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養人所在地:台南市
(2)代養人稱呼:黃小姐
(3)是否有店面:沒有
(4)曾飼養動物/年資:兔子/三年
(5)可代養寵物種類/性別/數量:兔子/性別不限/1~3隻內都可
貓咪/性別不限/1隻
(6)寄養人需自備物品:兔子-->飼料、牧草、木瓜丸等用品
貓咪-->飼料、貓便盆等用品
(7)代養人有提供之物品:兔、貓用籠子各一、兔用便盆、木屑砂、活動空間
(8)可代養天數:無上限,除非我結婚!
(9)家中現有寵物/性別/結紮:波斯貓/女生/已結紮-->膽心怕兔子的貓
(10)收費或報酬:50元/天
(11)收費方式:代養結束後付款
(12)可面交地點:台南市都可
(13)室內照片相簿或請簡述寵物居住環境:大約15坪套房,重點:有房東同意可養動物
(14)聯絡方式:站內信 OR yulin06192000@hotmail.com
(15)不接受寄養之情形:無
其他:1、寄養人需寄放「1000元」在代養人這當臨時支出費用,如超出1000元
代養人先代墊。
2、所以支出代養人會領取收據,必在寄養人代回那天跟代養費一起結清。
3、代養人必非中途之家,如寄養人在約定代養期結束後的「一個月內」未
能領回可愛的兒女們且「任何連絡方式」都法連絡上寄養人時,代養人
會依經濟能力來決定「po送養文」或「自行飼養」。
4、超過「二個月」寄養人來請求領回可愛兒女們時,請給代養人一個完全
合理的理由。(此條適用代養人自行飼養)
5、超過「二個月」寄養人來請求領回可愛兒女們時,需和代養人一起找新
認養人說明原因。(此條適用已被認養)
6、如超過「三個月以上」請求領回可愛兒女,無論是代養人自行飼養或已
被認養,代養人無法再交還給寄養人。
「除非你能出示証明這三個月內非惡意棄養」
7、任何問題請加MSN直接詳談,包括寄養費用都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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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2.115.225
※ 編輯: yulin0619 來自: 122.122.115.225 (01/15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