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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分享一點感想好了。 前面有版友說現在刑法已經改了,吸毒者是「病人」,只需要勒戒。 但即使法律層面已經修改,一般大眾還是把吸毒者當成「罪人」,而非「病人」。 這從上面的諸多推文及回文就可看出。 我自己曾經在警局、看守所內,近距離接觸吸毒者, 在警察不在場的情況下,彼此敬煙、交談。 那個時候,因為空氣不夠流通,加上前幾天睡眠不足, 我一直打哈欠,流眼油.... 警察發現後看著我的狐疑眼神,我猜他是懷疑我也使用毒品, 那並不像是在看一個可能需要幫助的病人,而是在盯著一個犯罪嫌疑人。 而在看守所內,警察汙辱吸毒者的粗暴語言(連對方的家人都罵下去), 也讓我很難相信他們是把吸毒者看成「病人」。 另外,最近我和朋友討論起大柄的事, 因為他對毒品相關的問題不了解,我想提供他一些資料閱讀, 包括《毒品》(時報)、《上癮五百年》(立緒)、《迷幻異域》(商周).... 但他的回應卻讓我頗為訝異。 他說:「我為什麼要讀那些東西?」 他在恐懼什麼?為什麼連讀書都會有排斥感? 這種近乎反智的態度,好像接觸毒品的相關知識就會染上毒癮一樣。 媒體也是,明明是進入勒戒所,也要說是「關」進去; 勒戒所內的情況我也略知一二,在那裡被對待的態度跟被監獄的罪犯相差不遠。 (當然,某些有特權的藝人除外,如蘇XX。) 問題是,無論是法律上賦予吸毒者的罪名, 或者是假借法律之名而對他們進行的道德批判, 究竟對於降低毒品成癮對人的危害,有多少幫助? 台灣對待毒品的態度,幾十年並沒有讓毒品越來越少,反而更多; 連最近採取比較聰明的,提供針頭或替代性藥物來幫助吸毒者, 卻也招來立委及民眾的一片圍勦; 明明這是防治愛滋與降低毒品危害一舉多得的好辦法, 卻由於台灣社會慣有的保守意識型態而推行困難。 如果像這種更有效,更聰明的反毒政策都會被民眾反對, 怎麼能說那些民眾不是加重毒品問題的共犯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11.221
blackk:人家只是不想看,你反應太大了...就像你不見得會想看某些書ꐠ 02/05 14:54
orion:提供美沙酮也有人反對嗎? 02/05 16:15
orion:至於勒戒所的問題,只怕還是跟設備與人員不足有關吧 02/05 16:16
orion:現在台灣的心裡師連一般人都治不完了,還管到勒戒所?難啊 02/05 16:16
orion:既然管理人不夠,只好軍事化管理了 02/05 16:17
orion:我發現我推文離題了,抱歉 XD 02/05 16:20
BB0953:因為其實Methadone還是有一定的成癮性阿 02/05 16:25
BB0953:所以幫助戒癮 用的是另外一種藥 02/05 16:27
fywlp:同意你的觀點 一切是非對錯都是建構出來的 02/05 18:33
vf3:那些民眾有吸毒 當然是共犯 我沒吸毒 為什麼是共犯? 02/06 12:12
radioboy:我也同意你的觀點 吸毒絕對是錯的 但是不該用罪人的眼ꔠ 02/06 21:57
radioboy:光來看待他們 對他們一點幫助都沒有 就像現在大家看待愛 02/06 21:58
radioboy:滋病人的眼光一樣 好像一碰到他們就會得到愛滋 真沒常識 02/06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