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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說明布拉姆斯第二號鋼琴協奏曲為何有四個樂章 並以詼諧曲作為第二樂章時 說的有點混亂^^||| 我把當初講的內容重新整理一下 第一個說法 可以從每個樂章的長度來看 以Pollini和Abbado的版本為例 總長48:37 第一樂章17:45 第二樂章8:55 第三樂章12:33 第四樂章9:24 以我們對協奏曲的認知 第一樂章的規模通常佔全曲的一半以上 甚至可以佔到2/3 例如:貝多芬第五號鋼琴協奏曲 但本首協奏曲在樂章長度的搭配上 似乎較不符合上述的比例 因此若將第一樂章和第二樂章視為一個整體 則所佔的比例較符合我們對協奏曲的認知 而且也曾有協奏曲作品在第一樂章中加入類似詼諧曲的樂段 從配器以及樂曲結構上來看 一二樂章的配置也較相近 均為"快板"樂章 也較符合我們對古典樂派的音樂形象 三四樂章的配器和一二樂章就有所不同 三四樂章並沒有使用小號和定音鼓 第三樂章中還加入了大提琴獨奏 相對來說 三四樂章帶有較濃厚的浪漫主義色彩 因為這些不同 或許可將一二樂章當作新的第一樂章 而符合傳統三樂章的形式 第二個說法 交響曲中將詼諧曲(或是快板樂章)至於第二樂章 也屬較為少見的作法 例如: 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馬勒第一號交響曲 這樣的配置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為了協調一三樂章 從這個角度解釋布拉姆斯第二號鋼琴協奏曲的話 一來 第一樂章和第三樂章 鋼琴得比重相對來說較輕 (以鋼琴為主導的樂段較少 大多是由樂團和鋼琴作搭配) 所以加入一個以鋼琴作為主導的樂章 以加強鋼琴所佔的比重 二來 第一樂章主要是一個快板樂章而且較為厚重 而第三樂章則是行板 要由第一樂章直接進入第三樂章難免有突兀之感 而詼諧曲樂章則可以有調和的作用 但是上述兩個理由也很難完美解釋這樣的配置 首先,協奏曲樂章間的比重是否真的那麼重要 第一樂章的長度已經是所有樂章之冠 反過來看 似乎是第三樂章太長了XD 其次,若說第二樂章是為了加強鋼琴的比重 但在第一樂章的呈示部反覆中 鋼琴已經有滿大的發揮空間 而這個呈示部反覆的樂段甚至比呈示部、發展部、再現部都要來的長 而且從布拉姆斯"交響化"的特色而言 似乎也不一定要特地加入以鋼琴為主的第二樂章 最後,若是說為了調和一三樂章 第一樂章很多樂段已經是比較舒緩的樂段 例如: 序奏法國號和鋼琴的搭配、發展部起始處 所以直接接第三樂章似乎也不會真的有突兀的感覺^^ 由於布拉姆斯本人並沒有說明為何作這樣的配置 也沒有他的好友幫他解釋 所以這邊只是針對各種可能的解釋稍作討論 如果有人能夠提出其他說法 或是多作解釋 非常歡迎大家提出來 一起討論 最後,謝謝大家來參加這次的小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94.1 ※ 編輯: f54512 來自: 220.135.94.1 (04/25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