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看到大家對於修邏輯課有一些疑慮,在這邊幾年的時間,提供一些
學習的經驗跟大家分享,就當做開學之前的暖身吧? :)
1. 當我們談到邏輯時,對於論證的考慮,不免要對前提與結論以及其之間
關聯加以關注。這樣的關注可以是針對論證的形式,或者針對於非形式
的論證內容。論證要獲得形式上有效很容易,只要在前提全真的情形下
結論不為假,就是有效論證;反之,只要前提全真,結論卻為假,論證
即是無效。一般而言,論證可以在形式上有效,內容上則無關對錯。舉
例來說,
前提一:月亮是乳酪做的。
前提二:所有的乳酪都是綠色的。
結論:月亮是綠色的。
這個例子雖然內容與我們的經驗不符,但在形式上是完全有效的。換言
之,我們在任何時空中,只要確定不會有前提全都為真而結論為假的情
形出現,論證即在形式上有效。
2. 當我們關心非形式的論證內容時,我們通常要避免所謂非形式謬誤,例
如:訴諸群眾、訴諸情感、人身攻擊、滑坡論證、稻草人論證等等。所
有這些非形式謬誤,都可以藏在形式上有效的論證中出現,但是這樣的
有效論證通常不被當作是好的論證,例如:
前提一:掀女生裙子的人都是下三濫的無恥豬頭
前提二:小華掀女生裙子
結論:小華是下三濫的無恥豬頭
即使我們承認這樣的論證形式有效,但我們未必能接受這樣的論證是好
的論證。畢竟我們可以把「掀女生裙子」替換成「曾吃過豬腳麵線」,
把「小華」替換成任何曾吃過豬腳麵線的人名,在形式上同樣有效,但
這樣一個人身攻擊的結論卻不那麼令人高興。
3. 從上面兩個前提看來,當我們講究形式邏輯時,通常不需在乎前提內容
是否與經驗相符,只需講求形式上是否有效。換言之,如果你要考慮關
於一個論證的邏輯形式,只需考慮這個論證在形式上有效與否;至於論
證內容是否與經驗相符,那並非形式邏輯上的問題。
希望這些基本介紹,可以讓同學們對於大一的邏輯課程不必太過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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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今年應該不會當邏輯助教說....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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