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hanne:整篇文章 我只針對送養家狗的人 而不是撿到流浪狗的人:) 04/19 02:08
推 ckai1983:有時候也是沒辦法的呀, 例如從透天搬到公寓..養的狗又剛 04/19 02:58
→ ckai1983:好很大隻, 或者晚上吹狗螺... 04/19 02:59
推 ASENbb:推 如果這是小孩子 就算透天搬到公寓 你也不會想把小孩送養 04/19 03:25
→ ASENbb:不管小孩是胖還是瘦 不管一個還是很多個 04/19 03:26
推 ckai1983:差滿多的吧 樓上 04/19 04:17
推 ckai1983:有時候現實無法輕易的克服,沒有經歷過的人可以說得很輕鬆 04/19 04:20
→ ckai1983:當然我講的人是真的有困難的人, 而不是一時興起養狗的人 04/19 04:20
→ ckai1983:例如一個原本家裡開公司的家庭, 住有大院子的透天別墅 04/19 04:21
→ ckai1983:養了五六條大狗..後來生意失敗欠了很多很多錢.. 04/19 04:22
→ ckai1983:被迫租便宜的密度高的公寓大樓..狗要怎麼養? 04/19 04:24
→ ckai1983:他也不能預測以後會不會生意失敗.. 04/19 04:24
→ ckai1983:3F舉的例子就別亂舉了...禁止養小孩的公寓比禁止養狗的公 04/19 04:25
→ ckai1983:寓...少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了吧.. 04/19 04:25
→ ckai1983: 我講的是真的有困難的人, 不是一時興起養狗的人..... 04/19 04:26
推 dirdir:我贊同某些人是真的有不可抗拒的困難,但事實上送養理由草 04/19 07:10
→ dirdir:率得令人無法苟同的人,的確是大有人在... 04/19 07:10
推 wwendy:自己做不到沒資格要求別人沒錯,但是如果不要求是好的嗎? 04/19 10:09
→ wwendy:不就是只想把麻煩丟走,管他以後遇到的是什麼樣的人 04/19 10:10
→ wwendy:這樣的態度與心態並不會比較好 04/19 10:12
推 cabessa:要拋棄狗什麼理由說不出?隨便一個理由都是不能克服的困難! 04/19 14:45
推 ckai1983:有人是真的, 有人是亂編的... 但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04/19 16:24
推 ping4891:搬家不是理由!明知道家中有狗~還搬去公寓,而犧牲狗嗎? 04/19 16:55
推 crisminyi:雖然Ckai1983講的理由什麼經商失敗之類的 聽起來很合理 04/19 17:07
→ crisminyi:但是明明現在來送狗的 一百個有一百個都不是這種理由吧y 04/19 17:08
推 ckai1983:後來破產沒錢住透天不行喔? 04/19 17:23
→ ckai1983:我只是舉個例子 我不是說每個真正有困難的都這樣 04/19 17:24
→ ckai1983:你們懂不懂什麼叫做 [例子] ? 04/19 17:24
→ ckai1983:你們懂不懂什麼叫做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 04/19 17:25
推 cabessa:你這麼激動作什麼?是什麼原因讓你必須要這麼努力澄清啊?@@ 04/19 17:31
推 ckai1983:因為那幾個人的推文而已... 我很多年沒養狗了 04/19 17:36
→ ckai1983:我沒送養過 04/19 17:36
→ ckai1983:但是七月畢業回家住就要開始養了啦...哈哈 04/19 17:36
推 crisminyi:是拉 我們不懂 你最董 你說的是好例子 別人說的就不是 04/19 17:59
→ crisminyi:像A大舉的例子 他也沒說過公寓禁止養小孩 我想他想表達 04/19 17:59
→ crisminyi:的是把寵物當成家人 就像小孩依樣 即是今天搬家遇到困難 04/19 18:00
→ crisminyi:也不會想把小孩丟掉的意思 究竟是誰搞不清楚阿 你董不懂 04/19 18:00
推 ckai1983:你還是不懂... 算了啦... 對牛彈琴 04/19 18:05
推 crisminyi:不要自己不能接受別人的意見就放大絕 算了 對牛彈琴 哈 04/19 18:41
推 ASENbb:我也是舉例啊 何況很少看到送養理由是你說的那種情況 04/19 19:37
推 ASENbb:我覺你說的什經商失敗例子比較像是在亂舉,如果你不打算把你 04/19 19:41
→ ASENbb:養的寵物當做一家人來看,那當初就不要養,我不覺得跟小孩有ꐠ 04/19 19:42
→ ASENbb:什麼不一樣,送出去基本上就是你先不要牠的,說實話實在沒資긠 04/19 19:43
→ ASENbb:格要求下一個接手的人要怎樣的條件 04/19 19:44
推 caeeny:我覺得至少他不是把寵物"放生" 這點就已經值得肯定了 04/19 22:13
推 YEKNOM:說真的 我也贊同原po的說法..唉~把狗都當家人的話 流浪狗就 04/19 23:58
→ YEKNOM:不會這麼多了 @@" 04/19 23:58
推 ping4891:大家都是愛狗的人~不要為了沒良心的人爭執... 04/20 00:03
推 BPpony:對!大家都是愛狗的人! 04/20 00:43
推 mypinkmelody:贊成原PO 我當初也是為了養狗而搬家 他是我心頭的肉 04/20 00:50
推 DarkChilles:經商失敗的例子還蠻失敗的...到最後你反而是在為自己 04/20 02:26
→ DarkChilles:的例子在辯護 討論送養原因的主題就失焦了 04/20 02:27
推 butter1211:其實 至少有送養的心已經很了不起了 比起那些虐待 棄養 04/20 06:09
→ butter1211:已經好很多了~~~~ 04/20 06:09
推 royksopp:有的人送養還要跟你收送養費..那種一次收個四五千的一堆 04/20 17:32
推 ckai1983:變相的賣寵物啦 哈哈 04/20 17:53
推 orenohimitu:推原po的觀點。另外反推ckai1983的自以為是。 04/22 16:36
推 yaerse:給ckai1983.若你舉的例子只是個案.那說服力實在沒啥power.. 04/23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