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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哲學的人,以目前的定義來說, 大致上是指「在大專院校裡就讀於哲學系所的學生」, 再廣義一點的話,教哲學的老師也可以包括進來。 在這個定義上,學哲學的人, 就和學物理的人、學數學的人、學音樂的人等等一樣, 「哲學」是作為眾多專門學科中的一種。 一般的直覺,認為學哲學的人就是哲學家, 可是照前面的方式想, 學物理的人就是物理學家嗎? 學數學的人就是數學家嗎? 學音樂的人就是音樂家嗎? 好像有點不一樣吧! 我說「我是學法律的」, 意思是我現在讀法律系, 或者用英文來講,就是我主修法律, 但是我並不因此就是個法學家、律師或法官。 當然,廣義的話,律師就是學法律的人, 那是因為他的職業與法律有關, 不過一個律師也可能會說「我以前是學商的」, 那個意思就還是我前面所定義的, 就是他以前在大專院校讀商方面的系所。 澄清這一點以後,我們會發現,一般的直覺, 認為學哲學的人就是哲學家, 或是把對「學哲學的人」的印象連結到「哲學家」上, 這樣是不很正確的。 會這樣想的原因, 是因為一般認為在大學中學的東西,會是將來的「職業」, 有一些科系對應的職業特別明顯, 例如醫學系,將來就是要當醫生; 相對於此,一些人文科系並沒有如此清楚的職業對應, 學文學、歷史的人,還可以對應到當老師, 哲學?只有大學裡少少幾個哲學科系, 在現代社會的分工中,並沒有一種叫「哲學家」的職業, 只有哲學教授,可是要當教授很難吧, 這樣當然就很難想像學哲學的人通常出路為何, 不過因為不讀這個,所以一般也不會去想倒底學哲學的人是什麼, 在課本上是讀過一些「哲學家」,像什麼蘇格拉底、柏拉圖, 學哲學的人大概就像那樣吧?於是這樣的一般印象就形成了。 --待續-- -- There are more things in heaven and earth, Horatio, Than are dreamt of in your philosophy. (Hamlet, I. v. 166-67)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grad.cc.nccu.edu.tw ] [Login: **] [Post: **]