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mazarine (榛榛)
看板Pet_boarding
標題[經驗] 非法寵物寄宿違動物保護法 北市開罰 5 萬
時間Wed Dec 24 23:08:24 2008
找部到標題可以用了
不知道這個標題可以嗎??
轉載於法源法律網
http://myurl.com.tw/u41h
媒體報導,台北市一家寵物美容工作室,
因違法在網站上刊登提供犬隻付費住宿訊
息遭民眾檢舉,台北市政府動物衛生檢驗
所經查屬實,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處業者五
萬元罰款,這是北市首次針對不法寵物寄
宿開罰。
台北市政府表示,寵物美容業屬一般服務
業,無須特別申請,但依動物保護法
第22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
寵物的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先向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
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目前在北市
核發買賣、寄養的證照共有五十二張,繁
殖因受限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至今沒有核
准繁殖業許可。
違反者,依同法第25條之1規定,未經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
營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
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應令
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
之。
據了解,這家寵物美容工作室業者利用網
路部落格刊登可供寄養的訊息,動物衛生
檢驗所表示,除寵物美容業者常私下兼營
買賣賣或寄養服務,業者若未經申請都可
能遭罰,動檢所呼籲,經營犬隻寄養或買
賣業者,需先申辦寵物業許可證,切勿心
存僥倖。
--
我想要請問這個板上寄養的版友們該怎麼辦呢?
--
██■■■
██■■■
██■■■
██■
■■
██■■
■██████████◤██◥█
■■■■■■■■■■■■
■■■■■■■■
■■■■
]█◤◥██◤◥██◤* ■■
◥
■■
◢█◣■■
◢█◣■
■◢█◣■■
◢ω◣■■
◢█◣◤██◥◤██◥◤ ∫ ■■■■
■█
█■█
█ █■█
█ █■█
● █■█
█我可以吃下一座城堡。■■■
■
■■
███■■
███■■
███■■
▲ ■■
███ ██我是大胃王榛榛。 ■■■■
■■■■■
■■■■■■■■■■■■■■
■■■■
http://www.wretch.cc/album/maza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32.247
推 momopink:"以營利為目的的業者"...板上的人是嗎QQ? 12/25 01:50
→ rainmazarine:可是這樣看起來有一點難以判斷耶 因為也是有收錢 12/25 10:12
推 linzi:基本上台灣沒有合法的寵物寄養吧~誰家能有駐站獸醫 12/25 10:51
→ linzi:跟上百坪的環境 還有 大小型犬,不同品種分開寄養~ 12/2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