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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板規1.本版嚴格禁止寵物買賣行為違者文章必定刪除 內文部份誤觸此條板規 板規6.禁止徵求純種+半歲以下幼犬 內文部份有與此條板規模糊地帶發生 ================================================== 故公告刪文,若有申訴事宜,請來信至兩位板工的信箱。 證據: 作者 mimiter (台南人) 看板 Pet_Get 標題 想養北京犬 時間 Sat Feb 11 01:20:18 2006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4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