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哲學的人,以目前的定義來說,
大致上是指「在大專院校裡就讀於哲學系所的學生」,
再廣義一點的話,教哲學的老師也可以包括進來。
在這個定義上,學哲學的人,
就和學物理的人、學數學的人、學音樂的人等等一樣,
「哲學」是作為眾多專門學科中的一種。
一般的直覺,認為學哲學的人就是哲學家,
可是照前面的方式想,
學物理的人就是物理學家嗎?
學數學的人就是數學家嗎?
學音樂的人就是音樂家嗎?
好像有點不一樣吧!
我說「我是學法律的」,
意思是我現在讀法律系,
或者用英文來講,就是我主修法律,
但是我並不因此就是個法學家、律師或法官。
當然,廣義的話,律師就是學法律的人,
那是因為他的職業與法律有關,
不過一個律師也可能會說「我以前是學商的」,
那個意思就還是我前面所定義的,
就是他以前在大專院校讀商方面的系所。
澄清這一點以後,我們會發現,一般的直覺,
認為學哲學的人就是哲學家,
或是把對「學哲學的人」的印象連結到「哲學家」上,
這樣是不很正確的。
會這樣想的原因,
是因為一般認為在大學中學的東西,會是將來的「職業」,
有一些科系對應的職業特別明顯,
例如醫學系,將來就是要當醫生;
相對於此,一些人文科系並沒有如此清楚的職業對應,
學文學、歷史的人,還可以對應到當老師,
哲學?只有大學裡少少幾個哲學科系,
在現代社會的分工中,並沒有一種叫「哲學家」的職業,
只有哲學教授,可是要當教授很難吧,
這樣當然就很難想像學哲學的人通常出路為何,
不過因為不讀這個,所以一般也不會去想倒底學哲學的人是什麼,
在課本上是讀過一些「哲學家」,像什麼蘇格拉底、柏拉圖,
學哲學的人大概就像那樣吧?於是這樣的一般印象就形成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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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more things in heaven and earth, Horatio,
Than are dreamt of in your philosophy.
(Hamlet, I. v. 1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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