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t0312 (ただ、逢いたくて)
看板Penpal
標題[公告] v314違規
時間Wed Nov 24 09:41:05 2010
● 5283 s 11/24 v314 □ [站內] 有閃光的女生想結交普通筆友+女生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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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x5moIN (Penpal) [ptt.cc] [站內] 有閃光的女生想結交普通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enpal/M.1290558514.A.49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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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
第一條、禁止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 電話、E-mail、相簿、即時通訊
違者:第一次砍文 + 警告一枚 第二次劣退 + 水桶一周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即時通訊
(Skype、Msn、Yahoo、ICQ、AOL 任何可聊天對話的軟體都算)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相簿、相片
(部落格視同相簿;簽名檔視同文章的一部份,但字數不計算)
ˇ◆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電話、E-mail
(除站內信、郵政信箱,其餘的聯絡方式一律處分)
砍文+警告一次
有沒有在別板PO公告PO傻了 連這裡的公告都不會PO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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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69.139
推 miki519 :唉,傻孩子,終究救不了他XD 11/24 11:31
推 Taka41375 :低踢原來是這裡的版主(笑 常PO版龜4 20字吼XD 11/24 13:17
→ dt0312 :對阿~"~ 11/24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