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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啦...除了優生學以外可能還有另外一個因素 我先提出另外一個東西來好了 這是從法律的觀點來看一件道德或不道德的事情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婚者亦同 第二百三十九條通姦罪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姦者亦同 在這裡發現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如果我已經結了婚 背著老婆在外面偷腥最多只要罰坐牢一年 但我若誠實告訴我的原配我另有所愛 跟他協商過納妾以後跟另一位女生結婚 卻需要作五年的牢 在傳統道德裡面 其實重婚反而市比較能被接受的 但是現行刑法裡面重婚卻比通姦罪重了四年的刑期 為什麼?按照我聽過的一個說法(我也還不是很懂甚至有誤解但粗略言之^^") 是因為法律要維持社會的正常運作 國家(或政府)需要確實掌控每個家庭和其運行 若一個男子重婚 他需要分神照顧兩個家庭 或者說他需要為第二個家庭多花開銷 而如果一個男子通姦 表面上(名義上)他是可以不用為第三者負責的 法律要維持的是形式上的每個人單一家庭 目的是確保其運作上正常(就算父親在外面亂搞 至少每個人只會有一個父親一個母親吧) 可是實際上(至少我看來)根本就沒有差 通姦跟重婚(或許重婚者不一定有行通姦之實啦)僅差於一個"婚禮的儀式" 國家卻認為重婚就是比較嚴重 而在很多古代的父權社會裡面 男人可以出去外面結交很多的性伴侶 女性卻不行 先撇開大男人主義這種可能的因素不談 曾經聽過一種說法是 人類的倫理道德等等是為了種的延續及維持正常生活 男人在外面亂搞 至少我們知道哪一個小孩子身上流的是哪一個男人的血 哪一個小孩子應該繼承哪一個家族 至少是社會可以確定的 相對的若一個女性在外面跟很多個男人巫山雲雨 我們沒有辦法知道這個小孩應該延續哪個家族 我想這個概念同樣可以拿來思考亂倫的問題 荏傑說了若亂倫禁止他們生小孩就可以同意 我想有幾個問題要考慮 第一個是種的延續的問題 除非是單純就為了性而性 真的不要生小孩 那這樣的性真的符合人性了嗎?人類的性是不是真的只建築在有性慾之上? 如果是這樣 那為什麼我們還要顧及倫理道德? 第二個是 這個倫理道德是不是應該被重視? 或許你現在想一想 社會可能開放到大家接受亂倫 所以才提出這種問題 但是那是很理論的想法 把他想的實際一點 就想想你跟你的表姊妹甚至母親或親姊妹 你真的會覺得沒差嗎?別說是中國傳統道德束縛了我們 就算是現在西方社會 再怎麼開放也沒到這個地步吧 就算姑且不論現今社會 未來社會的傳統道德會不會就此解體 讓大家都有亂倫無所謂的想法 這個的確是無從得知 但是以我的推論 性是有其特殊性的 就像是我們一般跟朋友可能只是點個頭 握個手 跟女朋友可能是牽手接吻 若我對那理論的理解為正確的 人類的行為不是完全按照自由意志而產生 那些行為都是因為自然界的一些目的或是演化過程(按照物種會依照需求演進之觀點) 而產生 這時候從較為宏觀的角度去看 亂倫的行為似乎沒有其目的存在 要是沒有他的自然實際利益存在 就很難去推想未來的社會會朝這個方向走 簡而言之 優生學有其目的 是因為不想生出沒有競爭力的下一代 道德有其目的 為了維持社會每個家庭運作的正常 法律規範有其目的 為了強化道德所想維持的目的 而單就亂倫這個行為來看 我似乎看不到他的實際利益或是目的在哪邊 所以就算我們現在的討論找不出其缺點或弊害在哪邊 在沒有自然演化的目的 及有益於人類社會穩定之下 我不認為他會是個未來普遍的現象 而如果不禁止亂倫的行為生出下一代 那就不只是找不到益處 而是對人類社會有壞處了 我腦袋有點昏可能邏輯不太清楚或表達不周 反正在討論囉^^" ※ 引述《WSAY (愛我所選的用功)》之銘言: : 我不反對,說真的.... : 在我設定不會有生理後遺症的條件下,,,, : 我找不出這項"事務"的缺點..... : 兩個最了解最相愛的人...... : 我也承認會怪怪的....... : 但我無話反駁..... : ※ 引述《Zoloft (XD)》之銘言: : : 咦 還沒有人提出反對的意見嗎 : : XDXD -- 一個人跟另外一個人...在世界上終究只是擦身而過... 相聚總是短暫 分離只是早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2.6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