律處分) 警告一次! tzjwinfcha 回文至版上 違反 第七條、禁止使用公告、手動置底、修改推(噓)文、回文至版上 違者:第一次砍文 + 警告一枚 第二次砍文 + 水桶兩周 ◆ 非版主禁止使用公告 公告是版主公布重要事項時使用 ◆ 禁止手動置底的行為 ◆ 禁止擅自修改他人推(噓)文 擅自修改他人的推(噓)文,是非常不尊重的行為 ◆ 禁止直接回文至版上 回信請私下回至對方的站內信,請不要再回到版上 警告一次! 暑假到了 天氣熱 發文前也要看清楚版規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78.110 ※ 編輯: janice001 來自: 125.224.73.186 (06/27 07:48)
tzjwinfcha :手殘按錯,金害 07/02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