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是覺得很奇怪,買家電或一些日用品時老爸老媽總是會找認識的買。
可是明明那家店的貨色不齊,折扣也未必比賣場的多,他們卻總是依然故我。
直到最近對發票號碼,看有沒有發個橫財,順便懺悔這個月對待荷包是如何地剝削
以至如此乾癟時。我發現其實我也做著相同的事情,並沒有因為買的是巴哈莫札特
就變得比較高級。
我的訂單分配如下:
不難找的CD── 中華路佳佳,許昌的Mischa,東區的駱克
系列特價── 音樂廳的小閔
HM,Hyperion── 上揚
有時貴個十幾二十塊,並不算什麼,少買一張(更正確地說應該是不要多買一張)就有了,
以有價換取無價,本來就是划算的買賣,不需要在這上面太計較。
至於網購,對我這個連MSN、ICQ都不願接觸的原始人來說,我想還是個太疏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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