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若論起根本的崇高和真實而定哲學、藝術和歷史的位次,哲學
應居第一,因為它的對象便是普遍相的本身,純粹的共相。藝術應居第二
,因為它的對象是特別物中的普遍相;歷史則為最後,因為它僅以特別體
來看特別體而加以討論的......哲學雖高於藝術,然而從這裡面並不能推
斷一個人應該犧牲他的藝術天才以企進於哲學。亞里斯多德有一個根本觀
念,就是在存在的階梯裡,縱是低級的形式自身也是一個目的,而且是有
絕對的權限的。......哲學雖為人的精神活動的極致,而藝術也有他的權
限,其本身也是一個絕對的目的,這一點是柏拉圖之所未能見到的。」
─ W. T. Stace, 《希臘哲學史》
感想:三個學科所著重的方面本不同,從哲學的角度當然會有此言論
。如果自己有自己一套站得住腳的觀點,作個參考看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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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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