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iko90 (少爺刀怒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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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11/24 海協會--祖國內地重大的消息
時間Sat Nov 25 23:35:07 2006
42歲的張某和20歲的女兒小莎(化名)因迷信走火入魔,小莎稱母親只要開車時撞上前面的
車,自己就能成神仙,結果張某為讓女兒成仙,一腳油門踩下去竟撞壞了四輛車。記者昨
天獲悉,東城檢察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起訴張某。
張某和女兒小莎都很迷信,張某曾因迷信走火入魔患上精神病,女兒受母親影響,精
神也出現問題。今年9月,張某駕駛著別克車載著女兒在東二環路上兜風。當車行駛到朝
陽門時,女兒小莎突然指著前面一輛黑色轎車說:『追上前面那輛車,我同那司機有緣,
只要能跟他說上話,我就可以成仙。』
張某聽後立即加大油門追趕前面的黑色轎車,但還沒等張某追上,黑色轎車便在崇文
門的一個大院內停下,隨後車里的人上樓了。為了能讓女兒『成仙』,張某和女兒從下午
5點一直等到晚8點多,但司機一直都沒有下來。小莎突然又對母親說:『你撞那輛車,把
事兒弄大了,那個司機就會下來了。』張某隨後一腳油門踩下去撞上了那輛黑車,由於慣
性作用,黑色轎車向前飛出撞壞3輛汽車。結果不但黑色轎車的司機來了,警察也來了,
並將張某母女倆抓獲。
事後,經過精神鑒定,20歲的小莎精神已經失常,屬無責任能力人,其母張某有精神
病史,案發時屬限定責任能力人。母女倆的行為致使4輛汽車被撞壞,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
萬余元。
目前,張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起訴。
東城檢察院檢察官王東燕介紹,無責任能力人不承擔刑事責任,限定責任能力人應當
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意毀壞財物罪起刑點是5000元。在生活中為了
報複他人劃傷他人機動車、違法強制拆遷過程中對屋內財物造成毀壞等行為,都可能構成
故意毀壞財物罪。
http://news.sina.com.tw/society/sinacn/cn/2006-11-19/042534513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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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rinceBamboo:至於這名婦人是否成仙 科學家呢還要進一步作這個醫學 11/26 00:58
→ PrinceBamboo:檢查 這也是繼秦始皇以來這個..在成仙的方式上的一大 11/26 00:59
→ PrinceBamboo:進步 祖國方面給予這個掌聲鼓勵 媒體自由提問 11/26 01:01
推 kevinfu619:國台辦變成海協會了? 11/26 01:06
推 spk32756:因為本尊(張銘清)現在擔任海協會副會長才改的.. 11/26 06:31
推 kevinfu619:了解... 11/26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