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SAY:推~這次很明白了...懂了^^ 推 61.217.223.189 09/21
我補充一下好了
其實我後面不是在扯濫離題啦...
我的結論是
就算撇開優生學不談
傳統道德會不會解體是最重要的因素
若傳統道德仍然存在 人類依舊需要傳統道德
那亂倫就仍舊會在社會上視為禁忌或是不好的
那我剛回文的最後就是在探討這個傳統道德會不會繼續存在
我的想法是會的 因為傳統道德很多是根據自然或是人類會演化而來的
若根據這個觀點 只有當人們有什麼樣的需求 才會出現怎麼樣的法律及道德規範
而亂倫這個行為(前提是荏傑說的不准生小孩) 就算我們討論不出來他的實質弊害在哪邊
我們仍舊無法在自然上面找到他對人類社會的好處或是目的
所以道德規範不會因為大家愛亂倫而解體
再推下去就是亂倫仍舊會被視為不好的
這樣說我不知道會不會比較清楚一點
何況 我們真的可以撇開優生學來談這件事情嗎?
就像我剛剛問的問題
性行為到底是建築在什麼基礎之上?如果我們禁止亂倫者生下一代
那又真的是我們要的性嗎?
這兩個問題我就沒有自己確切的答案了
算是提出疑問吧
所以我真的沒有離題啦><
※ 引述《tturttle (我就是沒救了啦)》之銘言:
: 我想啦...除了優生學以外可能還有另外一個因素
: 我先提出另外一個東西來好了
: 這是從法律的觀點來看一件道德或不道德的事情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重婚罪
: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婚者亦同
: 第二百三十九條通姦罪
: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姦者亦同
: 在這裡發現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 如果我已經結了婚 背著老婆在外面偷腥最多只要罰坐牢一年
: 但我若誠實告訴我的原配我另有所愛 跟他協商過納妾以後跟另一位女生結婚
: 卻需要作五年的牢
: 在傳統道德裡面 其實重婚反而市比較能被接受的
: 但是現行刑法裡面重婚卻比通姦罪重了四年的刑期
: 為什麼?按照我聽過的一個說法(我也還不是很懂甚至有誤解但粗略言之^^")
: 是因為法律要維持社會的正常運作
: 國家(或政府)需要確實掌控每個家庭和其運行
: 若一個男子重婚 他需要分神照顧兩個家庭 或者說他需要為第二個家庭多花開銷
: 而如果一個男子通姦 表面上(名義上)他是可以不用為第三者負責的
: 法律要維持的是形式上的每個人單一家庭
: 目的是確保其運作上正常(就算父親在外面亂搞 至少每個人只會有一個父親一個母親吧)
: 可是實際上(至少我看來)根本就沒有差
: 通姦跟重婚(或許重婚者不一定有行通姦之實啦)僅差於一個"婚禮的儀式"
: 國家卻認為重婚就是比較嚴重
: 而在很多古代的父權社會裡面 男人可以出去外面結交很多的性伴侶 女性卻不行
: 先撇開大男人主義這種可能的因素不談
: 曾經聽過一種說法是 人類的倫理道德等等是為了種的延續及維持正常生活
: 男人在外面亂搞 至少我們知道哪一個小孩子身上流的是哪一個男人的血
: 哪一個小孩子應該繼承哪一個家族 至少是社會可以確定的
: 相對的若一個女性在外面跟很多個男人巫山雲雨
: 我們沒有辦法知道這個小孩應該延續哪個家族
: 我想這個概念同樣可以拿來思考亂倫的問題
: 荏傑說了若亂倫禁止他們生小孩就可以同意
: 我想有幾個問題要考慮
: 第一個是種的延續的問題
: 除非是單純就為了性而性 真的不要生小孩
: 那這樣的性真的符合人性了嗎?人類的性是不是真的只建築在有性慾之上?
: 如果是這樣 那為什麼我們還要顧及倫理道德?
: 第二個是 這個倫理道德是不是應該被重視?
: 或許你現在想一想 社會可能開放到大家接受亂倫 所以才提出這種問題
: 但是那是很理論的想法 把他想的實際一點 就想想你跟你的表姊妹甚至母親或親姊妹
: 你真的會覺得沒差嗎?別說是中國傳統道德束縛了我們
: 就算是現在西方社會 再怎麼開放也沒到這個地步吧
: 就算姑且不論現今社會
: 未來社會的傳統道德會不會就此解體 讓大家都有亂倫無所謂的想法
: 這個的確是無從得知
: 但是以我的推論 性是有其特殊性的
: 就像是我們一般跟朋友可能只是點個頭 握個手
: 跟女朋友可能是牽手接吻
: 若我對那理論的理解為正確的
: 人類的行為不是完全按照自由意志而產生
: 那些行為都是因為自然界的一些目的或是演化過程(按照物種會依照需求演進之觀點)
: 而產生
: 這時候從較為宏觀的角度去看
: 亂倫的行為似乎沒有其目的存在
: 要是沒有他的自然實際利益存在 就很難去推想未來的社會會朝這個方向走
: 簡而言之 優生學有其目的 是因為不想生出沒有競爭力的下一代
: 道德有其目的 為了維持社會每個家庭運作的正常
: 法律規範有其目的 為了強化道德所想維持的目的
: 而單就亂倫這個行為來看 我似乎看不到他的實際利益或是目的在哪邊
: 所以就算我們現在的討論找不出其缺點或弊害在哪邊
: 在沒有自然演化的目的 及有益於人類社會穩定之下
: 我不認為他會是個未來普遍的現象
: 而如果不禁止亂倫的行為生出下一代
: 那就不只是找不到益處 而是對人類社會有壞處了
: 我腦袋有點昏可能邏輯不太清楚或表達不周
: 反正在討論囉^^"
: ※ 引述《WSAY (愛我所選的用功)》之銘言:
: : 我不反對,說真的....
: : 在我設定不會有生理後遺症的條件下,,,,
: : 我找不出這項"事務"的缺點.....
: : 兩個最了解最相愛的人......
: : 我也承認會怪怪的.......
: : 但我無話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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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跟另外一個人...在世界上終究只是擦身而過...
相聚總是短暫 分離只是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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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6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